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產業集群所在地的政府可以采取兩種因勢利導的政策:一是提供設計、營銷方麵的人才培訓和商品展銷平台,以及製定優惠政策等,鼓勵一部分有能力的企業向“微笑曲線”兩端攀升;二是協助加工企業抱團出海,向企業提供信息、海外經營人才培訓、資金支持,以及同承接地政府合作設立加工出口工業園區等,幫助企業利用當地廉價勞動力和資源優勢來提高競爭力。商務、外交等政府部門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非基金等金融機構應在投資保護、簽證便利和金融上給走出去的企業以必要支持。
第二類轉移型產業包括鋼筋、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建材行業。這些產業近些年在我國發展很快,機器設備很新,技術相當先進,生產能力是按滿足過去高速增長的投資需要形成的。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後,這些產業出現了不少富餘產能。但是,這些產業的產品在非洲、南亞、中亞、拉丁美洲等發展中國家還嚴重短缺,可以像支持勞動密集型加工出口產業轉移那樣,支持這些產業中的企業以直接投資的方式將產能轉移到同我友好、基建投資需求大的發展中國家。這樣的投資既能使這些企業擺脫困境,也能幫助相關國家發展,是雙贏的選擇。
彎道超車型產業。這類新興產業的特征是人力資本需求高、研發周期短,例如信息、通訊產業的軟件、手機等。在這類產業發展上,我國擁有國內市場巨大、科技人才多、生產加工能力完備、能夠迅速把概念變成產品等優勢,並出現了華為、中興、阿裏巴巴、騰訊等成功企業。各地政府可以針對這類企業發展的需要,提供孵化基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鼓勵風險投資、製定優惠的人才和稅收政策,支持創新型人才創業,利用我國的優勢,推動彎道超車型產業發展。
戰略型產業。這類產業通常資本非常密集,研發周期長,投入巨大,我國尚不具備比較優勢,但其發展關係國家安全和長遠發展,大飛機、航天、超級計算機產業即屬於這種類型。戰略型產業有一個特性,即它不能完全依靠市場,需要政府的保護性補貼才能發展起來。過去,政府的保護性補貼主要是通過各種要素的價格扭曲和直接配置實現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麵深化改革,要素價格的人為扭曲將被消除,今後應通過財政直接撥款來補貼這類企業。在美歐等發達國家,不論國防安全型戰略產業屬於民營還是國有,都由政府財政直接撥款來支持。對戰略型產業的扶持是國家行為,應由中央財政來承擔。但是,這類產業落戶在哪個地方,就會促進當地配套產業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所以,各地政府可以鼓勵支持配套產業發展,並改善基礎設施、子女教育、生活環境等條件,爭取戰略型產業落戶當地,以實現戰略型產業發展和當地產業轉型升級的雙贏。
在經濟新常態下,我國仍然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根據各種產業的特性,發揮好有效的市場和有為的政府“兩隻手”的作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即使在相對不利的國際環境下,我國經濟也能保持7%左右的中高速增長,到2020年前後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邁出決定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