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科舉製度與中國文化(2 / 3)

唐代科舉考試科目有秀才、進士、明經、明法、明書、明算、童子、道舉等,明經、進士兩科最為重要。隋時,此兩科的主要內容是試策,唐初不斷變化增加。玄宗天寶年間規定:明經先試貼經,次試經義,最後試策;進士先試貼經,次試詩賦,最後試策。至此明經、進士兩科開始有所側重,明經重“貼經墨義”,進士重詩賦。明經考試中,所謂“貼經”是指將一句經書的兩端掩上,中間留一行,又將此行中的三個字用紙糊上,讓考生填寫,類似於今天的填空。“墨義”是考經文及注疏,初為口試,後因容易被人作弊,改為筆試,故名墨義。試策即考官出一道有關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麵的問題要考生做答,類似如今的論述題。進士科中除試策以外,另一個重要的內容是詩賦。唐高宗永隆二年開始,要求考生當場作雜文兩篇,主要指箴、銘、論、表等實用文體,後逐漸改為專考詩賦。試策可見士人對政治大關節的把握,當然有其長處,但這一類問題總有範圍,可以準備,久之則不易辨優劣高下,則詩賦出題無盡,可見其“吐屬之深淺,亦可測其胸襟之高卑”,“在當時不失為一項最好的智力測驗與心理測驗的標準”。

從錄取比例看,當時“進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經倍之,得第者十之一二”(《通典·選舉三》),進士科錄取人數較明經為少,每次最多三十來人,及第入仕後升遷較快,故被時人視為“士林華選”,玄宗以後,進士科尤其被人看重,所謂“搢紳雖位極人臣,不由進士者,終不為美”(《唐摭言》卷一),當時也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中進士者被比做“登龍門”。著名大詩人白居易27歲中進士,做詩雲“慈恩塔下題名處,十七人中最少年”(徐鬆《登科記考》卷十四引),像他不到而立之年就得中進士的實在是少之又少,難怪他如此得意。

唐代科舉考試並不糊名,應考者名字對主考官是公開的。主持考試的本來是吏部考功員外郎,但在玄宗二十四年的考試中,吏部考功員外郎李昂被舉人責罵,玄宗認為員外郎職位較低,於是改由禮部侍郎主持,後來成為定製。有時皇帝臨時委派其他官員任主考官,稱為“知貢舉”。科舉考試錄取稱為“及第”,或“擢第”、“登科”、“登第”,進士第一名稱為“狀元”或“狀頭”。放榜後,及第者從此揚名天下,為了顯示新進士的榮寵,有聞喜宴、曲江宴、雁塔題名等許多活動要參加,這也是新得中的仕子們與達官貴人們互相結交,為此後的仕途發展建立關係的重要活動。

在唐代,科舉及第隻是取得了做官的資格,要想正式步入仕途,尚須經吏部主持的銓選,稱之為“釋褐試”。吏部試的主要內容為身、言、書、判,具體就是考察考生的體貌、言辭、楷書、批審公文四項內容。四項皆合格,可以授予官職。吏部試分為博學鴻詞、拔萃等名目。比如柳宗元中進士後,就是通過吏部試“博學鴻詞”授官集賢殿正字一職的,白居易則是以“拔萃”科授予秘書省教書郎的官職。如果吏部考試沒有通過,還有兩條道路可走,一是請權貴推薦任某官職,二是到地方藩鎮去做一段時間的幕僚,再爭取被舉薦。

製舉是由皇帝親自主持的科舉考試,科目極多,比較常見的有直言極諫、賢良方正、博學鴻詞等,不定期舉行,平民布衣、公卿子弟、常科及第者、現任官吏都可參見,合格者直接授官。製舉是朝廷網羅人才的一種辦法,但在當時不為人所重。比如《封氏聞見記》載“禦史張瓌兄弟八人,其七人皆進士出身,一人製科擢第。親故集會,兄弟連榻,令製科者別坐,謂之‘雜色’,以為笑樂”,可見其尷尬地位。

宋代科舉基本承襲唐代,但又有發展與改善,規製日趨嚴密。宋代科舉考試的基本特點在於:取士不問家世,限製勢家與寒族競進,嚴防考官營私、考生作弊,全憑經義、詩賦、策論取士,個人知識才能取代門第血統在科舉考試中占據主導地位。這是唐宋之際各階級階層關係在科舉製度中的反映,對於整個宋代政治、文化的發展都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宋代初禮部貢舉的科目較多,設進士、明經、三史、明法、武舉、製科、童子舉等科。王安石變法後,就將多科考試合並成進士一科了。宋初開科時間並不確定,每年或隔年一次,英宗以後確定為三年一次,後來一直沿襲下來。考試內容方麵,宋初進士科重詩賦,其他各科重墨義,不能真正選拔人才。範仲淹、王安石等有識之士都起而改革貢舉,使宋代科舉逐漸體現出更重視對經書義理的理解與闡述的特點,王安石變法後偏重於經義和策論,後來雖多有變化,但基本上是詩賦與經義並重。從考試程序看,宋代科舉分府州試、省試、殿試三級。唐代由學館或地方推薦即可參加禮部試,宋代規定省試前,必須先經州府考試合格。州府試考中的考生(被稱為舉子、貢生)到京城參加省試,省試合格後,再參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試。唐代武則天曾舉行過一次殿試,但隻是偶爾為之,到宋時太祖趙匡胤始規定省試後必須進行殿試,乃形成定製,其目的在強化中央集權,革除考官錄取不公之弊。唐時無殿試,主考官是考生的“座主”、“恩門”,宋代經過殿試後,及第者都稱“天子門生”,對於消解師生結黨之風、加強皇權有直接的作用。宋初殿試時總有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人被黜落,自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後,凡參加殿試者一律不加黜落,隻排定名次。錄取名額少則二三百,多則五六百人,遠遠超過唐代。這些都體現出宋代科舉製度對吸引士人進入統治階層的積極作用。

宋代科舉製有幾項重大變革,可見其製度之嚴密:一是取消了唐五代時通行的“公薦”(近要大臣向考官推薦考生)、“納公卷”(考生在考試前將平時詩賦文章先送禮部,作為錄取參考)的做法,創立了“糊名”、“譽錄”製度,以杜絕請托,嚴防舞弊。二是進士分等級。宋初分一至五甲,每甲人數不定,宋太宗時,將殿試錄取的進士分為三甲,即賜進士及第、賜進士出身、賜同進士出身。三是進士及第後無須吏部考試就直接授予官職。

除了通常的進士科之外,王安石變法中曾實行三舍法,把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的學生分為外、內、上三舍,按考試成績依次升級。上舍上等可以直接授官,上舍中等可以直接參加科舉殿試,上舍下等,可以直接參加科舉省試。哲宗時又擴大到地方各州學校也實行三舍法。徽宗崇寧三年(1104年),完全以三舍法取代了原來的科舉考試。直到宣和三年(1121年)才又恢複了科舉製,並規定三舍法隻在國子監實行。為安撫士人,體現皇上的恩典,宋時對於省試中多次落選的人,另立名冊上奏皇帝,稱“特奏名”,批準後以“附試”的名義直接參加殿試。

與宋先後並立的遼、金,都實行了科舉取士的製度,基本上借鑒宋代的製度,又結合自己的民族特點與統治思想,有所變化。

元朝時,蒙古貴族不經考試即可做官,因此開國之初並不重視科舉考試。元中葉後,統治者為籠絡漢人,才恢複開科取士,但還是對漢人處處限製。元代科舉也是三年一次,分鄉試、會試、禦試三級。各級考試,都分左右榜,蒙古人、色目人為右榜,鄉試、會試隻考兩場,題目也比較容易。漢人、南人為左榜,題目較難。禦試時,蒙古人、色目人策問僅限500字以上,漢人、南人要求1000字以上。考試內容一律以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為據,考生對經義的闡述也必須以之為準。

明、清時代是科舉製的極盛階段,兩代製度大體相同,清代更為完備,體現出製度嚴密,考試內容及文體固定化等特點。

明清科舉製度中最重要的是進士科,正式考試分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三級。院試是科舉考試的第一級,但考生在院試前,還須通過由本縣知縣主持的縣試(多在二月舉行)及由知府主持的府試(多在四月舉行),取得“童生”的身份,才有參加院試的資格,可以看作科舉前的預備性考試。有人考了多年才成為童生,有的童生多次參加院試都沒能通過,所以“童生”的年齡不一定都很小,有時有白發蒼蒼的老童生,《儒林外史》第一回中在薛家集做私塾老師的周進,就是一個年近六十的老童生。

院試又稱童生試,是科舉考試的最初一級,在府城或直屬省的州治舉行,由學政(又稱學台、宗師)主持,是由皇帝任命進士出身的翰林院、六部等官員到各省任職,任期三年。院試包括歲試和科試兩種。歲試的任務一是從童生中考選出秀才,二是對原有秀才進行甄別考試。《儒林外史》第三回寫周學道“先考了兩場生員。第三場是南海、番禺兩縣童生”。前兩場就是鑒別秀才的考試,第三場是考選秀才。童生通過歲試,就算是“進學”了,成為“生員”,俗稱秀才或相公,他們在名義上被安排在府、縣學學習,稱作入泮,但實際上不一定到那裏去讀書。歲試成績優良的生員,才可以參加科試,科試通過,才準許參加更高一級的鄉試,叫做“錄科”。

鄉試在京師及各省省城(包括京城)的貢院舉行。每三年一次,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稱“秋闈”。此外也有在國家慶典比如皇帝登基、生日時加考的“恩科”。清代鄉試有正、副主考官,由皇帝任命翰林及進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鄉試共考三場,分別在八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舉行。貢院是鄉試的考場,因為用荊棘遍置圍牆之上,所以又稱“棘闈”。貢院內建有一排排的號房,考生在每場考試前一日經點名搜檢,進入號房,鳴炮三響後,號房柵門和貢院都上鎖封閉,考試後一日即入闈後第三天,方許交卷出場,整個過程食宿、答題都在其中。鄉試中舉稱乙榜或乙科,發榜在正值桂花盛開的九月,故稱“桂榜”,考中者為舉人,第一名叫解元。考中舉人,就有了做官的資格,士人的地位大大提升,比如《儒林外史》中寫範進中舉後,馬上有張鄉紳來拜會,送銀錢與房子,範進本人則高興得發了瘋,可見中舉人對於明清的讀書人來說,已經意味著境遇前途有了本質的改變。

會試和殿試是明清科舉考試的最高一級,會試具有決定性,因為殿試隻排名次,不加黜落。會試一般在鄉試第二年的二、三月舉行,故稱“春闈”,因是由禮部主持的,故又叫“禮闈”,考試地點在京城貢院。會試的主考官由翰林內閣大學士或六部尚書充當,清代稱為大總裁。應試考生都是各地的舉人,被錄取者叫“貢士”,第一名叫會元,發榜時正值杏花開放,所以又稱“杏榜”。殿試在四月舉行,名義上由皇帝親自主持,有讀卷提調、監試等官協助,考試內容隻有策問一道,考中者分為三甲:一甲取三名,賜進士及第,為狀元(又叫殿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若幹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幹名,賜同進士出身。殿試榜又稱作甲榜,考中者無論一、二、三甲的人都稱作進士。考試後皇帝賜新中進士宴,朝廷還要賜給銀兩、彩花等,進士的名字都立石刻在國子監內,稱為題名碑。明代科舉殿試後即授官,清代按照規定,一甲三名殿試揭曉後立即授職,其餘人還要參加一次朝考,才能授予官職。進士是科舉的終點,也是仕途的起點,許多高官權貴都是進士出身,即使不為官,進士也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在科舉時代,進士為人所重,主要原因即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