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孩子屬於哪一類說謊行為,父母都不可以對此熟視無睹。畢竟當說謊成為一種習慣之後,真的就可能發展為嚴重的道德或行為問題,這點父母一定要警惕。
有位11歲的美國男孩踢足球時不小心踢碎了鄰居家的窗戶,人家索賠12.5美元。闖了大禍的美國男孩向父親認錯後,父親讓他對自己的過失負責,他為難地說:“我沒錢賠人家。”父親說:“這12.5美元先借給你,一年後還我。”從此,這位美國男孩每逢周末、假日便外出辛勤打工,經過半年的努力,他終於掙足了12.5美元還給了父親。這個男孩就是後來成為美國總統的裏根,他在回憶這件事時說:“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承擔過失,使我懂得了什麼叫責任。”
那麼,怎樣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呢?
(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家中應明確哪些事情是由爸爸、媽媽來做的,哪些事情可由爸爸、媽媽幫助孩子做,又有哪些事情則孩子必須自己做,對應當自己做的事必須給孩子一個明確的要領和範圍,在不同的年齡給他製定不同難度的目標範圍,父母絕不要包辦代替,因為不能總是替孩子承擔責任。
(2)家裏的事、別人的事幫著做。應讓孩子明白,光做好自己的事還很不夠,因為自己還是家庭的一員、是集體的一員,當然有責任協助做一些家裏的事、集體的事,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家庭、對集體盡責,隻有這樣將來才能更好地為社會盡責。
(3)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要善於抓住生活中的點滴小事,無論事情的結果好壞,隻要是孩子的獨立行為結果,就要鼓勵孩子敢做敢當,不要逃避責任,應該勇於承擔後果。家長不應替他承擔一切,以免淡漠孩子的責任感。
當然,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家長們應努力要求自己做有責任感的好家長、好公民,以身作則,要求孩子辦到的事,自己首先要做到。
讓孩子記得說“謝謝”
有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天,剛搬來的小男孩去隔壁串門,鄰居捧出一堆花花綠綠的巧克力時,小男孩驚奇地瞪大了眼睛。當小男孩明白這是送給她的,小男孩並沒表示出應有的欣喜,也未伸出雙手來接,隻是猶豫地搖了搖頭說:“叔叔,媽媽不讓我要別人的東西。”盡管小男孩嘴裏這樣說,可他的眼神分明告訴別人他非常想得到這份禮物。於是鄰居開導他:“小朋友,你看叔叔是不是壞人?”小男孩肯定地搖了搖頭。“既然這樣,你就收下吧,你媽媽不會怪你的。”小男孩終於把巧克力裝進兜裏,一蹦一跳地唱著歌走了。
誰料過了不一會兒,小男孩又站在了鄰居的門外,紅著眼睛怯生生地說:“叔叔,媽媽說了,誰的東西也不能要,媽媽讓我把巧克力還給你。”說著,他把裝有巧克力的塑料袋遞到鄰居的手上,一步一回頭地走了。
誠然,品質高貴的人必須擁有自尊,拒絕施舍、拒絕貪婪,年輕的父母讓孩子從小就培養不伸手索取、不隨便接受饋贈的好品德,是完全應該得到理解和支持的。況且,在競爭日趨激烈、物欲不斷膨脹、欺騙與奸詐日益增多的今天,增強孩子的自立自強、自我防範和保護意識,也顯得尤為重要。
但是,孩子的健康成長,更需要愛的陽光,需要親情、關愛和幫助。隻有在愛的陽光沐浴下,孩子的笑容才更燦爛,才會對明天有美好的憧憬;隻有在充滿親情和關愛的氛圍中,孩子才會由被愛學會愛別人,由被嗬護學會嗬護別人;隻有接受了他人的幫助然後再去幫助別人,孩子才能逐步學會在人生旅途的跋涉中克服一個又一個困難,一步步邁入成功的殿堂。如果家長從小就教育孩子,除了親人以外,誰也不相信,對誰也不能有感情,一味拒絕他人,那麼長此以往養成的所謂自尊與獨立,必然包含更多的是淡漠與孤僻。有了這種封閉的心靈,很難想象孩子將來如何經曆風吹雨打,如何在五光十色的社會中立足與生存。就像前麵這件事,如果父母教男孩在這種情況下接受好意然後再說聲“謝謝”,豈不是一種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