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輿情治理新模式
熱點述評
作者:彭知輝
目前,我國黨政機關已逐步認識到政治溝通在網絡輿情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早在2008年,互聯網已受到高層領導人的重視,稱它為“黨和政府聯係群眾的重要紐帶”。這實際上肯定了網絡民意的合法性,表明網絡力量已納入官方視野。執政目標與網絡民意之間存在契合點,各級黨委政府通過互聯網與網民溝通交流已蔚成風氣。基於政治溝通的網絡輿情工作已成為當前政府應對網絡輿情的必然趨勢。
網絡輿情有限治理的基準
基於政治溝通的網絡輿情工作模式是對傳統政府主導的工作模式的一種變革與創新。它要求政府部門準確把握網絡輿情表達的本質,清晰界定網絡輿情中政府與網民的關係,科學掌握網絡輿情工作策略等。
充分認識網絡輿情表達的合法正當性,把握有限治理的基準。網民基於表達自由,擁有輿情表達的合法正當性。然而同時,網絡輿情表達也是一個容易出現政府治理缺失的公共空間,它可能引起公共秩序的紊亂,誘發多數人意見對少數人的暴政,並導致政府在網絡語境下的行為失態。因此,實施以政府為主體的網絡輿情治理是完全必要的。但在網絡輿情治理中,政府應明晰其權力運行邊界並把握必要限度。要在政府控製和網絡輿情表達之間尋求平衡:既通過政府控製,確保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不受侵害;又要注意政府的控製活動邊界不能無限擴大或任意作為。確立正當治理宗旨,以正義價值引領並協調網絡輿情治理中自由與秩序的價值衝突,實現公民維權與政府維穩的法治統一。
正確界定網絡輿情中政府與網民的關係,尊重網民的主體地位。網絡輿情中作為主體的網民和作為客體的政府是對等的。然而,當前的網絡輿情工作總體上是政府以一種支配、主宰網民及其輿情表達的方式,試圖“控製”、“管理”、“引導”、“監測”或“應對”網絡輿情。如果網民在網絡輿情中的主體地位得不到保證,政府缺乏對網民輿情表達的尊重,那麼政府再怎麼放低身段,網絡輿情問題也不可能獲得真正的解決。首先,要從觀念上接受網民群體。這樣政府才能和網絡社會產生互動,和網民形成共鳴。應轉變居高臨下的表達方式,少說官話、虛話、套話,多用平等親和的話語;堅持平和理性,正確對待網民意見,包容網民評論。其次,充分認識網民及網絡輿情作為公眾和民意代表的普遍性。當前我國網民數量達5.91億人,互聯網普及率為44.1%,並不存在“網民中低年齡、低學曆、低收入人群占據較大比例”的現象。網民所表達的網絡輿情雖不能等同於全部公眾的社會政治態度,但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第三,要從根本上糾正視網絡輿情為“敵情”的偏見。充分認識到網絡輿情的價值和功用,善於從網絡輿情中了解民意、彙集民智,使網絡成為公眾有序政治參與、政府汲取民間智慧的一個重要平台。
堅持標本兼治的網絡輿情工作策略,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政府主導下的網絡輿情工作采用一種被動應對的模式,即在輿情產生並形成輿情危機的情況下,政府再采取措施,如發布信息、引導輿情、平息事件、滿足訴求等。在這一模式下,政府時時陷於網絡輿情漩渦,疲於應對,處處被動。為加強網絡輿情工作的主動性,各級政府部門大量引進網絡輿情監測軟件,試圖實時監控網絡輿情突發事件,實現對複雜輿情的自動識別。然而,過度迷信與依賴技術,將網絡輿情應對捆綁在技術之上,缺乏實地調研與第一手材料而過分倚重監測數據,往往阻礙了對網絡輿情的真實判斷。要消弭網絡輿情形成的社會基礎,應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加強政府與公眾之間的溝通。
政治溝通基礎上的網絡輿情工作新模式
應綜合網絡輿情與政治溝通的基本要素,構建一種新的工作模式。網絡輿情由網民、政府、輿情、媒介等要素構成:網民是網絡輿情的主體,它是網絡輿情的發生源;政府是網絡輿情的客體,它是網絡輿情的聚集點;輿情是網民網絡表達的表現形態;媒介指輿情表達或傳播的載體,即網絡。
網絡輿情形成及政府應對的基本流程是:①某一與政府具有關聯性的現實社會事件發生,引起網民關注;②網民借助網絡媒介表達社會政治態度,形成網絡輿情;③網絡輿情廣泛傳播,指向政府並引起政府關注;④政府實時監測網絡輿情,並根據其發展動態,借助網絡及其他媒介引導輿情;⑤政府平息網絡輿情,同時關注網民動態,做好跟蹤反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