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藍是一個7歲的孩子。有一天,爸爸對他說:“藍藍,媽媽和我明天要一起去外邊進晚餐,你明天和保姆阿姨一起吃飯吧!”
“不行!”藍藍大聲嚷嚷道。
“對不起,寶貝,明天是我和你媽媽結婚8周年紀念日,我們一定要單獨在一起慶祝一下。”爸爸又說。
“不行!就是不行!”藍藍仍舊堅持自己的想法。
“這孩子,管不了你啦?真不聽話!”爸爸有些生氣地說。
藍藍開始變得焦躁不安,開始摔桌子上的書本,繼而號啕大哭。
爸媽決定把他隔離,讓他在隔壁的小房間裏單獨待一會,以為這樣他就可以聽從父母的話。沒有想到,藍藍在小房間裏聲嘶力竭地又哭又喊,還不停地摔打每一件觸手可及的東西。半個小時過去了,藍藍的哭聲變小了,但他仍然沒有平息因暴躁而引發的怒氣。爸媽在外麵悄悄打開了房門,藍藍仍然沒有停止他的破壞行為,甚至開始自殘,把自己的手往牆裏摳,還把頭往牆上撞。
像藍藍這樣的孩子並不少見,父母往往不知所措。如果孩子暴躁地發脾氣時,父母能夠對其進行正確的引導,一切都會有所好轉。
對孩子的培養和教育本來就是一件極有風險的事,因為父母稍有不慎就會損害孩子的情感,並給其個性帶來終身“殘疾”,這種損失比任何投資都要慘重得多。父母需要細心觀察孩子,理解他們,允許他們自由地表現,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引導。隻有如此,才能保證他們的身心健康地成長。
當孩子暴躁發脾氣時,父母可以這樣做:
場景一:在商場的玩具專櫃前,5歲的靈靈拿著喜歡的玩具不鬆手,但是看見媽媽仍不願意買,他就撒潑、哭鬧,甚至摔東西。
孩子之所以發脾氣,最常見的原因就是需求得不到滿足。遇到這種情況,有的家長好麵子,趕快買東西走人,還有的家長,當場就大打出手。其實兩種做法都不合適。喜歡的東西得不到,大人也會心情失落,這時孩子發脾氣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而滿足他的不合理要求。否則,會強化他用發脾氣來表達情緒,甚至讓他感覺隻要自己發脾氣就會什麼事都如願以償。
但是,家長當場大打出手或訓斥孩子也不妥當。孩子的模仿能力特別強,遇事家長怎麼處置,他也會從家長身上學會解決問題的方法。此外,5歲左右也是自尊心最初建立之時,家長當著別人的麵對他進行批評,會損傷他的自尊。
家長可以走過去,用輕柔和同情的語氣說:“你是不是很不開心?看見你這樣,我的心裏也不舒服。”就這樣分享他的情緒。一開始,孩子可能會拒絕你的關懷,你可以走開,一會兒再回來,仍然用同樣的方式跟他說話。用這種方式向孩子表明,你對事情的立場是堅定的,但在情緒方麵,你願意和他分享,因為你理解和在乎他的感受。甚至,你可以告訴孩子,他不開心,你也難過,因為你是很心疼他的。但他的要求不合理,是不可以答應的。不過,如果孩子需求合理,尤其家長曾答應過孩子,就必須滿足孩子的要求。
場景二:早上起床,6歲的明明正準備穿衣服,媽媽過來不問緣由,匆匆幫他穿好,他堅持要解開,重新自己來穿。可媽媽怕耽誤上學時間而不肯,明明竟發起了脾氣。
當孩子有了獨立的願望,特別是在行為上要求獨立時,他們喜歡自己動手做事,也常用“不”來表示自己的獨立性。如果被家長或自己有限的能力所阻礙,他們不僅會產生憤怒情緒而發脾氣,還會挫傷剛剛萌發的積極性。
為盡量避免上述情況發生,一方麵,家長不要過多限製孩子的行為,不要給孩子提出過多規定、要求,以維護孩子逐漸發展的獨立意識;另一方麵,如果孩子因為能力所限,做不好事而發脾氣,家長要多鼓勵、引導,必要時為其做示範,然後讓他獨自再做一次,並及時予以肯定和獎勵。
場景三:最近,4歲半的遊遊特別容易發脾氣。和小朋友玩的時候,玩人家的東西,別人不給,他就搶奪,而自己的東西卻不肯借給別的小朋友玩,別人強行拿走的話,她就會大吵大叫,表現得很霸道。
兒童時期心理活動的一個特點就是存在顯著的“自我中心”現象。家長不妨嚐試這些方法:向孩子傾訴情感。明確告訴孩子,你這樣做,我很高興,你那樣做,我會很生氣等,並講清楚為何會產生這種情緒。這不僅能讓孩子體會別人的情緒,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別人帶來歡樂或痛苦,還能學到表達情感的詞彙和表達情感的方法。另外,還要教孩子換位思考。比如遇到一個孩子摔倒時,讓他回憶自己摔倒時痛苦的感受,從而換位體會他人的情緒。
但是,如果孩子依然情緒激動,家長還可以為孩子創造一個安全的宣泄方式,比如讓孩子捶打枕頭、撕紙、大吼等;或者放點音樂,進行戶外運動,既是一種釋放,也能轉移孩子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