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婚外戀(3 / 3)

年底的時候有個機會去東北出差,她在家反正沒有事情做,就和我一起去玩。辭職的事情一直沒有和她的家裏人說,她的家人我都見過,我還利用關係幫助她的舅舅做生意。去東北的時候特別冷,那裏的朋友安排我們去看冰燈、滑等等。在那裏的三天非常快樂,回去的時候因為她沒有坐過飛機,我們直接飛回來的。跟著將要過年了,我給她錢,把所有的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條。大年三十晚上和一幫朋友去放炮,她要去,我對她說了謊,我當時不可能帶她去。我帶兒子和老婆一起去的。紙裏包不住火,後來她知道了,從那個時候開始她要我離婚。

出了正月,大概是三月底或四月初,本市出現非常嚴重的流行性感冒。當時沒有什麼事情,就當別人都快好了的時候,她病倒了,而且很嚴重。醫院要求住院,因為家門口就是醫院,所以後來醫生要求每天到醫院輸液。她的體質可巧是過敏性的,兩瓶藥得輸一天,快了就不行。沒有辦法,我對家裏人撒謊說我出差,實際上是陪她。於是我每天早晨去上班,然後就跑回醫院去陪她。所有工作在醫院的病床上用我的筆記本電腦做,或者打電話安排。那天她鬧脾氣,說什麼都不吃飯,說不好吃,就要吃我給她做的龍須麵,在醫院裏哪兒做去啊?因為我父親以前是廚子,我從小和他學的,我的手藝也不錯。我沒有辦法,就在醫院門口的小飯館裏,老板娘是北京的,我說給她二十塊錢借她的工具和調料,我自己做熱湯麵。當時我穿的是將近5000元的西裝,衣服也不脫,站在油膩的灶台前,掌勺。館裏的廚子和雜工都不幹活了,就像看耍猴的似的看著我。估計沒有人看見過這樣的場景,做出一大盆(外麵飯館裏盛酸辣湯那樣的盆)熱湯麵,上麵窩了兩個荷包蛋。她一股腦給撮了,什麼都沒有給我留。當時老板娘說,你對你媳婦真好,誰要嫁給你真幸福死了。這句話我聽了,真是百感交集啊。說真的,我爸媽病了,我都沒有這樣侍候他們。

後來她幾次三番地和我說,要我離婚,我做不到。我的妻子是個非常善良的女人,我無法對她說出那句話,就是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也不會說。“五一”的時候我特別忙,沒有時間陪她,因此我們吵架、吵架、再吵架。後來,我們倆見麵的時候,我實在控製不住自己了,把那個家給砸了,街坊差點打110.但是我沒有打她,因為我從小到現在都沒有和任何人動過手,更何況是我心愛的女人。她的脾氣注定了她決定的事情就不可能改變,我也一樣。

沒過多長時間,她姐姐結婚。我們這個圈子裏誰都不知道。但是我當天上午九點半才知道,我就開車到她們家小區門口。這個時候她姐姐結婚的車隊馬上要出發了。我站在門口,沒有動,當時就想如果誰過來找事兒,我肯定會把這個婚禮攪黃了。她後來給我的朋友打電話,說讓我看在過去的情分上不要傷害她。因為她知道,一但鬧起來,她的姐姐將永遠不會原諒她。那個時候,我手裏拿著電話,聽著朋友的勸說,眼淚下來了。我扭身開車走了,到現在我沒有給她打過電話,雖然我知道她所有家人的號碼。以前我恨她,因為她把我帶入了婚姻的歧途,是她引導我背叛了家庭。那段時間我不敢看我妻子的眼睛,因為我有負罪感!而後是拚命地工作、賺錢,帶兒子和妻子去旅遊,盡量地滿足他們的要求。現在已經過去三年了。我早已想通了: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既然我不能給,為什麼不放棄這段感情呢?在自己將來快要入土的時候,想起這段往事,帶給我的是美好的回憶,而不是兩個家庭的毀滅。

所以我要講的是,婚外戀不好玩,我們要拿家庭甚至是性命做賭注,而追求那一刻的快樂,不值得。

案例三:和上司的婚外戀(來自《生活報》2005,作者不詳)

我和我的上司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我們都是有家室的人,我們已共事很多年。這些年他給我了太多的關愛,這些關愛在我心裏一點點堆積,但我從沒有往別處想,因為我們之間的地位差距太大。我認為我們根本不可能。我能為他做的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給他增添麻煩。可能因為這個原因吧,他對我的印象一直很好。

他向我主動表白,我接受了,並且我們單獨出去過幾次。原本我認為可以控製住自己的感情,可以在不破壞各自家庭的情況下,和他保持著這種關係。這樣不僅可以在工作上對我有所幫助而且我會很快樂。可現在事情的發展並不像我想像的那樣。

一開始,我感覺他是愛我的。可這段時間後我感覺不是了,所以我現在很矛盾。我知道,發生這種事,對一個已婚女人來說是個錯誤,可我心裏很渴望和他在一起。

在單位,他對我和其他的女同事都一樣,有時甚至不如對她們好。

他帶我出去,除了性方麵,我們很少交流。這讓我很迷茫,我們這算什麼呀?情人?還是性夥伴?

我一直在告訴自己忘記吧,可越想忘,越是忘不了。他好像長在我心裏一樣。我知道自己不是一個好妻子和好母親。我喪失了做一個女人應有的尊嚴。我想找回原來的自己,可是很難。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很理智的人,可發生這件事以後我感覺自己完全沒有理智了。不見到他還好,一見他所有的理智都沒有了。我感覺自己陷入了深穀,不能自拔,你能幫幫我嗎?渴望你的回信。(一個痛苦的女人)

如果你自己不想走出來,任何人都幫不了你。大多數婚外戀的發生都因一時的愉悅,而最後的結果不是反目成仇就是成為陌路人,如果有真感情存在,也會因為良心上的愧疚和道德上的譴責讓自己背上沉重的十字架。

案例四:婚外戀自殺悲劇(來自《楚天金報》2005)李女士有個情人叫小軍。

她與小軍的相識,緣於公共汽車上的一次“英雄救美”。兩年前的一天,李女士在公共汽車上遭遇小偷,不知所措之時,小軍挺身而出。兩人就此結識並相互留下通聯方式。此後,二人頻繁往來,並互生愛慕之心。

一次“五一”前,兩人再次約會時,李女士感慨:“你對我真好!”並流露出想嫁給小軍的意願。此前,小軍曾經如實地告訴過李女士自己已婚、有孩子的婚姻狀況。聽完李的感慨後,小軍答應“我盡快離婚後娶你”。回到家,小軍就和妻子攤牌要離婚,其妻斷然拒絕。親朋好友得知此事,也紛紛上門,七嘴八舌勸和。小軍開始動搖了。

這一切,李女士並不知情。因為一直沒有小軍的消息,她在等待的過程中,曾撥打過小軍的手機,傳出的卻是已關機的提示音。

一天上午,聯係不上小軍的李女士徑直找到小軍的家。小軍的妻子正好在家。李開門見山:“我今天也不瞞你,我和小軍已好了兩年。”聽完李女士的話,小軍的妻子氣道:“你走,你走,你們的事情我老公全給我講了。他現在到外地躲你去了。”然後關上門。

因始終聯係不上小軍,心灰意冷的李女士在小軍家門外撥通了好友的電話:“我和小軍的情況你也知道,現在他不理我了,打手機關機,人也不在家裏。他欺騙了我,我不想活了。”好友忙在電話裏安慰她:“你別想不開,不要做不值得的事。我馬上打的過來,你等我。”但李掛掉電話後,即翻過小軍家外的樓梯欄杆,然後鬆開雙手,從五樓仰麵墜下。

從上麵的故事足可以體味出,婚外戀並非情愛的蜜桃,而是酸澀的青果。勸各位朋友,最好不要涉足其間。

如何麵對婚外戀?

男女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後,應該互尊互敬、互親互愛、互幫互助,為了家庭並肩戰鬥,共同提高對婚姻的道德意識和對家庭的責任意識,共同致力於夫妻關係的調適和婚內愛情的保鮮。如此一來,可以盡量減少婚外戀滋生的土壤。

如果愛人一旦發生了婚外戀,要保持冷靜,妥善處理,盡量爭取最好的結局。

(一)冷靜分析

配偶有了外遇時,人們難免會感到天旋地轉、腸斷心裂或者暴跳如雷。此時,最容易喪失理智,幹出魯莽的事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先冷靜分析一下事情的原委:到底是如何發生的?他們兩個人的關係到了什麼程度?自己的反應有助於解決問題嗎……

(二)不要到處哭訴

愛人發生了婚外戀,再痛苦也不要到處哭訴與指控愛人的背叛。

有的人就偏偏如此,尤其是做妻子的,向父母親陳情、跟鄰居訴苦還不夠,甚至還要到愛人的領導那裏去折騰。殊不知,如此一來,隻會讓你的愛人無地容身、甚感羞辱,更堅定了離開你的決心。你的情敵也會躲在一邊竊喜。

(三)不要一哭二鬧三上吊

尤其是女性,丈夫有了外遇的時候,通常會大肆哭鬧。如果哭能使丈夫悔過,當然不妨用哭取勝。可是哭多了不僅沒有實際效用,而且可能使對方厭煩,更不願回家,因此產生反作用。上吊更不可取,如此丈夫會覺得你遠不如情人,即使因此回到你身邊,心也會離你更遠;另外,假如你不慎真的喪命,想想你的情敵該有多高興呢?所以,千萬別用此下策。

(四)不要以牙還牙

有些人在發現配偶有外遇的時候,自己竟也去尋找婚外情以“報複”和“懲罰”配偶。這是處理婚外戀問題的最愚蠢的行徑。事情變得複雜、涉足人徒然增多,不僅問題不能解決,兩人關係會更加惡化,而且本該屬於原配的權益(如經濟方麵的,甚至於在道德麵前的“地位”)也會完全消失。自己損失慘重,還貽笑大方,萬不可取。

(五)不要輕易有成人之美、放棄婚姻的想法愛人有了外遇,很多情況下是可以回頭的,不致家庭破裂。如果你主動放棄婚姻,那麼家庭破裂不可避免,日後最不幸的是你自己和你的孩子。無辜的孩子其實是離婚最大的受害者。你的輕率決定會害了孩子一輩子。要有絕不放棄婚姻的決心,這樣不僅讓自己有更大的空間去努力挽回,而且可讓你的背叛者和第三者出現關係危機,使第三者趨於死心。

(六)學會寬容,以退為進

掌握了證據而一味緊逼,本想認識錯誤的愛人也會不厭煩,容易有“一不做,二不休”而與你徹底決裂的心態。此時,如果擺出寬容的姿態,則較能使配偶有“愧疚感”,深覺對不起你,不忍心再傷害你。這樣無疑會增加使其回歸的向心力。然後,兩人可一起找個合理的方式把自己受到的傷害和委屈宣泄出來。

(七)“出口轉內銷”

最明智的做法是“出口轉內銷”,和風細雨地交流思想、解決問題。

回憶當初,哪對夫妻都有一段令人陶醉與向往的日子,隻是時間的長與短而已;檢討當前,分析矛盾與衝突的根由,各作自我批評;展望未來,探討夫妻重新契合的途徑。這樣做的目的,在於用加倍溫暖的心去喚回對方的離散之心。“拉”字當頭,不計前嫌,允許“離”心,也允許“回”心。一般來說,將心比心、以心換心,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婚外戀者盡管婚外戀時感情熾熱,但他們的內心始終為罪惡感和羞恥感所擾,隻要階梯搭牢,他們是會下樓的。如果對方一意孤行,視“內銷”為軟弱,視寬容為無能,則不得不訴諸法律。

(八)不要把孩子當作砝碼

孩子是無辜的,針對婚外戀的夫妻爭吵,請不要讓孩子看見或聽見,更不要將孩子拉來扯去,當作談判的砝碼。可是現實情況是人們常犯這樣的錯誤。要麼用物質利益來收買孩子,希望孩子站到自己一邊,要麼是故意在孩子麵前揭發配偶的醜事,好讓孩子能了解事情的真相,和自己一起憎恨背叛者。如此一來,不但使孩子學會了要挾大人以取得物質利益的不良行徑,更會造成孩子的困惑、自卑及無所適從等不良心理,對孩子的成長貽害無窮。

(九)清醒認識,當離則離

如果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來挽回婚姻、避免家庭破碎,但背叛者就是屢教不改,視原配的寬容為無能,則原配要清醒認識,當離則離,不可一味姑息縱容。到了這一地步,尤其是女方,要先做到在經濟上、心理上不依附於丈夫的準備,盡可能減少因離婚對自己的物質和精神生活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