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臣服”這個詞是由克拉夫特·伊賓於1892年最先創立的,意思是說,某些人隻要和別人發生了性關係,那麼對這個人就會產生高度的依賴和順從的心理。這種“臣服”心理有時會發展到極端,依賴方會變得不能獨立自主,甚至為了對方心甘情願地犧牲自己的利益。我認為,某種程度的依賴或者臣服心理是需要的,這樣可以較長久地維持男女間的性關係;另外,適當鼓勵這種性臣服態度,對壓製先行婚姻製的一夫多妻傾向,維護文明的婚姻製度,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克拉夫特·伊賓看來,這種“性臣服”態度是由於“一個具有十分柔弱多情個性”的人愛上了一個“十足的以自我為中心”的人的必然結果。可是我們通過精神分析研究發現,這種說法並不符合實際,因為,顯而易見,克服性阻力所需要的力量才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而不是其他。或者說,如果這種阻力經過“致命的一躍”,一次衝擊而取得突破,改變了完全受阻的狀態,就會形成“臣服”的態度。關於這點,和男人相比,女人更為多見,並且她們也比男人接受性臣服的態度更深刻;可是和古代不同,現代社會與之相反,男人通常比女人更容易陷入這種境地。我們經過研究發現,當一個男人麵對某個女人時,他忽然發現陽痿的苦惱從此消失了,那麼,他就會對這個女人一直好下去,順從臣服,這就是男人會接受性對象奴役的原因。用這個道理可以解釋人類中很多姻緣和悲劇的收場,甚至是重大結局的收場。
原始民族對處女到底有什麼樣的看法?是如何定位?我們下麵來具體分析一下。有人認為,在原始民族中,既然很多女孩在婚前就失去了童貞,並且對她出嫁毫無影響,那麼是否處女,這對一個女孩來說並不那麼重要。我認為,原始民族中奪去女孩童貞的儀式,已經成為原始民族中的一種“禁忌”對象,所以是具有重要意義的。這種禁忌和宗教的禁忌相類似,所以,她的新郎並不被習俗允許去做這件事,避免他違反這個禁忌。
關於論述這種禁忌的文獻,它在世界各地的分布情況和它的各種表現形式,我並不想在這裏一一贅述,我隻是想說清楚,原始民族中普遍存在著這樣一種習俗,即女孩在結婚之前就要被先弄破處女膜。卡洛雷曾說:“有一種流行於低級文明的習慣,即在結婚之前的特別儀式中,要由新郎之外的某個人來穿破處女膜,在澳大利亞尤其多。”這種儀式是必需的,因為隻有在事先由某個人通過某種方式來進行穿破處女膜,才能保證不是結婚後的第一次性交進行這個行為。卡洛雷《神秘的玫瑰》書中對此的論述雖然有些交代得不清楚,但還是較為詳細,我從中引用幾段:
“女孩一到青春期,就要被弄破處女膜。這種習慣在迪雷部落及其鄰近部落中廣泛流行。”
“在波特蘭和萊尼格族中,為了完成這個使命,常常由年老的婦女來給新娘動這個手術,有時甚至請白人來奸汙這個少女。”
“處女膜大部分是在青春期弄破,個別在嬰兒期就弄破了……在澳大利亞,這種行為通常和性交儀式一起舉行。”
“首先要人為穿破處女膜;其次是讓進行這項工作的男人們挨個兒公開、神聖地親近這個女孩……整個儀式就是由穿破和性交兩部分組成的。”
“在赤道非洲的瑪賽(Masai)地區,女孩在結婚前需要經過一次手術。在屬於馬來亞的沙克斯族(Sakais)、屬蘇門達臘的巴塔斯族(Battas)、屬西裏伯島的阿爾福爾族(Alfoers),多半是新娘的父親來穿破女兒的處女膜。在菲律賓群島,有一批人專門從事穿破少女處女膜的職業。有些女孩在嬰兒時代就由老年婦女進行過這項工作,長大後就不必再做了。在愛斯基摩族的某些部落裏,則是僧侶們擁有穿破新娘處女膜的特權。”(第349頁)
通過分析,我們發現上麵的論述有兩大缺點,一、除了一個地方說弄破處女膜分為兩個階段——先用手持器具弄破,再進行性交儀式之外,其他大部分都沒有說清楚“穿破處女膜”的方式究竟是通過性交還是非性交方式。至於巴特萊斯(Bartels)收集的資料,雖然對其他問題論述較為詳細,但是在這個問題上還是模糊不清,況且,他完全用解剖學的理論來分析“穿破處女膜”這一行為的心理學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