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勢五:在金融上,尋求新金融體係下新話語權
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京都議定書》不僅製定了全球溫室氣體承諾減排中長期目標,還製定了清潔發展機製(CDM)、聯合履行機製(JI)和排放交易機製(ET)三種碳交易市場機製。碳排放交易限額將是未來新型的一種生產要素,蘊含巨大的市場潛力和市場空間,其對應的結算貨幣隨著全球碳交易市場的蓬勃發展迅速成為國際通行的結算貨幣,就可以在國際結算體係中與當前通行貨幣結算美元分庭抗禮。歐盟經過多年的內部磋商談判和苦心經營,歐盟碳排放交易體係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也是全球第一個跨越國界的碳排放交易體係,其碳排放限額交易總額也位居世界首位,該碳排放交易體係明確規定碳排放交易結算貨幣使用歐元標價直接結算,無須與美元掛鉤,顯示擺脫美元傾向。
二、 全球低碳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
低碳經濟作為以“低能耗、低排放和低汙染”為特征的一種全新的可持續經濟發展方式,將對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經濟結構,能源結構,貿易格局產生重要影響。
(一)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
低碳經濟是一種高效率、高效能、高效益的全新經濟發展理念,注重清潔生產和和諧消費,將低碳思維貫穿於人類生產生活方式中。清潔生產通過對生產過程的全程汙染防治監控,減少環境汙染風險,提高生態效率,使生產過程既滿足人類需要又合理節約和消耗自然資源,以求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清潔生產對低碳清潔技術要求極高,是一種富有創新型的生產方式,是未來人類生產方式的主要發展方向。此外,低碳經濟不僅帶來人類生產方式的改變,也對人類生活方式產生重要影響,使生活消費轉向理性和科學低碳消費、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環境保護消費觀念,擺脫以往高碳的人類生產生活方式。
(二) 低碳技術使經濟結構產生根本性變革
低碳經濟的發展需要低碳技術的創新,脫離低碳技術的保障,低碳經濟發展就成為空談。低碳經濟反映在經濟結構領域就是要求經濟結構綠色化、信息化、低碳化、輕型化,需要全球各國加大低碳技術研發投入,積極調整產業結構,以最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獲取最大的經濟、社會效益,由以往的“高消耗、高汙染和高排放”的“高碳”經濟發展方式轉向“低耗能、低汙染和低排放”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在重工業化過程中,注重投入要素、生產過程、生產產品等輕型化,減少工業化過程中物資循環比重,實現傳統重工業的轉型升級。
(三)能源結構將告別“高碳”時代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迫切需要減少對化石能源消費與需求,降低化石、煤炭能源在人類一次能源消耗比重,加大對新能源的開發和使用力度,加強與人類生產密切聯係的交通、建築產業領域節能和清潔能源技術的科研攻關研究,尤其是加大以“風能、太陽能、核能、生物能”為代表的可再生新能源的技術研發,改變當前全球對煤炭、石油等碳基能源依賴的“高碳”能源消耗結構。新能源高效利用及總能源消耗比重大小是低碳經濟的重要特征,全球海洋水能源、風能資源極為豐富,地球的70%由海洋組成,海洋風速大,對海洋風能利用潛力也大,具有巨大的發展前景。
(四)國際之間的碳博弈異常激烈
隨著全球低碳經濟的迅速發展,國際貿易的綠色壁壘將成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不可逾越的鴻溝,全球各國競相搶奪低碳技術的製高點,形成相對比較優勢,從而引導未來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可見,國際之間的碳合作與博弈異常激烈,將影響未來政治、經濟等全方位的世界格局。從《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到《京都議定書》的簽定,再到“巴厘島路線圖的”形成,以及“哥本哈根會議”的召開,這些協議及會議的達成無不體現國際間的碳合作與博弈,也是相互之間妥協的結果。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碳合作與碳博弈將不斷的持久下去,直到雙方力量相均衡達成一個穩定的協議為止。
三、 低碳經濟發展給中國所帶來的挑戰
(一)低碳經濟相關法製建設滯後
中國是《京都議定書》締約方國家之一,協議所承諾的具體減排目標對我國具有國際法律約束力,我國政府需要健全節能減排等低碳經濟相關法律法規,確保依照協議執行國際碳減排義務。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在低碳經濟發展領域應做好榜樣,依據低碳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碳減排標準。在中國,雖然製定了《可再生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相關低碳領域法律法規,但各法還未健全,存在粗條規劃,執行力不強的弊病。目前,當務之急是需要厘清法律法規體係,製定詳細統籌低碳經濟發展的綱領性《低碳經濟法》,以求中國低碳經濟發展道路有法可依。
(二)碳交易和碳金融體係亟需建立
碳交易是全球低碳經濟發展水平差異的產物,碳減排限額富餘一國可以將其出售給碳減排限額緊缺一國,總體上可以實現全球碳減排總量目標,減少溫室氣體總體排放。將市場機製引入低碳經濟領域,可以為低碳經濟市場帶來豐厚的資金。但是,目前中國低碳交易與碳金融體係還仍處於初級階段,麵臨低碳領域投融資困境,在中國的低碳項目基本依賴政府的財政投入機製和國際機構的援助貸款,沒有形成穩定的政府和市場投融資體係,尤其是直接融資、碳期權期貨交易等一係列包括金融衍生品在內的碳金融體係幾乎處於空白階段,這成為中國低碳經濟發展與壯大的最主要障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