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學者趙林教授指出:“林氏與徐氏二說最大的不同點,便是林氏以為中國境內有一主流民族(華夏),不斷的擴大吸收其他民族,並將之同化,成為中華民族,而徐氏則以為古代中國境內有三大民族,他們長時期的爭鬥、合並、同化才形成了中華民族。”趙先生把林氏學說簡稱為“由一元而多元”說,把徐氏學說簡稱為“由多元而一元”說,認為“兩者爭議之處便是中華民族是起源於一個同文同種的民族的擴大吸收其他民族,或是起源於多個不同的民族的同化。”這個爭議乍一看無關宏旨,但正如趙先生接下來所說的那樣:“最近若幹大陸上的考古學者,以為我國新石器時代在中原西方的仰韶文化的主人,可能與華夏、河洛民族或炎黃集團有關;與仰韶文化同時,在中原東方的大汶口文化的主人與東夷、海岱民族或風偃集團有關;在華南的河姆渡文化,及南方的若幹文化可能與苗蠻集團有關。他們深受徐氏學說的影響,強烈的意味著這三個文化的主人是屬於三個不同的民族。他們雖然認為仰韶人、大汶口人、河姆渡人,皆為蒙古人種(黃種人),卻為蒙古人種下各別的分支,各有不同的文化及語言,也就是說三者同種但不同支、不同文。”這樣說來,茲事體大,不可不辯。趙先生否定了中國人是由三個同種不同文的民族構成的說法,他從人類體質學、古語言學等角度論證了中華民族自舊石器時代以來就是一個血脈相傳的同種同文的民族。
在中華民族起源的研究上,對華夏是由許多不同的氏族部落融合而成的說法現在學界一般多持讚成的態度,至於所融合的各個氏族部族是不是同文同種這一問題則未引起足夠重視,慮及趙著流傳範圍有限,茲將其富於啟發性的一些論述撮述於下,以便有誌於此者攻錯:
體質人類學家常用身材的高低、頭骨的大小長短、以及鼻孔的寬窄來將人類分種別類。中國境內的人種,在舊石器時代早、中期(距今二百萬年至十萬年前),其類型發展並不明確,要到了舊石器時代的晚期(距今十萬至一萬年前),真人(Homo
sapiens
sapiens)或譯為“智人,智人亞種”在中國境內出現之後,他們才逐漸在體製上出現了蒙古人種,即黃種人的特征。此後在新石器時代(距今一萬年至二千年前),中國境內的原始黃種人,又再分支、地方化,產生了不同的次型。
中國文化基本上是由舊石器時代及新石器時代,血脈相傳的,中國境內的居民所創造、演進而來的。
事實上,考古學家將出土器物分門別類,建立“文化”類型,但是要將考古學上的文化類型與民族類型混為一談是非常冒險的。同一民族因族人分散居住,受到客觀環境的影響,往往會發展出不同的考古學上的文化類型,(甚至改變了生活上的習慣)。其次,同一民族因時代先後的不同,在同一地區也會發展出早晚不同的考古學上的文化類型。總之,僅僅依據器物遺存分門別類建立起的文化類型,是不足以鑒別這些文化類型的主人的族屬或種屬。再者,體製上的些微差異,亦不足以分辨民族之類型。現代中國人南北體質上差異甚為明顯,但並沒有人據此將現代中國人分成南北兩個民族。
中國新石器,黃河流域兩大文化的主人的族屬問題,仍需以目前體質上及(考古學)文化上的研究成果為基礎,再結合其他方麵的發現作進一步的探討,才能作較為接近事實的推論,而語言便是最重要的線索之一。
根據仰韶文化及大汶口文化遺址中出土的陶器上的陶器的文字,基本上可以肯定與大汶口人說的同是“漢語”。
半坡的陶文有沒有固定的音讀?答案是肯定的。因此它們的確是文字,而且是漢字。
漢字的起源既然是一元的,仰韶人與大汶口人所說的話也就不該不是漢語。黃河中下遊的兩個新石器時代主要的文化雖有東西之分,卻為同一民族所創。如果古史的傳說時代,在東方確有一個“風偃集團”,或在西方確有一個“炎黃集團”,他們也不過是同一個民族中,因地域之不同而產生的兩個政治集團,黃河流域無所謂夷、夏之分。
新石器時代長江流域,甚至南方或西南方的民族,與黃河流域的民族,本來就是一家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總之,漢語族族人,大約在西元前五千至三千年這段時間之中,已經因族人居住地之不同,在黃河中、下遊產生了不同的(考古學上)文化類型,及社會政治集團,在其後的二千年之中,同一民族內異化與同化的過程同時進行,但是夏商周(約西元前二千年至一千年)的建立,使黃河流域產生了一個文化中心,將同化的力量大大增加,不僅同化同一民族內的異化分子,也同化吸收了若幹非同一民族分子。周代以降,漢語族人的政治結構、規模逾備,同化的力量及範圍亦益加擴大,且深入南方。基本上來說,在先秦時代,中國民族史的發展,自始就是一個主要民族——漢語族——其族人異化而同化及吸收外在因素,不斷成長擴大的過程。
新石器時代後期,居住在黃河中遊的漢語族人,可能與傳說中的炎黃政治集團有關,中國第一個王朝,夏代,可能是由他們建立的。同時期,居住在黃河下遊的漢語族人,與傳說中的風偃政治集團以及商人的遠祖可能有相當的關係。
長江流域的居民,在中國曆史舞台上扮演重要的角色的時代較晚。他們在史前時代,究竟與黃河流域的居民有多大的差異?目前雖然欠缺一些決定性的證據,但是就古語言學的知識來推論,他們大體上也應該是漢藏語係中的一份子:他們可能與傳說中的三苗或苗蠻政治集團有關。再就這一帶居民進入中國曆史的文化麵貌而言,似乎可以確定他們的語言依舊是漢語係統的,並未分支出去。
從匈奴民族與商人,從羌人與姬周在中國古代千餘年間的政治聯盟,血液交流,文化交融的曆程來看,所謂‘華夏民族’,也就是‘中國人’這一個概念,其內容的形成,在中國曆史的黎明時代,便已定向。‘中國人’這個概念不走向絕對的血統主義,而是以文化作為區分異己的標準,韓愈在原道篇中說:‘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以文化為基礎的民族主義,這是中國人在其曆史發展中所積累的經驗,同時也是自新石器時代以來,中國民族史發展的主流去向。
三、中國疆域與中國觀念
下麵談談中國曆史上的疆域問題,讓我們從一則故事講起。
大家都知道,毛澤東主席愛讀史。1954年,有一天毛主席和曆史學家吳晗一起談起標點《資治通鑒》的事,希望能有一個好的曆史地圖來配合這部《通鑒》一起出版,吳晗建議改編清代曆史學家楊守敬的《曆代輿地圖》,得到毛澤東的讚許。於是由範文瀾、吳晗兩位曆史學家領銜,組成了一個標點《通鑒》、改編《楊圖》的委員會。複旦大學譚其驤教授參加了這個委員會,並實際負責領導了改編《楊圖》的工作。編繪工作開始於1955年春。據譚先生講,一開始他們隻想著把楊守敬的《曆代輿地圖》予以“重編改繪”一下,範圍準備一仍楊圖之舊,那時還沒有接觸到曆史上中國的範圍這個問題。楊圖各時代都隻畫中原王朝的直轄版圖,除前漢一冊附有一幅西域圖外,其餘各冊連王朝的羈縻地區都不畫,更不要說與中原王朝同時並立的各邊區民族政權的疆域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是楊守敬們不負責任還是他們沒有足夠的地理知識?顯然不是,楊守敬是近代著名的地理學家,文獻學家。地理知識和工作態度絕不會含糊。所以然之故,根本問題在於兩個字,“史觀”。
楊圖並不是獨自一個人隨心所欲閉門造出來的,他承襲的是古人繪製的地圖,可是,中國古人並無類似今天的國家觀念,在他們心中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國家邊界線,自家的地盤有多大?家當有多少?沒有人說得清楚。
西周之前的中國祖先的詞庫裏本無“中國”一語。商代甲骨文裏非但沒有“中國”一語,甚至連“國”字也沒有。由此推想,那個時候不會有地圖,也沒有明確清晰的邊界概念。這樣說並不表明統治者沒有國土的經營意識。《詩·商頌·長發》有這樣的詩句:“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相土,契之孫,是商族人記憶中的第四位祖先,所謂“海外有截”,就是說他把商族人的疆土擴張到四海之外。鄭玄箋:“截,整齊也。……四海之外率服,截爾整齊。”由此可以看出,相土是商族人心目中開疆拓土的民族英雄。至商湯時,商人自東徂西,逐鹿中原,滅了夏朝,立都西亳(今偃師商城),在今冀、豫、魯之間,建立商王朝,先後曆17世31王,建立起邦畿千裏的商王朝。有詩為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後,奄有九有。……武丁孫子,武王靡不勝。龍旗十乘,大糦(音chì,大祭所供黍稷稻粱之屬)是承。邦畿千裏,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來假。”從相土至紂王,在殷商已形成以偃師商城、鄭州商城、安陽洹北商城和殷墟四座商代王邑為圓心,方圓直徑約為二三百裏的王畿區,王畿區也就是殷商王朝的直接控製區。這與載籍所說大致相合,《戰國策·魏策》雲:
殷紂之國,左孟門而右漳滏,前帶河,後被山。
《史記·吳起傳》雲:
殷紂之國,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
至於殷商的勢力及其文化影響所及,亦即周邊四至,載籍這樣說:
紂之地,左東海,右流沙,前交趾,後幽都。
東海即東部濱海地區,流沙泛指甘肅、內蒙等地的沙漠地帶,交趾,即五嶺以南,幽都大致包括今河北北部燕山南北及遼寧部分地區。甲骨文中也有“南土”、“北土”、“西土”、“東土”之說,例如《甲骨文合集》36975版辭曰:
(1)己巳王卜,貞〔今〕歲商受〔年〕。王占曰:吉。
(2)東土受年。
(3)南土受年。吉。
(4)西土受年。吉。
(5)北土受年。吉。
甲骨學家宋鎮豪先生指出“這說明,商王朝視‘四土’乃是其政治疆域。”不過,宋先生同時又強調:“商代國家的政治疆域,尚不可能如後世有明確的國界線,也不可能如後世那樣維持有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嚴格的行政統屬關係,但在王權可控範圍內,其‘設官分職’卻已有定製。即或域內大小方國族落,因其力量強弱受製於大國,亦不得不盡其貢納臣服諸義務,而大國亦對其有政治上的承認和軍事上的保護之權利。”
由甲骨文的“四土“,可知商代已有模糊的疆土意識。其實,不止殷商,這種觀念大概在有夏時代就已萌發了。因為《詩·商頌·長發》中有“幅隕”一詞,詩曰:“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幅隕既長”。“幅隕”即“幅員”。毛傳:“幅,廣也;隕,均也。”鄭玄箋:“隕,當作圓。圓,周也。”朱熹《詩集傳》:“外大國,遠諸侯也。幅猶言邊幅也。隕,讀作員,謂周也。……方禹治洪水,以外大國為中國之竟,而幅員廣大之時,有娀(sōnɡ)氏始大,古帝立其女之子而造商室也……”且古文獻中也有關於夏王朝晚葉政治疆域四至範圍的記載,例如:
《戰國策·魏策一》
夫夏桀之國,左天門之陰,而右天蹊之陽,廬睾在其北,伊洛出其南。
《史記·吳起列傳》亦雲:
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
《逸周書·度邑》也說:
自雒汭(ruì)延於伊汭,居易無固,其有夏之居。
河流會合或彎曲的地方叫做汭,《書·禹貢》:“東過洛汭。”孔傳:“洛汭,洛入河處。”伊汭,伊水入洛水處。在今河南省偃師縣。也就是說,夏王朝的中心轄區相當今黃河流域中遊中嶽嵩山和伊、洛、潁、汝四水流經的豫西地區,西至華山腳下,亦即洛陽周圍地區。這一點業已被地下考古所證實,在河南洛陽偃師二裏頭發現了夏代王都。不過,從夏到商般庚遷殷之前,我們的祖先卻是基於種種原因,“民無所定”,不時遷都。《文選·西京賦》:“殷人屢遷,前八而後五”。由是可知,夏王朝根本沒有明確疆域之可能。
姬周時代有了明確的“體國經野”意識,《周禮·地官》雲:“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國語·周語》記載了這麼一件事兒。公前635年,周襄王的弟弟王子帶發動宮廷政變,周襄王逃往鄭國並向同宗叔叔晉文公求助。晉文公勤王,帶兵打敗了王子帶,並護送周襄王回京城。為了報答晉文公,周襄王要把河內、陽樊等地賞賜給晉國。可是,晉文公想得到的不是土地,而是政治待遇。結果,“王弗許,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裏,以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備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寧宇,以順及天地,無逢其災害。先王豈有賴焉?內官不過九禦,外官不過九品,足以供給神禘而已,豈敢厭縱其耳目心腹,以亂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臨長百姓,而輕重布之,王何異之有?”周襄王所說“規方千裏,以為甸服”的意思就是按周製規定把方圓千裏的地方叫甸服。為什麼說是周製呢?《國語·周語上》記載著周王室卿士﹑周公之後人祭公謀父的話:“先王之製,邦內甸服,邦外侯服”。西周地方官製有“五服”之製,所謂“五服”就是依據諸侯封地距離王畿的遠近,分封為甸、侯、賓、要、荒五服,或曰侯、甸、男、采、衛五服。每服五百裏,最遠者稱為荒服。
不過,學者一般認為古代不會有這麼齊整的行政區劃,事實上,周初也沒有那樣寬廣的封疆,退一步說,即便有也不可能如此整齊劃一,那樣整齊的區劃在中國曆史上不可能找到。盡管如此,倒也不必否認西周時代存在過“五服”之製,西周之“五服”也許隻是與邦內諸侯相對的泛稱而已,這就意味著西周即便有要服、荒服等五服,也不會有確切的邊界。實際上不隻有周一代,曆代中國帝王從來都沒有具體的疆域概念,他們邊界就是“天下”。正如周人之詩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