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精確的物流統計信息收集工作也對循環經濟的發展起到一定作用,其有很多連續性的物流調查報告,如每年一次編製的《日本物流成本調查報告書》、五年一次編製 《全國貨物純流動調查報告書》,定期推出地區間貨物交流表(OD表)等,日本政府通過對這些物流信息的連續調查與分析,可以獲知逆向物流相關的發展狀況,進而製定相應的政策和規範。
二、我國發展逆向物流存在的問題
(一)逆向物流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操作性差
目前,盡管我國已經出台了 《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但是我國至今沒有一部關於逆向物流的專門性的法律。現有的逆向物流相關的法律法規大多是針對某種特定產品的回收,如《舊水泥紙袋回收辦法》、《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條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立法層級較低且比較分散,導致現有的法律法規之間有時還會發生衝突。並且,現有法律權責分配不均,可操作性差,除了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初步建立起生產者責任製度以外,其他品種的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責任製度尚未建立,政府、企業、個人各方責任義務也未劃分清楚,十分不利於逆向物流的發展。
(二)逆向物流的技術開發與應用不普遍
長期以來,我國逆向物流的發展一直停滯不前,與逆向物流技術發展嚴重滯後息息相關。目前我國逆向物流技術的不足主要體現在軟硬件技術兩個方麵。硬件技術方麵,主要是綠色設計技術和綠色回收技術處於初級階段,多數企業尤其中小型企業不注重綠色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導致產品包裝不夠環保、零部件通用兼容性差、產品可回收性與重複利用率較低等,與發達國家的水平差距較大。軟件技術方麵,缺乏一個完善的逆向物流管理信息係統,現有的物流技術和信息管理水平仍比較落後,難以滿足逆向物流活動對信息係統的要求;缺少逆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沒有統一的信息、設備、技術標準,對回流物品的追蹤信息管理較為混亂,進而導致退貨處理效率較低。
(三)逆向物流的渠道不通暢
完善的逆向物流市場體係是資源可回收、可重複利用的保證,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這方麵仍存在較大的差距。以廢紙回收為例,國林業及紙業協會(AF&;PA)最近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美國以再生利用為目的的廢紙回收率達65.4%;日本的廢紙回收率為78%以上;芬蘭城市舊報紙、雜誌回收率幾乎達100%;而我國的廢紙回收率僅為46%。如此大的差距在於我國還沒有建立起整套的廢紙回收係統,多數回收企業回收方式原始落後,缺乏規範的回收、分揀、打包程序和有效的管理機製;廢紙回收網點普遍規模小、回收環節多,廢紙從居民到最終用戶要經過多次轉賣,回收成本較高。此外,回收企業出於逐利考慮,對回收物品“利大搶收,利小不收”,廢紙、廢金屬等價值較高的物品回收率可達70%,廢玻璃等價值低的物品回收率僅20%左右,大量可用資源遭到嚴重浪費。
(四)循環經濟體係不健全
隨著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尖銳,推行循環經濟模式,反複循環地利用自然資源,才能夠盡可能緩解資源短缺與枯竭的問題。目前天津生態園、曹妃甸工業區、蘇州工業園區等地均推行循環經濟,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目前我國循環經濟的發展仍缺乏健全的體係,在推廣過程中存在較多障礙,主要表現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與機製不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等方麵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影響企業的積極性;有關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體係不健全,對違反規定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的企業不能起到有效警示作用,加之監督管理機製不清晰,導致出現“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怪象;推進循環經濟的技術支持薄弱,我國在循環經濟的汙染治理技術、廢物利用技術、清潔生產技術等方麵的研發還相當薄弱,關鍵技術設備達到和接近國際水平的僅占15%,難以為我國循環經濟的發展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