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推行新政(一)(2 / 2)

“它是一對掛在馬鞍兩邊的腳踏,供騎馬人在上馬時和騎乘時用來踏腳的馬具。馬鐙的作用不僅是幫助人上馬,更主要的是在騎行時支撐騎馬者的雙腳,以便最大限度地發揮騎馬的優勢,同時又能有效地保護騎馬人的安全。”

確實,馬鐙發明以後,使戰馬更容易駕馭,使人與馬連接為一體,使騎在馬背上的人解放了雙手,騎兵們可以在飛馳的戰馬上且騎且射,也可以在馬背上左右大幅度擺動,完成左劈右砍的軍事動作。因此,馬鐙在距今1500多年以前,由在北方地區遊牧的鮮卑人發明後,便在歐亞大草原上迅速流傳,使騎兵的戰略地位大大提高。

而在此之前,騎兵騎在馬背上飛馳射箭時,必須減速或者下馬拉弓射箭;交戰雙方在馬背上的格鬥中,也不能竭盡全力大幅度擺動,否則會失去平衡而落馬。馬鐙的發明,就使騎兵的雙腳有了強勁的支撐點。

劉辯這麼一解釋,眾人恍然大悟,隨後狂喜,“這真是天助我也,有如此神器何愁大漢不興?”“還看到了什麼?”劉辯神秘一笑。“哦?還有?”眾卿再細看時,也不知誰眼尖,驚叫道,“看,這是?”

“馬的鐵掌有鐵製的防護工具包裹,我們可以把它叫做馬的護蹄。”劉辯再次解釋。

“這麼說,有了這護蹄,那馬奔程百裏馬蹄也不會受傷,提高了馬的使用壽命,這逆天了啊!”

“還有,快看!”有人翻到了第二頁,是一把火銃粗製構造。中國元代和明代前期對金屬材質管形射擊火器的通稱。有時又稱火筒。

火銃通常分為單兵用的手銃,城防和水戰用的大碗口銃、盞口銃和多管銃等。

火銃前身是出現在宋理宗開慶元年(公元1259)的突火槍,突火槍以粗竹筒為槍身,內部裝填火藥與子窠(突火槍某種意義上可以理解為是散彈槍)。

突火槍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發射時以木棍拄地,一手手扶管身,一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碎石或者彈丸。因當時生產技術上的限製所用火藥的推力相當有限,射程也就百米左右,它的射擊精度和射程較難控製,再因為其槍管為天然竹管,在射擊了幾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燃燒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甚至直接導致炸膛。

而劉辯設計的就是元火銃,與突火槍相比,有許多改進之處。首先,元火銃的使用壽命較長。金屬製元火銃銃壁的熔點高,耐燒蝕性好,抗壓力強,不易炸裂,能夠適應因火藥性能的改良和裝藥量的增多而增加的膛壓。其次,元火銃的製造規格易於統一。元火銃是按一定規格進行成批鑄造的,同一批火銃的各部尺寸事先都有設計,這樣便可嚴格控製火銃藥室的尺寸,保證裝藥量達到標準,既能保證發射威力,又可提高發射時的安全性能和控製射程、設計精度。

再次,元火銃的構造比較合理。在外形上已能明顯區分出銃膛、藥室和尾銎三個部分,各部分的橫截麵都呈圓環形,口徑、銃長、銃膛長、藥室長之間,雖無準確的數量比值,但其外形結構已反映出適合發射需要的粗略的數量關係。

如藥室部呈燈籠罩式隆起,內外徑大於銃膛的內外徑,因而使藥室具有較大的容積和橫截麵,能使火藥在較大橫截麵的藥室內迅速燃燒,增大了橫向燃燒麵,提高了燃燒的瞬時性,瞬間生成具有較大壓強的大量高溫氣體,並被擠壓(壓縮)入截麵較小的銃膛中,使壓強再次增大,從而提高了發射力和彈丸飛行速度及殺傷力。

“由於火銃的優越性,所以在創製成功後,便裝備軍隊,用於作戰,將大大增強軍隊戰力。”劉辯自然有這樣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