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外逆向物流發展的經驗分析與借鑒(1 / 3)

國外逆向物流發展的經驗分析與借鑒

中外物流業

作者:張童 於曉梅

逆向物流這一概念最早由Stock於 1992年在一份給美國物流管理協會(CLM)的研究報告中提出,它是指一種包含了產品返回、物料代替、物品再利用、廢棄處置、維修與再製造等流程的物流活動。目前國外逆向物流的發展較為迅速,盡管我國也對逆向物流進行了積極探索,但從整體來看逆向物流在我國仍處於初級階段,未引起企業的普遍重視,僅有少數企業具備相應的產品回收體係。因此有必要對逆向物流的有關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以加快我國逆向物流體係的建設,更好地為循環經濟的發展貢獻力量。

一、國外逆向物流發展的主要做法

(一)美國逆向物流的發展做法

目前,逆向物流在美國已形成產業,涉及了產品的回收、拆卸、再製造等領域,從事回收再製造業務的公司有7萬餘家,直接參與的雇員達500萬人,涉及的產品有50大類,年銷售額近530億美元,許多著名大公司,如施樂公司、惠普公司、通用汽車公司、IBM公司等均積極參與逆向物流業務。

首先,逆向物流的發展得益於美國政府製定的大量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如2003年頒布了《電子廢棄物回收法》,主要規範易對環境產生破壞的電子廢棄物的處理,近年來又先後通過了《資源保護和恢複法》、《綜合環境責任賠償和義務法》、《危險品材料運輸法》等,引入了2000多個固體廢品處理法案。在政策方麵,美國製定了詳細的逆向物流中長期規劃:到2010年時,保證100%再製造產品性能達到或超過原產品;到2020年時,在製造業基本實現零浪費,並確保產品質量和服務。美國國防軍工生產中,也將“新的再製造技術”和“有利於裝備延壽的設計方法”列為重點發展的核心研究方向之一。

其次,美國零售業逆向物流管理方麵的一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如分區域設立返品處理中心,集中處理返品業務,大大提高了返品的流通效率,降低逆向物流的成本,像沃爾瑪、宜家等一些大型連鎖零售商已在全美各地設立了近百個規模不等的返品中心,目前美國通過返品中心處理的返品已占60%以上。另外,發展專業化逆向物流管理公司,如美國的Genco公司以其更完善的專業管理技術,使得逆向物流專業分工更細,為Best Buy、西爾斯等眾多企業提供逆向物流業務,其年銷售額達16億美元,每年處理的退回產品達6億件以上。

(二)歐盟逆向物流的發展做法

歐盟在促進逆向物流、發展循環經濟方麵有著詳細的總體發展規劃。2015年2月歐盟委員會主管能源的副主席馬羅什·謝夫喬維奇宣布著手建立歐盟能源聯盟,並確定了加強利用再生資源、創新綠色技術等幾項原則,這一計劃會大大加快循環經濟的發展。

歐盟國家中德國的逆向物流及循環經濟的發展一直備受推崇,德國政府針對逆向物流製定了各種法律法規,如德國《包裝法》明確規定,如果一次性飲料包裝的回收率低於72%,則必須實行強製性押金製度。自實行此製度以來,顧客在購買所有用塑料瓶和易拉罐包裝的礦泉水、啤酒、可樂、汽水等飲料時,均須支付相應的押金,1.5升以下為0.25歐分,顧客在退還空瓶時領回押金。

另外,德國企業也積極參與逆向物流建設,由企業、垃圾回收部門組建的用於廢物回收的德國雙元係統(DSD)將企業組成網絡,由DSD委托回收企業對廢棄包裝物進行回收和分類,然後送至相應的資源再利用廠家進行循環利用,生產者和銷售者則須支付一定的處理費用。DSD係統充分體現了“擴大生產者責任原則”和“汙染者付費原則”,它的建立大大促進了德國包裝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率。

(三)日本逆向物流的發展做法

為建立資源“循環型社會”,日本確立了較完備的法律體係,包括基礎層麵的,《促進建立循環社會基本法》,綜合性層麵的《固體廢棄物管理和公共清潔法》、《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以及針對各種產品的具體法律法規,如《家用電器回收法》、《建築及材料回收法》、《車輛再生法》等等。同時,日本政府針對其物流發展的不同階段,每四年製定一次《綜合物流施策大綱》,作為日本物流業的綱領性政策文件。2013年製定的第五次《綜合物流施策大綱》提出要致力於構建高效的物流體係,進一步降低環境的壓力,促進資源循環型社會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