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講書法:中國哲學的藝術表現
在世界林林總總的文字中漢字具有非常獨特的個性,除了具備“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的基本功能之外,漢字本身還是一種抽象藝術的載體。漢字藝術——書法,被哲學家稱為“中國文化核心的核心。”
何謂書法?中國書法的本質是什麼?作為一種藝術書法具有哪些顯著特征呢?以下就此略作探討。
一書·書藝·書道·書法
書法是一門看似簡單而其實非常複雜的藝術。要給它下一個合乎科學而又具有概括性的定義並非易事。書法一詞,早在《左傳》裏就出現過:“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然此處的書法,與我們今天所說的書法藝術毫不相幹,它是指古之良史的史家筆法,嚴格地說是指史官在修史時,對史料處理、史事評論、人物褒貶,所持有的原則、體例和方法。中國書法雖然從甲骨文時代就開始了,但書法作為一個藝術概念,大約晚至東漢才開始出現。
漢以前,叫做“書”。甲骨文作“”,象手執毛筆書寫之形。到了小篆則變作“”,許慎謂從聿者聲。“書”既是動詞又是名詞,表示書寫動作,又表示所書的作品。在東漢蔡邕《筆論》、《九勢》中“書”字就有表示書寫動作以及書法作品之義。
春秋以降,出現了史無前例的大動蕩,禮崩樂壞,私肥於公,王權衰微,文化下移。諸侯之間,刀兵相向,你攻我伐,硝煙彌漫。風雲突變的社會形勢,迫使王公貴族要應付各種各樣的事情,書寫速度亟需提高,從容結篆空閑少了,文字不得不草書急救,於是出現了分解牽引纏繞的線條,於是橫、豎、掠、波磔等隸書筆劃開始出現,古漢字的象形表意體係受到破壞。隸書之後有出現了撇、捺、點、折、勾、挑等各種形態的點畫,漢字完全變成了由橫、豎、撇、捺、點、折、勾、挑組合而成的具有規定性符號係統。書寫的手段也更加多樣化,從結構到體勢,書寫漢字的書法藝術逐漸走向成熟。書寫水平有高低上下之分,好的作品受到人們的追捧,漢代之際就有以書法名家者。西漢之能書者,據史籍記載,有漢武帝、元帝、蕭何、司馬相如等,而以蕭何為尤顯焉。《書小史》雲:“何善篆隸,作未央宮,製度弘壯,覃思三月,以題蒼龍、白虎二闕,觀者如流。何便禿筆書,時謂蕭籀”“書”“藝”二字在有漢一代或已聯結在一起,《後漢書》就有關於漢和帝的陰皇後“善書藝”的記載。
漢、魏之後,書論、詩論、畫論之類的理論著作漸次出現。趙壹、衛夫人(鑠)、成公綏、王羲之、羊欣、虞和、王僧虔、蕭子雲、梁武帝、庾元威、庾肩吾等著名書法家,都有書論作品問世。魏晉時代,由於老莊之學盛行,士大夫以清談玄理為尚,風習所扇,書學也被道論所浸染,王羲之《記白雲先生書訣》雲:“天台紫真謂予曰‘子雖至矣,而未善也。書之氣,必達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寶齊貴,萬古能名。陽氣明則華壁立,陰氣太則風神生。把筆抵鋒,肇乎本性。刀圓則潤,勢疾則澀;緊則勁,險則峻;內貴盈,外貴虛;起不孤,伏不寡;回仰非近,背接非遠;望之惟逸,發之惟靜。敬茲法也,書妙盡矣。’”王僧虔《筆意讚》雲:“書之妙道,神采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書家率以“道”為書法藝術的終極目標,遂有“書道”之稱,舊題衛鑠的《筆陣圖》即有“書道畢矣”之說。
有唐一代,楷書與今草發展已臻頂峰,筆法特點日益豐富,結體方法也日趨複雜。出現了歐陽詢的《八訣》、《三十六法》、《傳授訣》、《用筆論》,虞世南的《筆體論》等專講技法的著作。由於太宗李世民對於書法藝術具有特殊的興趣,書法藝術在唐代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書法教學也深為帝王所重,由於兩晉以降所追崇的“道”難以把握,難以言傳,不便講授。因此,書法研究便又轉向技法探討,據《唐六典·卷八》“弘文館學士”條記載:太宗貞觀元年,詔令現職之京官,不論文武,凡列五品之上,喜學書法,且筆法稍佳、具有發展潛能者,皆準到弘文館內聆聽書法講授,由歐陽詢和虞世南負責講授楷法。到唐末,凡有關執筆、用筆、點畫、結體等各種書法技巧的理論均已建立。這種重“法”的研究狀況使書寫藝術的名稱開始從“書道”。逐漸轉變為“書法”。初唐虞世南在《筆髓論·契妙》中說:“故書道玄妙,必資神遇,不可以力求也。”又在《書旨述》中說;“書法玄微,其難品繪”。“書道”、“書法”兩個術語並見虞著,可見初唐正處於新舊觀念的交替過渡時期。中唐以後,盡管還有人襲稱“書道”,但稱“書法”的人越來越多了。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說:“書法當自悟耳。”蔡希綜《法書論》:“餘家曆世皆傳儒素,尤尚書法”。宋代帖學盛行,《淳化閣帖》等又叫法帖,以昭模仿、效法之義。當時的理論研究也多仿效前代,薑夔的《續書譜》,朱長文的《續書斷》,都是在唐人《書譜》、《書斷》的基礎上續寫的。所續內容不出用墨、用筆,方圓、向背、位置、疏密等技法問題。宋人的書論比唐人更重視技法,因此,“書法”之名日益普及,越叫越響。郭紹虞先生說,其時道學盛行,一般人格外看重這個“道”字,不敢隨便亂用,認為天下之理隻有宋儒講的一套才是大道,書法屬於雕蟲小技,不能忝列大道,於是“書道”之名遂被廢棄,在宋代的書學著作中一般都稱“書法”。
元明兩代,書法界複古之風日熾,與之呼應,理論研究也以二王及初唐名家作品為對象,深入分析它們的點畫、結構和章法、技巧,成了研究者最關心的問題。有關著作超過以往任何一個時代,筆畫上有“把筆八法”、“運筆八法”、“點畫永字八法”,結體上有李淳的“大字結構八十四法”,高鬆的“七十二法”等等。條分縷析,結果“為學日益,為道日損”,七竅開而混沌死,道的精神喪失殆盡,書道的稱呼徹底被書法所取代,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今天。
綜上所述,漢字書寫藝術的名稱最初叫做書,以後經曆了書藝、書道和書法的演變。應該說明的是,書法的概念具有伸縮性、多層性,至少可以分為以下幾個層麵:其一,書寫方法(一般形態,淺表階段);其二,美化形態(次深層階段);其三,藝術形態(深層階段)。如果以淺層理解,書法就是寫字。深層階段是書法的最高級形式,表現為書家在藝術活動中具有一定的藝術衝動,對作品注入了一定的藝術情感,其作品具有一定的審美追求,具有一定的創造性,是令人感動的藝術形態。書法概念的多層性,表現了不同藝術修養的人對書法藝術的不同理解。這種多層性可以借用傳統訓詁學上的術語來概括,即渾言則不分,析言則有別。籠統地說,可以認為書法與文字書寫是一回事;深究起來,書法與寫字則有區別。文字的書寫重於記錄語言的實用性,書法的旨歸在於滿足人們的藝術的需求。
二、書法藝術的本質
1、中國書法——線條性格化的表現藝術
書法是一種藝術,要研究各種藝術之間的區別和聯係,勢必要依據其各自的藝術特點進行合理的分類。對書法藝術本質的歸類,向有模仿藝術、再現藝術、表現藝術、抽象藝術、具象藝術、時間藝術、空間藝術、靜態藝術、運動藝術、綜合藝術等多種不同,甚至截然對立的提法。我們以為,之所以形成種種歧見,歸根結蒂是對藝術哲學名詞的糾纏,諸說各執一端。每人立說,都有有各自的道理,也都有自己的偏見,究其根源,是因為各家闡釋的角度和切入點不同,才形成了有始無終的爭論。撥開各種迷障,說穿了書法藝術還是關於寫字的藝術,是書寫者為表現自己的主體意識和審美要求及藝術技巧而創造的藝術。藝術活動的全過程就表現為一種表現過程,藝術形態的出現,就是書寫者主體審美趣味和技能表現的結果。但是我們必須明白,“表現”二字並不能十分熨貼地說明書法藝術的特點,並不能說明書法藝術與其它藝術的區別。
書法是表現藝術,繪畫、雕塑也是表現藝術。我們有必要指出它們之間的區別。要指出書法與其它藝術品種的區別,就不能不用比較的方法。有比較才有鑒別,比較法永遠是最簡明、最省力的辦法。
書法活動是寫字,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寫,寫的怎麼樣。寫字可以分為不同的情狀,有的是機械地劃道,是毫無性情的簡單筆劃組合;有的是有意識地表現某種意趣、某種精神,但由於技術原因,並不能如願以償;有的是有意識地表現某種情感、哲學理念或創作欲望,並且準確完美地表現出了理想的形態。我們對於書法藝術的理解應該是後者。這樣表述似乎還是具有模糊性,似乎很難區分書法與繪畫,尤其是中國畫的區別。
中國書法與繪畫藝術是有共通之處的。書法和繪畫都是用線條造型來表現主體意識的藝術,西方繪畫最早也是依靠線條為表現語言的,但是,後來西方繪畫完成了向麵造型為主的轉軌,與中國繪畫表現手段有了本質的區別。然而中國繪畫數千年來一直沿著線造型的單軌向前運演,與中國書法的造型一直保持著共同的關係,所以中國素來有“書畫同源”之論。
但是應該明白,書法與繪畫畢竟是兩碼事。二者最重要的區別是,書法藝術不是以狀物為指歸的。它的本質性的元素還是一種文字,是語言美麗的物化形態。而中國畫的本質元素是對客觀物類的準確的摹繪。雖然它也主張寫意,但其寫意的基本手段仍是依靠線條去狀物的。書法與中國畫的另一個重要區別是,書法除了靠線條的變化來表現主體的意趣之外,幾乎沒有輔助性的手段。而中國繪畫還有點、線、麵、色彩等各種手段來能動地再現外物的視覺形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