我們十分榮幸地參與了研討會的籌備、舉行和後續工作。耶魯法學院中國法律中心主任PaulGewirtz(葛維寶)、主任助理蒲傑夫(JeffreyPrescott)、研究員章伯仲(JohnBalzano)和其他工作人員為了確保研討會的成功舉行付出極大的努力。他們的真摯、勤奮、謙遜和務實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時,我們特別感謝複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領導。我們極其欽佩他們在這個富於爭議的議題上所展現出來的勇氣和坦誠。正是由於耶魯大學和複旦大學校方和院方的相關領導和老師的無比的學術勇氣和無量的理論胸懷使研討會得以成功舉行。這次研討會的參與者是來自美國、澳大利亞以及中國內地和香港地區的專家、教授、學者、律師和其他有關人士。關於性別、同性戀的話題,有些參與者是第一次接觸,也第一次真正見到“同性戀者”,有些在這一領域已經有了長期的研究與知識積累。所有參與者的發言或切中肯綮、或針鋒相對、或旁征博引、或直言不諱。長期以來在社會政策和法律領域,性的議題尤其是同性戀議題經常被忽視、回避和誤解,這次會議提供了一個從不同視角看待這一議題的機會,同時也見證了參與者開明、嚴肅、認真地直麵這個議題的學術心態。我們編輯本書的目的之一就是記錄這樣一段試圖打破在這一領域的沉默,並以尊重差異的心態來進行同性戀法律和政策領域學術探討的曆史過程。
在研討會中,與會者重點圍繞同性戀研究領域而展開討論,試圖以寬廣的視野、多重的視角來解說、分析、比較和展望與之相關的公共政策和法律問題。在研討會中,我們看到了真實交流,即使不免還會有些疑惑和罅隙;我們聽到了真切呼籲,即使不免還會有些急促和蒼白。因此,我們編輯本書的目的之二就是真實地記錄和反映研討會中就同一議題的不同的視點、理據和建言,為後來的研究者提供一些原始的資料。
“性”不僅僅是一個生物或醫學範疇,更是一個社會範疇和曆史範疇。性別議題與性傾向議題互相依存和互相影響。對性傾向的偏見與對性別的偏見密切相關。因此,推進科學、平等、和諧的性別觀有助於改善對性傾向和同性戀者的認識;同時,改善對性傾向和同性戀者的認知、觀念和態度有助於推進性別平等與和諧,促進社會的文明與進步。
包括性傾向在內的“性”也是社會政策和法律應該關注的領域。而且,如何處理“性”和“法”之間的關係會影響社會的整合指數、和諧指數和發展指數。因此,本書的出版並不意味著研討的終結,而是希望能夠有助於促進與同性戀現象有關的社會政策和法律問題的嚴肅而有益的討論;希望能夠有助於減少和消除對於同性戀現象的誤解、偏見、成見和歧視;希望能夠有助於架構尊重差異、平等相待、公平公正的社會關係。這是我們編輯本書的第三個目的。
本書主要由有關同性戀的常見問題簡答、外方專家論文、部分與會的中外專家和學者的發言等編輯而成。其中,有關同性戀的常見問題簡答以及外方專家論文部分,我們既提供中文譯文,而且也附上英文原文供讀者參考。由於時間倉促和編者水平有限,我們在編寫過程中肯定還有不少疏漏,本書在結構、內容或觀點等方麵有欠妥或錯誤之處,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周丹
律師
孫中欣
複旦大學副教授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