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溯回從之,道阻且長
——姓氏文化探源
姓氏是一個看似簡單實際上卻很複雜的大問題。一說到姓便連帶到氏,一說到氏又連帶到族。如果深究姓氏的來曆,就會牽涉到中國古代社會組織、婚姻製度、宗廟祭祀、社交禮俗、語言稱謂以及人口遷徙等諸多問題。限於篇幅,本講僅就姓氏的含義、姓氏的製度原則以及姓氏流變中的幾個重要問題予以簡單的介紹。
一姓氏的含義及起源
何謂姓?古文獻說,姓就是生。《白虎通義·姓名》雲:“姓者,生也。”《說文》亦雲:“姓,人所生也。古之神聖,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從女,從生,生亦聲。《春秋傳》曰:‘天子因生以賜姓。’”
“天子因生以賜姓”語出《左傳·隱公八年》,原文是:“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以字為展氏。”
這段話意思是說,無駭(公子展的孫子)死了,羽父替他向魯隱公請求諡號。魯隱公就其族姓問題向眾仲谘詢。眾仲回答說:“天子建立有德之人為諸侯,根據他的出生賜姓,分封土地,而又根據封地命名氏。諸侯對於卿大夫,以其字作為諡號,後人便當作族號;世代擔任某一官職而有功者,就以官名為族號;也有以封邑作為族號的。”於是魯隱公就以公子展的“展”字封其為展氏。
上文中的“天子建德”中的“建德”,杜預注:“立有德以為諸侯。”此語古來沒有異議。但下句“因生以賜姓”一語則迄今未有確詁。楊伯峻先生《春秋左傳注》雲:“因生以賜姓,前人異說頗多。依王充《論衡·詰術篇》,譬如夏禹祖先因其母吞薏苡而生,故夏姓苡(yǐ)(《史記》作娰);商朝祖先契(xiè),其母簡狄,吞燕子(卵)而生契,故商姓子;周朝祖先棄,其母曰薑原,踐踏大人腳跡,懷孕以生棄,故周姓姬。此謂祖先所由孕而得姓。依杜注、孔疏及鄭樵《通誌·氏族略序》,譬如舜生於媯汭,其後胡公滿有德,周朝故賜姓曰媯;薑之得姓,居於薑水故也。此謂因其祖先所生之地而得姓。此又一說。於鬯《香草校書》則以生讀作性,性即德也。因生以賜姓,即以其德行而賜之姓。此又一說。上古姓氏起源具體情況已難推斷,不但以上各種解釋皆屬臆測,即眾仲天子賜姓之說亦是據當時傳說與典禮而為之辭,恐亦未必合於太古情況。”
關於“因生以賜姓”,有學者將之與圖騰說聯係起來,認為“圖騰”就是氏族族徽,也就是氏族的名稱,而它的來源,則是該氏族所想象的氏族祖先,通常是某種動物,也可能是植物或其他非生物。中國古代沒有“圖騰”之稱,相當於這個意義的詞,便是原始的“姓”。原始的姓,表麵上是氏族(或部落或民族)的名稱,而本質上也是氏族所由生的動植物或其他非生物。《說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古之神聖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因生以為姓。”所謂“感天而生”乃是先秦時的說法,實際上應是“感物而生”。它反映了原始母係氏族起源的神話。學者還進一步把感生與傳說相聯係:娰姓得名於薏苡,子姓得名於燕卵。那麼,周姓的“姬”與“大人跡”有什麼關係呢?原來,“大人”是熊的俗稱,“大人跡”就是熊跡,而“姬”的古文字作或正象熊跡之形,“姬”的讀音也有“跡”的意義。除夏商周三代,傳說的上古民族祖先也都以動植物為圖騰。如黃帝號“有熊氏”,即以熊為圖騰;炎帝薑姓,字從女從羊,即以羊為圖騰;伏羲和共工都傳說人首龍身或蛇身,即以龍蛇為圖騰;少皡(帝摯)以鳥名官,即以鳥為圖騰;顓頊又稱為“瑞玉”,即以玉石為圖騰;黃帝、炎帝的母親氏族叫“有蟜氏”,“蟜”即蜜蜂,是以蜜蜂為圖騰等等。由此,我們進一步得出,作為氏族(或部落或民族)稱號的原始姓氏,實際上就是感生神話的反映,也就是圖騰。
原始姓氏即圖騰說,頗為新穎,可備一說。依原始姓氏即圖騰說,動物、植物、礦物皆可為上古氏族部落之圖騰,然春秋所傳的上古姓氏卻隻有22個,其數目何以如此之少?且這22個古姓,字從女者隻有媯、姒、姬、薑、嬴、姞、妘7姓,不足總數的三分之一,其餘的子、風、己、任、祁、羋、曹、董、偃、歸、曼、熊、隗、漆、允等15姓皆不從女。且媯、姒、姬、薑、嬴、姞、妘7個古姓的上水之源究竟有多遠尚難判定,甲骨學界一般認為,能夠確切地作為古“姓”解釋的甲骨辭例尚未之見,也就是說在商代的出土文獻中還找不到商人稱“姓”的確切證據。金文中也罕見女姓。
甲骨文中有從女從生之“姓”字,有人說該字象女子向生之神作禱告之形,並認為此與古人的生殖崇拜的禮俗有關。然此說並未獲得大家的一致認可,古文字學家指出,“姓”字在甲骨文中是專有名詞,與後來訓為“人所生”的“姓”很難說就是同字,故文字學家推斷“姓之為姓氏字其事當屬後起矣。”至於後起於何時?由載籍知,不會晚於春秋。時下的姓氏學者對於“姓氏”二字的解釋多宗南宋鄭樵之說,鄭樵在其《通誌·氏族略序》中雲:“三代之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女稱姓。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今南方諸蠻,此道猶存。”鄭樵所謂“三代之前”雲雲,不知何據?不過,他所說的“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女稱姓”,就有周一代來講應是事實。王國維先生也認為女子稱姓,自周人始,他說:“男女之別,周亦較前代為嚴。男子稱氏,女子稱姓,此周之通製也。上古女無稱姓者,有之惟一薑嫄,薑嫄者,周之妣,而其名出於周人之口者也。傳言黃帝之子為十二姓,祝融之後為八姓,又言虞為姚姓,夏以姒姓,商為子姓,凡此紀錄,皆出周世。據殷人文字,則帝王之妣與母皆以日名,與先王同,諸侯以下之妣亦然。雖不敢謂殷以前無女姓之製,然女子不以姓稱,固事實也。而周則大薑大任大娰邑薑皆以姓著,自是迄於春秋之末,無不稱姓之女子。”
姓與古代的婚姻製度有密切的關係而今學術界業已形成共識。正如《白虎通義》所雲:“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婚姻也。故紀世別類,使生相愛,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為重人倫也。姓者生也,人稟天氣所以生者也。”也就是說,姓的最重要的作用是“別婚姻”、“紀世別類”。古代文獻中不乏以姓別婚姻的例證。如《左傳》中曾有這樣的記載,齊大夫棠公的妻子棠薑有一個弟弟叫東郭偃,東郭偃是齊將崔杼的家臣。棠公死的時候,崔杼前去吊唁,東郭偃為其駕車。崔杼看到東郭偃的姐姐棠薑非常美麗,就令東郭偃把姐姐嫁給她。東郭偃不同意,他說:“男女辨姓(即男女結婚要區別是否同姓),您是齊丁公的子孫,而我是齊桓公的子孫,我們是同姓同宗,不能通婚。”崔杼卻不甘心,於是命人筮卜,對於筮占結果,史官都說“吉”,將筮占的卦象拿給陳文子看,陳文子說,此卦從風,風隕妻,不可娶,若娶棠薑必有災禍。崔杼說,有什麼災禍,她的前夫已經抵擋了。於是娶了棠薑為妻。
東郭偃拒絕崔杼的理由是“男女辨姓”,他引徵的是古禮,此禮在西周時代執行得是很嚴格的,故有姬、薑世代通婚之俗。此處所講的崔杼為了滿足自己的色欲,竟置古禮於不顧,這是因為到了春秋時代,人心不古,禮崩樂壞,藐視古禮乃是常有之事。再舉一個齊國的例子,與崔杼強娶棠薑之事相隔三年,齊國的慶封喜歡田獵並且嗜酒無度,他把政權交給慶舍,就帶著妻妾財物遷移到盧蒲嫳家裏,交換妻妾喝酒數日,於是官員們就改到盧蒲嫳家裏來朝見。慶封讓逃亡在外而知道崔氏餘黨的人,如果前來報告就允許他們回來,這回來的人中就有盧蒲癸,盧蒲癸做了慶舍的家臣,受到了寵信,慶舍把女兒嫁給了盧蒲癸。慶舍的家臣問盧蒲癸:“男女辨姓,您卻不避同宗,為什麼?”盧蒲癸說:“同宗不避我,我怎麼能避開同宗?比如賦詩的斷章取義,我取得所需要的就是了,哪裏知道什麼同宗?”盧蒲癸因此而更受寵信,做了慶舍的貼身警衛。
西周時代結婚之所以“男女辨姓”,就是要別婚姻,此時,人們已經懂得血親不宜結婚,因此製定禮製,規定同姓不婚。《左傳》雲:“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國語·晉語四》雲:“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國語》又雲:“娶妻避其同姓,畏災亂也。”《白虎通義》亦雲:“不娶同姓,娶同姓者一國同血脈,遂至無子孫。”上古之所以“同姓不婚”除避免造成“其生不蕃”、“則相生疾”的現象之外,還有一個作用就是為了避免族內爭鬥,“附遠厚別”,《禮記·郊特牲》:“天地合而後萬物興焉,夫婚禮,萬世之始也。娶於異姓,所以附遠厚別也。”
到了東周,同姓不婚的原則每被王侯貴族所打破,固然有如崔杼之流滿足私欲之原因,但並不盡然,有些則是基於政治考量,也就是後代所謂政治聯姻,“秦晉之好”即有此層含義。並且,西周姬姓封國很多,在數國王侯同姓的情況下,很難完全做到“同姓不婚”,有些不辨同姓,實屬不得已而為之。
《無禮通考》還說“姓所以別婚姻,故有同姓、庶姓、異姓之別,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為什麼說“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氏”和“姓”有什麼異同呢?
先說相同之處。“姓”與“氏”就起源和性質來講,有相互重合交叉者。大家都知道氏的主要作用是“別貴賤”,《白虎通義·姓名》:“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貴功德,賤伎力”。鄭樵《通誌·氏族略序》亦雲:“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也就是說有身份的統治階級成員才有氏,廣大的窮苦大眾本身就不貴,也就沒有與人“別貴賤”的必要,因此,普通庶民一般沒有氏。“姓”在這一方麵具有與“氏”完全相同的功能,由“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可知,凡有“姓”者一定與天子有某種瓜葛,但並非凡是與天子有瓜葛就能得姓,據史書記載,黃帝之子傳共二十五人,“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葴(zhēn)、任、荀、僖、姞(jí)、儇(xuān)、依是也。”
姓一開始便具有標示身份地位的作用,姓實際上也是少數統治階級氏族成員的標誌,奴隸是沒有姓的,即便是有姓的貴族,一旦“湮替隸圉”,便失去了姓。《國語·周語下》雲:“有夏雖衰,杞、鄶(kuài)猶在。申、呂雖衰,齊、許猶在。唯有嘉功,以命姓受祀,迄於天下,及其失之也,必有慆淫之心間之。故亡其氏姓,踣斃不振;絕後無主,湮替隸圉。夫亡者豈繄無寵?皆黃、炎之後也。唯不帥天地之度,不順四時之序,不度民神之義,不儀生物之則,以殄滅無胤,至於今不祀。及其得之也,必有忠信之心間之。度於天地而順於時動,和於民神而儀於物則,故高朗令終,顯融昭明,命姓受氏,而附之以令名。”《左傳·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子產引“誌曰: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正是因為妾與隸圉身份卑賤,本沒有姓,是否能和異姓一樣可與之通婚,需要占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