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算了

第六滴血

作者:辛白

TAKE.1

朝軍的爸爸是個賣豆芽的,每天清晨都能看見他蹬著一輛破三輪車,呼哧呼哧地從我家門前的斜坡經過。缺乏潤滑的車鏈發出的一連串噪音,用力聳動著的肩胛骨,拽過毛巾擦汗的動作,已經成為我童年記憶裏的一個符號。

據消息靈通的巷口大媽稱,朝軍家隔三差五就會爆發一場爭吵,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賣豆芽收了張假幣啊,朝軍要買雙新涼鞋啊,爭吵方式是夫妻相互投擲手邊能摸到的一切物體。

我有幸目睹過一次他家爭吵的場麵,激烈程度堪比黃大仙鬥法。惡語與臉盆亂飛的家裏,抱著膝蓋哭泣的瘦弱男孩,正是我對朝軍的第一印象。

朝軍大了,跟著他爸一起在菜市場賣豆芽,於是我天天都能看見他。他性格懦弱,卻特別講禮貌,看見任何人都要來個九十度鞠躬,像個小日本人,親熱地喊“叔叔好”、“阿姨好”。我覺得他禮貌得有點過頭,為什麼我媽還總愛拿他做懂事的範本,或許正是基於這點,打一開始我就討厭他。

後來我們分進同一個班級,班上同學都是小鎮上打成一片的小夥伴,每天下課都在一起做遊戲玩耍,但是朝軍不在其列。跳馬他害怕摔著,逮杠他又怕碰頭,和他一起玩兒頂沒意思,漸漸就沒人帶他玩了。不知道是誰最先發現捉弄這個膽小鬼很有意思,漸漸這成了大家最愛玩的遊戲。

多虧了朝軍,因為他的存在才讓我發現原來我在捉弄人這方麵擁有超凡的藝術直覺!

比如有一次我突發奇想,把朝軍叫到操場的沙坑,挖了一個大洞把他埋進半個身子,好像複活節島上的雕像,他跟著大家一起笑,我打他腦袋說雕像不許笑,他馬上繃起臉,大家笑得更開心了。還有一次,我讓他雙手撐著雙杠身體懸空,大家找一些石子往他口袋裏放,石子的重量墜得他的鬆緊帶褲直往下掉,朝軍拚命扭動身體維護最後的尊嚴,大家笑得在地上直打滾。還有很多很多,比如把朝軍的書包扔進女廁所、把朝軍的鞋子扔進女廁所、把朝軍扔進女廁所,我懶得詳細說了。

小學前五年,朝軍給我們帶來了莫大的快樂,很多年後我常常會想,當時和我們一起笑的朝軍也快樂嗎?或許他是害怕被冷落才裝出快樂的樣子吧。每每想到當時的他是多麼恨我,我就冷汗淋漓。我也做了挺多事情彌補我給他帶來的創傷,或者說是在給自己贖罪吧。

終結這種欺淩的倒不是我們的良心發現,熊孩子哪有什麼良心?六年級的某一段時間,我發現朝軍終日悶悶不樂,放學回家磨磨蹭蹭,叫他去“玩兒”也呆頭呆腦。我好奇心發作,某天放學一路跟蹤他,在一個小巷裏,幾個混世青年攔住他,伸手在他肩上拍打,好像很熟稔的樣子。

“喲,不是朝軍嗎?去哪兒啊。”

“回家!”

“一起去玩啊,搗台球。”

“不、不了!”

他慢騰騰地從口袋裏摸出一張揉皺的五塊錢,乖巧又帶著幾分懼怕地奉上,青年吹了個口哨奪過。他們走後,朝軍靠在牆上,捂著臉嗚嗚地哭泣。我一時啞然,令我錯愕的是,目睹這一幕後我居然憤怒得不能自已。這種憤怒絕非出於同情,而是一種可笑又矛盾的心理,這些渾蛋竟然敢欺負“我的”朝軍,他隻可以被我一個人欺負!

“喂!”

發現是我,朝軍連忙揉掉眼淚。

“你怎麼這麼晚才回家啊?”

“那些小痞子訛你?”

朝軍震驚地望著我,慢慢搖頭。

“算了算了,就是一點零花錢!”

“什麼算了?我都看見了,你給他們五塊錢,你一星期也沒有五塊錢零花錢啊,是不是從家裏拿的?要不要我找弟兄們收拾他們?”

我義憤填膺地說著辦不到的大話。

“算了算了,真的沒事!”

“你真是個慫包啊!”我氣得跳腳大罵,“為什麼不和老師說,不和家裏人說,不和我說!多長時間了?”

“算了算了——”

他囁嚅著,帶上了哭腔,我的心陣陣刺痛。

TAKE.2

在我的號召下,同學們發起保護朝軍同盟會,一路回家的同學放學陪著他。那年頭古惑仔紅遍大江南北,我特意穿上印有陳浩南的黑底T恤衫,背後是一行大字:龍在江湖,雄軒地走在前頭,頗有浩南哥的感覺。不知道給我買這件T恤的老爸對小學生心理健康有多麼漠視。

“敵人”出現在巷道裏,我們夾緊中間的朝軍,用毫無畏懼的目光同他們廝殺,為首的混混見到這麼大的陣仗,臉頰難看地抽搐著。當我們和他們擦身而過的時候,那家夥大罵,“朝軍,你夠屌啊,還找人護送你回家!明天要不要坐八抬大轎啊!”

片刻冷場後,一個大無畏的小夥伴站出來指著他的鼻子說。

“XX,你拽什麼拽,別當我不認識你!我哥師專的,混世的,分分鍾打斷你狗腿!”

“臭伢子,敢在老子麵前橫,皮癢欠搓了是不是?”

兩撥人廝打起來,結局毫無懸念,朝軍被直接揪出來,放倒在地踢了很多腳後,混混們吐著唾沫揚長而去。

被揍當然不甘心,第二天有人帶了改錐和板磚來上學,可是放學回去的路上,那幫混混已經不再出現。我們勝利了!

自此之後,朝軍對我感激萬分,他熱心地借給我橡皮擦、自動鉛筆,還給我抄作業。說實話,這種過頭的殷勤挺讓人討厭的。後來我們進了初中,以前的小夥伴一個都沒有了,一群陌生麵孔中有個人熱情地叫住我,我一看是朝軍。原來我們被分在一個班級,於是順理成章地成了好朋友。

朝軍學習用功,頗討老師的歡心,可在我看來,除了用功學習他幾乎沒有其他表現自己的辦法。有一回他考了年級第一,他老爸獎勵了五十塊,他請我在學校門口的牛肉粉絲湯館吃飯。粉絲湯四塊五一碗,找錢的時候老板隻找了一塊錢,朝軍說弄錯了,他給的是張五十,老板卻不認賬,說他記得清清楚楚是十塊。

我在一旁做證,老板說我們是一起的,想訛他。我火了,跟他吵起來。

“算了算了!”朝軍拽我離開。

“你傻啊,他白拿你四十塊錢!”

“小伢子,不要血口噴人!”

“死肥豬!臭肥豬!”

“你說什麼?再說一遍!”

老板抄起大菜刀,威脅完我,順手切了兩片牛肉。

“算了算了!大不了以後不來他家吃就是。”

朝軍拽著我走,到了街對麵我找了塊石頭,用力擲碎了他家的玻璃,老板顛著水桶一樣的身體追了幾步,罵罵咧咧地回去切牛肉了。

“你爸給你的五十塊,你就不要了?”逃離現場後,我責問朝軍。

“算了吧,反正也要不回來了。”

我氣得想敲他:“這是你自己好不容易掙來的錢,你不要,誰會幫你要啊!”

“那個,謝謝你啊!”

“滾一邊去吧!你簡直氣死我了。”

TAKE.3

初中畢業時,小鎮開了第一家網吧,我和朝軍去第一次去上網,興奮得心髒怦怦直跳。

我倆開了一台機子,朝軍用身體掩護著,我從口袋裏摸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條,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把同學給我們的黃色網站地址輸進瀏覽器,可是半天沒反應。

“不頂用啊!”

“是不是壞了?”

旁邊一個叼著煙的哥們兒說,“笨蛋,要按回車!”

“啥是回車?”

他伸過手,在我鍵盤上一敲,跳出來的內容令我們臉紅,那哥們兒不屑說:“還看這玩意兒啊?太落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