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走進男孩的內心世界(3)(3 / 3)

這位母親的做法是愚昧、錯誤的。錯在哪裏?第一,她侵犯了孩子的隱私權。孩子的隱私權是不能侵犯的,簡單地說隱私就是一個人不願意告訴別人的事情;第二,她不但偷看了兒子的日記,而且還揚言把日記的內容告訴老師,那麼她就犯了第二個錯誤。把他人的隱私通告給別人,是錯上加錯。

不止一位家長這樣說過:“孩子越大越不聽話,不像從前那樣,有什麼事都和父母講。”還有的家長發現孩子有些事背著自己,有些東西藏起來不讓自己看見,同學之間的書信和他自己的日記總要放到加了鎖的抽屜裏,對孩子的這種行為他們感到不安,生怕孩子染上壞毛病。

這樣的家長,習慣了對孩子過於保護和包辦一切的教育方式。他們有的人因發現孩子對自己有所保留,竟千方百計地翻看孩子的書信和日記,然後把其中的一些內容當做孩子“錯誤行為”的證據,拿去指責孩子,傷了孩子的自尊心。這樣做進一步關閉了孩子和父母之間溝通的渠道,失去了孩子的信任。家長關心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過度保護、過度幹涉,不允許孩子保護自己隱私的做法是不妥的。

人的心理發展是分階段的,也是有跡可尋的。嬰幼兒時期,孩子一切依賴父母,少年時期孩子也許仍把父母當做學習、模仿的第一榜樣。但是,進入青春期後情況發生了變化,隨著成人意識的出現,他們要在更廣的範圍內接觸社會和人生,此時,人的隱私內容發生了變化而且範圍逐漸擴大。

保護個人隱私是適應社會生活的一個方麵,保護隱私就是保護自己。當孩子的隱私意識逐漸增強時,家長應當高興才對。因為這是你的孩子開始走向成熟的標誌。一個毫無保留地在父母和他人麵前訴說自己內心感受的傻孩子是不會成為成熟的人的。

人都有不願告訴別人的私事,這便是隱私。個人隱私應得到尊重,法律也規定保護個人隱私不受侵犯,這便是隱私權。大人的隱私權且不說,孩子的隱私權受侵犯是常見的事。侵犯者常是父母,那麼,侵犯孩子的隱私權有哪些危害呢?

(1)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隱私常常包含個人缺陷(包括生理、行為等方麵)、錯誤、失算等。如果把自尊心比喻為花瓶,隱私就是瓶上的細小裂紋,所以當老師的、做父母的更應細心保護好這個花瓶。隨便暴露孩子的隱私,甚至當眾宣揚,這無異於敲打這個有裂紋的花瓶,讓孩子無地自容,把孩子的自尊心敲碎。

(2)打擊孩子的自信心。孩子希望有一定的獨立性,希望自己的某一領域不受幹預,這正是有自信心的表現。做錯了事,想偷偷改;學習落後了,想暗自追上去,這也正是不喪失自信心的表現。輕易地破壞他們的這種希望,侵犯他們這方麵的隱私,就會無意中打擊了他們的自信心。

(3)麻痹孩子的羞恥心。孩子因知羞恥才把某些過失、缺陷看做隱私,隨便被揭開、公布、宣揚,孩子起初還會覺得難堪、痛苦,以後便會麻木了。俗話說“破罐子破摔”就是這個意思。

(4)削弱孩子的自省力。寫日記是一種自省方式。偷看孩子的日記,又把日記的內容宣揚出去,是不可取的。向父母吐露心事也是一種自省方式,父母聽了卻又透露給外人,這也是很不可取的。不尊重孩子這方麵的隱私,孩子就會不再重視這些自省方式,這樣就會大大削弱自省的欲望和能力,妨礙孩子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