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到2013年底,完成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製執行內容的分析整理和評估工作,提出現行相關食品標準或技術指標繼續有效、整合或廢止的清理意見。各相關部門根據食品標準清理工作結果修訂或廢止相應標準,調整相應標準管理方式等。
二、工作原則
(一)突出清理工作重點。清理工作重點是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強製執行內容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存在的矛盾、交叉、重複等問題,明確現行食品標準中屬於食品安全的指標,分析提出處理意見,為整合食品標準奠定基礎。
(二)注重標準體係建設。清理工作要體現食品安全標準工作原則,注重食品標準的通用性,注重食品安全基礎標準與食品產品安全標準相銜接,注重食品安全基礎標準和食品產品安全標準與檢驗方法標準相配套。按照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流程(見附件)開展清理工作。
(三)堅持科學性和實用性原則。清理工作要堅持科學性原則,借鑒國際組織和國外管理經驗,並要考慮我國國情和食品產業發展實際,兼顧行業現實和監管需要,科學合理設置食品安全標準框架體係,確定標準目錄和具體指標。
三、工作任務
(一)食品安全基礎標準。研究提出需要完善的食品安全基礎標準立項、現有食品安全基礎標準指標修改建議;提出現行食品產品安全標準相關指標納入食品安全基礎標準的建議;提出農藥、獸藥殘留限量標準的清理建議;評估現有食品安全基礎標準的食品分類體係,提出完善食品分類體係的建議。
(二)食品產品安全標準。研究製訂食品產品安全標準框架體係和標準目錄,與食品安全基礎標準的食品分類體係相協調;研究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指標的確定原則;提出現行食品質量標準清理意見,提出與食品安全標準配套的建議;研究食品安全基礎標準未涵蓋的食品,提出是否製訂食品產品安全標準建議;梳理食品行業產品標準中強製執行的內容,提出現行食品行業產品標準清理意見。
(三)食品添加劑標準。提出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框架體係和標準目錄;明確需要製訂通用產品標準的食品添加劑類別;研究提出現行食品添加劑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修訂、整合、廢止或轉化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建議。
(四)營養與特殊膳食食品標準。研究提出營養與特殊膳食食品安全標準框架體係和標準目錄;研究提出現行營養與特殊膳食標準的修訂、整合、廢止或轉化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建議。
(五)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標準。研究食品相關產品標準的框架體係和標準目錄;研究食品相關產品標準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指標確定原則;提出現行食品相關產品標準中與食品安全有關質量指標的清理意見;提出未被現行食品安全標準涵蓋的食品相關產品類別,提出需要製訂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建議。
(六)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標準。研究提出食品生產經營規範標準的框架體係和標準目錄;分析現行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管理標準,研究衛生操作程序、良好衛生規範、良好生產規範、危害分析與關鍵控製點係統等內容,提出是否納入食品生產經營規範標準的建議;提出現行食品生產經營規範標準修訂、整合、廢止或轉化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建議。
(七)檢驗方法與規程標準。研究提出食品安全檢驗方法標準框架體係和標準目錄;對照食品安全基礎標準、食品產品安全標準、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食品相關產品標準,提出需要製定完善的檢驗方法標準目錄;提出農藥、獸藥殘留檢驗方法標準的清理建議;提出現行檢驗方法標準修訂、整合、廢止或轉化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建議。
四、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
1啟動清理工作。2012年10月,成立食品標準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和清理專家組。審查通過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研究解決清理工作所需的人力和經費保障。
2征集標準文本。請現行食品標準的歸口部門提供本部門歸口管理的強製性、推薦性食品標準目錄和電子文檔。涉及農藥、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標準目錄和文本轉請農業部處理。
3研究標準框架。2012年11月底前,組織審評委員會各專業分委員會討論提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框架體係。
4確定標準清理原則。2012年12月底前,各工作組確定本專業標準清理原則,對各部門提交的標準目錄進行篩選。
(二)清理階段(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
1開展清理工作。2013年5月底前,對現行食品標準進行指標比對分析,按照清理原則提出清理工作意見。
2公開征求意見。2013年6月底前,清理專家組提出需要納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係的標準目錄以及需要修訂、調整的食品標準目錄,征求現行食品標準歸口部門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3處理反饋意見。2013年8月底前,對各方意見進行彙總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三)完成階段(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