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君子於役,不知其期:中國古代出行禮俗片談(3 / 3)

“殷人的上帝是自然的主宰,尚未賦以人格化的屬性;而殷之先公先王先妣賓天之後則天神化了,而原屬自然諸神(如山、川、土地諸衹)則在祭祀上人格化了。”西周的天帝觀念與殷有三點不同:⒈天:殷代的帝是上帝,和上下之“上”不同。卜辭的天沒有作“上天”之義的。“天”之觀念是周人提出來的。⒉天子:由天之觀念的發生,而有“天命”“天子”,它們之興起約在西周初期稍晚,才有了“天令”即“天命”,“王”與“天子”並稱。⒊配天:殷人“賓帝”,所以先王在帝左右。……周王為天之子,故為配天。殷周天帝觀念的最主要的區別在於殷:上帝;帝令;賓帝;在帝左右;敬天;王與帝非父子關係。周:帝,天;天令;配天;其嚴在上;畏天;王為天子。有人認為,殷人的上帝,從宗教信仰本質上講是屬於‘自然宗教’的形態,而周人的天帝則是屬於‘倫理宗教’的形態。有學者把周人天命觀的形成推定在周滅商後。依此而論,孔穎達所謂“‘類乎上帝者’,謂祭告天也”的解釋,則完全是基於周人的天道觀。

順便再說一句,古人外出和返回都要行告祭禮。不過,天子外出與返回時所行的告祭禮略有不同,天子外出時告祭天帝社神,返回時則隻告祭祖先神,何以如此?《白虎通》說:“還不複告天者,天道無外內,故不複告也。……《曾子問》曰‘出反必親告於祖禰’,是也。”

四、登途祖餞

前文在講諸侯朝覲天子“道而出”時,說到“道”即“祖道”,就是為出行者祭祀道神。又單稱“祖”,《左傳·昭公七年》:“公將往,夢襄公祖。”杜預注:“祖,祭道神。”《史記·五宗世家》:“榮行,祖於江陵北門。”司馬貞索隱:“祖者,行神,行而祭之,故曰祖。”又稱“軷”、“祖軷”、“範”、“犯(範)軷”。孫詒讓《周禮正義》雲:軷、祖、道,“祭道路之神,為行道之始,故一祭而三名也。……祖道者,道祭之通名,詳舉其禮則曰範軷。”

祖道之祭的具體儀式十分複雜。《說文》“軷”字條這樣解釋:“軷,出將有事於道,必先告其神,立壇四通,尌茅以依神為軷。既祭軷,轢於牲而行為範軷。《詩》曰:‘取羝以軷’從車,犮聲。”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雲:“‘軷,出將有事於道,必先告其神,立壇四通,樹茅以依神為軷。’此言軷之義。‘既祭犯軷,轢於牲而行為範軷。’此言範軷之義。《周禮·大馭》:‘犯軷。’注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為山象,以菩芻棘柏為神主,既祭之,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春秋傳》曰:‘跋涉山川。故書軷作罰。’杜子春雲:‘罰當為軷。軷讀為別異之別,為祖道轢軷磔(zhé)犬也。’《詩》雲:‘載謀載惟,取蕭祭脂,取羝以軷。’《詩》家說曰:‘將出祖道犯軷之祭也。’《聘禮》曰:‘乃舍軷,飲酒於其側。’《禮》家說亦謂道祭。玉裁按:尌,立也。各本作樹,今正。犯軷轢牲而行大徐作軷轢於牲而行。非也。山行之神主曰軷。因之山行曰軷。《庸風》毛傳曰:‘草行曰跋。水行曰涉。’即此山行曰軷也。凡言跋涉者,皆字之同音假借。鄭所引《春秋轉》,本作‘軷涉山川。’今人輒改之。‘從車,犮聲。’薄撥切,十五部。《詩》曰:‘取羝以軷’《大雅·生民》文,毛傳曰:‘軷,道祭也。’”綜理上述,參證其它文獻,試將範軷亦即祖道之祭禮概括為這樣幾個環節:

⒈“立壇四通”。周代為王駕車的官為最尊的馭者叫大馭,是祖道的具體執行者。《周禮·夏官·大馭》:“大馭掌馭玉路以祀。”《禮記·月令》:“冬祀行。”注雲:“行,在廟門外之西為軷壤,厚二寸,廣五尺,輪四尺。孔疏雲:皆《中霤·禮》文。廣五尺,輪四尺者,謂之軷壇,東西為廣,南北為輪,常祀行神之壇則然。若於國外祖道軷祭,其壇隨路所向而為廣輪,尺數同也。”也就是說,周代在廟門之西建有專門祭祀行神的東西五尺、南北四尺,高二寸的軷壇。在城外根據道路的走向也設有相應的軷壇。

⒉樹茅依神。孫詒讓《周禮正義》引《說文》:“菩,草也。”《廣韻·十五海》:“蓓,黃蓓草也。”《漢書·東平王雲傳》雲:“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草,並祠之。”顏注雲:“倍草,黃蓓草也。”孫詒讓雲:“蓓倍並與菩同。是故野祭有束菩草為神主之法。《說文》範軷禮,則雲‘樹茅依神’,與鄭說異者,蓋任取道中所有草木,暫以依神,木無定物,故鄭、許不同。賈疏謂菩芻棘柏為神主者,謂三者之中,但用其一為神主則可,是也。”也就是說,所樹之茅即菩芻棘柏之類皆是任取道中所有之草木,用什麼草木並無定製,以束菩草為神主隻是野外權宜之計,重要的是為道神找到一個臨時棲身之所。

⒊道神及宮城內外之軷祭。道神謂誰?古書有不同的說法。漢應劭《風俗通·祀典·祖》及蔡邕《獨斷》皆說是共工氏之子修,《宋書·律曆誌中》引崔寔《四民月令》則說:“祖者,道神。黃帝之子曰累祖,好遠遊,死道路,故祀以為道神。”《集韻·平脂》則說累祖即嫘祖,又寫作雷祖,是黃帝之妻:“嫘,姓也。黃帝娶於西陵氏之女,是為嫘祖。嫘祖好遠遊,死於道,後人祀以為行神。”《禮記·曾子問》疏引崔氏雲:“宮內之軷,祭古之行神,城外之軷,祭山川與道路之神。”孫詒讓《周禮正義·夏官·大馭》:“崔雲‘道路之神’,則有宗祝以黃金勺前馬之禮焉,以故知釋軷不祭山川也。……清人惠士奇雲“祖道本祭行神,祖在城門外,行則廟門外之西,禮雖不同,其神一也。”……“宮城內外兩軷祭,神不當有異,惠說近是。”孫詒讓又雲:“諸說不同,要皆人鬼之配食者。竊疑宮內廟門之外之行,與國門外之祖,二者同祭行神,而以修等配之,其軷壤製亦略同;而行道有遠近之殊,其祭之時地及禮之隆殺遂迥異。廟門外之行,天子所常出入,歲必一祭,此恒禮也;國門外之祖則非,王出國門無祭法,祭亦無常時,依此為異。故《聘禮》雲‘釋幣於行,’此廟門外之行也;記雲‘出祖釋軷,祭酒脯’,此國門外之祖也。行近則唯釋幣,祖遠則有祭,明其神同而地異,猶社神同祭後土,而大社王社亦有大小之異矣。”

⒋軷祭儀式。先談古代帝王代步工具車及其座位。古代帝王和王後各自都有五種功用不同的車子,《周禮》曰:王之五路,一曰玉路,二曰金路,三曰象路,四曰革路,五曰木路。”車不同,馭者也不同。不管哪種車,為帝王釋軷的皆是馭者。《儀禮·聘禮》疏雲“彼天子禮,使馭祭。此大夫禮,故使者自祭,犯軷而去。”王乘坐不同的車子,其所居位子也不同。前引《周禮·夏官·大馭》:“大馭掌馭玉路以祀”之下接著說“及犯軷,王自左馭,馭下祝,登,受轡,範軷,遂驅之。”孫詒讓《正義》:“雲‘王由左馭,禁製馬使不行也’者,凡王平時乘路皆居左,馭者執轡居中,今大馭將下祝,故王由左暫代馭者執轡,以禁製馬,使止不行,以俟祭軷也。此與《大仆》‘王出入,則自左馭而前驅’微異,彼車行而大仆自馭,此車止而王暫自馭,行時大馭仍居中馭也。又《戎仆》‘犯軷’,為王在軍,乘革路,當居中,戎仆則居左馭,其犯軷,亦王暫居中代馭,與乘玉路異也。”

次談軷祭所用之牲及其用牲方法。據前引杜子春和《詩經》語知,範軷所用之牲是犬或羝(公羊)。前引段注有“祖道轢軷磔犬”語,《說文·車部》:“轢,車所踐也。”《周禮·犬人》:“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瘞亦如之。”先鄭注雲:“伏謂伏犬,以王車轢之。”孫詒讓曰:“《詩》雲:‘載謀載惟,取蕭祭脂,取羝以軷。’者,《大雅·生民》文。《毛傳》雲:‘羝羊,牡羊也。軷,道祭也。’鄭箋雲:‘惟,思也。後稷諏謀其日,思念其禮,至其時,取蕭草與祭牲之脂,取羝以軷。’者,爇(ruò,焚燒)之於行神之位,馨香既聞,取羝羊之體以祭神。’……杜雲‘轢軷磔犬’,《詩》以牡羊者,《聘禮記》注說軷祭雲:‘其牲,犬羊可也’”。

⒌祖道與餞別。祖道為將出之祭,因此祖祭又名出祖。出祖之祭除了前麵說到的“取蕭祭脂,取羝以軷”,“轢軷磔犬”等祭牲還用酒肴行祭。或曰:“人君有牲,大夫無牲,直用酒脯”。《儀禮·聘禮》雲:“出祖釋軷,祭酒脯,乃飲酒於其側。”注雲:“祖,始也。既受聘享之禮,行,出國門,止,陳車騎,釋酒脯之奠於軷,為行始也。《詩傳》曰:軷,道祭也。謂祭道路之神。《春秋傳》曰:軷涉山川。然則軷,山行之名也。道路以險阻為難,是以委土為山,或伏牲其上,使者為軷,祭酒脯祈告也。卿大夫處者於是餞之,飲酒於其側。禮畢,乘車轢之而遂行,舍於近郊矣。”

由於祖道時“祭酒脯,乃飲酒於其側”,所以,以酒為行人餞行又稱“飲餞”,《詩·邶風·泉水》:“出宿於泲,飲餞於禰”傳雲:“言祖而舎軷,飲酒於其側者,謂為祖道之祭,當釋酒脯於軷舎,軷即軷釋也,於時送者遂飲酒於祖側,曰餞,餞,送也。所以為祖祭者,重已方始有事於道,故祭道之神也。”正因祖祭飲餞,所以“餞行”又被稱之為“祖餞”。《後漢書·文苑傳下·高彪》:“時京兆等五永為督軍禦史,使督幽州,百官大會,祖餞於長樂觀。”

由上知,餞行與祖道實屬同源。《詩·大雅·韓奕》雲:“韓侯出祖,出宿於屠。顯父餞之,清酒百壺。”前兩句,孔穎達疏雲:“言韓侯出京師之門,為祖道之祭。”祖道儀式搞完後,就接著飲酒餞行。所以,《韓奕》就接著說:“顯父餞之,清酒百壺。”明白了燕餞之俗之所從來,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許多餞別之辭皆帶“祖”字,諸如“祖行”、“祖送”、“祖別”、“祖酌”、“祖席”、“祖宴”、“祖筵”、“祖帳”、“祖飲”、“祖禮”、“祖離”等等。

上引《周禮·夏官·大馭》中有“馭下祝”一語,未及申說。“祝”,孫詒讓謂“祝謂號祝以告神。”大馭是怎樣號祝的呢?文獻無說,不得而知。不過《太平禦覽》上收錄一篇蔡邕寫的《祖餞祝》雖不甚古,倒也可以讓好之者發一番幽古之思。茲迻錄於下:

令歲淑月,日吉時良。爽應孔嘉,君當遷行。神龜吉兆,休氣煌煌。著卦利貞,天見三光。鸞鳴雍雍,四牡彭彭。君既升輿,道路開張。風伯雨師,灑道中央。陽遂求福,蚩尤辟兵。倉龍夾轂,白虎扶行。朱雀道引,玄武作侶。勾陳居中,厭伏四方。君往臨邦,長樂無疆。

以上所說祖道之祭是為行人宴餞,然在中國古人的觀念中人生死隻是陰陽之隔。在第三講中已經說過:《書·呂刑》有“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的記載,也就是說在神農、伏羲時代,民能登天,人人可以與天地交通。自少暤之後,“絕地天通”,人神再想溝通,隻能借助於巫覡們了。在上古先民看來,人死是轉世,是舊生命的終結,同時也是新生命的起始,故古人將死者入葬視為始行,既是始行當然也要“祖”了。《儀禮·既夕禮》:“有司請祖期。”鄭玄注:“將行而飲酒曰祖。”賈公彥疏:“此死者將行,亦曰祖。為始行,故曰祖也。”晉陶潛《祭從弟敬遠文》亦曰:“乃以園果時醪,祖其將行。”《新唐書·李乂傳》:“乂沈正方雅,識治體,時稱有宰相器。葬日,蘇頲、畢構、馬懷素往祖之。”

盡管載籍把祖道之俗的緣起追溯到黃帝、共工時代,但事實是,講來講去,引徵的資料最早超不出詩經時代,那麼,前此,究竟有無祖道風俗呢?古文字學家唐蘭先生把西周昭王時代的乍冊夨令簋銘文“於王薑”之“於”前兩字讀為“俎”,並雲“俎”的“俎”應讀如“祖”。並說“俎”不是祭禮,這是王薑對夨令的俎,所賞的就是燕享時的贈賄。也就是說本篇銘文記載有王薑為作冊夨令祖道之事。唐先生將“俎”解是為“祖道”似嫌繳繞,若其說可靠,那麼,就可把記載“祖道”風俗確切材料上溯至西周昭王時代。然經於豪亮先生考證,“”讀“宜”而不讀“俎”。現在古文字學界雖然還有立挺“宜”、“俎”二字同源說者,但於說顯然占了上風。要想進一步證明“宜”、“俎”二字同源,還需拿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來。有意思的是,1991年出土,2003年刊布的《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中,竟有占問“子其出”與否的卜辭,若把“”讀為“俎”,“俎”通“祖”,此與前舉《詩·大雅·韓奕》““韓侯出祖”以及《詩·烝民》:“中山甫出祖”之辭竟密合無間!這是不是純屬巧合呢?值得進一步研究。

不管上述甲骨金文確否存在祖道資料,祖道之俗在中國源遠流長則是毋庸置疑的。由於前途未卜,豺狼虎豹蟲蛇神奸種種凶險或會隨時剝奪遊子的生命,出行意味著生離死別,“人者厚貌深情。”在割慈忍愛“揮手自茲去”的瞬間,“遊子腸斷,百感淒惻”是很自然的事。麵對脆弱的人生,無助的行人以及愛莫能助的親朋最需要求助的對象不正是神靈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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