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聽後,用手指著丈夫的頭,說:“你這榆木腦袋,現在誰還像你這樣做生意,你知道嗎?這幾天我賺的錢比過去一個月掙的還多。秘訣就是,我給酒裏兌了水。”
丈夫一聽,肺都要氣炸了,他沒想到,妻子竟會往酒裏兌水,他衝著妻子就是重重的一記耳光。他知道妻子這種坑害顧客的行為,將他們苦心經營的酒店的牌子砸了,他知道這將意味著什麼。
從那以後,盡管丈夫想了許多辦法,竭力挽回妻子給酒店信譽所帶來的損害,可“酒裏兌水”這件事還是被顧客發現了,酒店的生意日漸冷清,後來就不得不關門停業了。
其實,做生意也是經營人生。給酒兌水,表麵上看是壞了產品,影響的是生意,但折射出的實質是低劣的人品——弄虛作假、不誠實,失去了人們的信任,失去了酒店的信譽,也就自己砸了牌子。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也是這樣,如果欺騙了別人一次,就有可能影響自己的一生。
鄭凱是上海某小學的學生,五年級上學期期中考試躍為第三名,期末名列全班第一,下學期由於學習鬆懈,成績有些下滑,期中考試僅名列班內第九。可能是由於虛滎心太強,或者怕爸爸、媽媽責怪,於是塗改了兩科成績,使總分列班內第三。這是他長大以來第一次欺騙父母。
期中考試剛過,他的父母在參加一次文化沙龍時,巧遇鄭凱的班主任,和他談起鄭凱的學習,自然說到期中考試成績。老師說:“鄭凱這次成績不太理想,隻考了第九名。”他爸爸說:“聽鄭凱說,好像是第三名,從成績上推算也應是第三名。”老師肯定地說是第九名。
參加晚會回家,父母問鄭凱這是怎麼回事,他覺得紙包不住火,便把實情告訴了父母。這件事對一個隻有12歲的孩子來說,雖然算不上大錯,但關係著孩子健全人格的塑造。由於當時心情激動,他爸爸很想狠狠打他一頓,但出於對孩子自尊心的保護,他沒有那樣做。而是語重心長對他說:“不管考第幾名,爸爸、媽媽都不會責怪你,關鍵是你不誠實,用假成績哄騙家長,實際上也是自欺欺人,這樣的孩子將來怎麼能有所鹹就?”鄭凱不僅對自己的過錯十分痛悔,而且還寫了反省日記。這件事情雖然過去了許多年,在鄭凱的腦海裏仍記憶猶新。畢竟對培養他誠實的品質起著很大作用。從那以後,他再沒有欺騙過家長。
對孩子的不誠實行為家長要及時糾正。如果不及時改正,孩子長大成人之後,很可能做出害人又害己的事來,後果不堪設想。正如巴甫洛夫所指出的:“永遠不要企圖掩飾自己知識上的缺陷,即便用最大膽的推測和假設去掩飾,這也是要不得的。不管這種肥皂泡的色彩多麼炫目,但肥皂泡必然是要破裂的,於是你們除了慚愧以外,是會毫無所得的。”
孟德斯鳩說:“讓我們把不名譽作為刑罰最重的部分吧!”對一個人來說,名譽是像生命一樣寶貴和值得用一切去捍衛的東西。任何欺騙和不誠信的舉動,都有可能讓自己在成長的道路上“擱淺”,做父母的應該記得時時擦亮孩子的“招牌”。
“把握培養關鍵點”
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做人的“招牌”,我們應用誠信的心時時擦拭,以免讓其蒙上不潔的汙垢。對孩子的不誠實行為家長要及時糾正,因為,在孩子成長的路上,如果欺騙了別人一次,就有可能影響孩子的一生。
一諾值千金
人類被賦予了一種工作,那就是精神的成長。
——列夫,托爾斯泰
遵守承諾是一個人誠信的標準之一,違背承諾就失去了誠信,也就失去了做人的根本。所以古人說:“輕諾者必寡信,與其寡信,不若不諾。”
也許我們都聽說過“高山流水”的故事,鍾子期和俞伯牙這對曠世難遇的知音,曾約定了見麵的時間,但不幸的是鍾子期沒能等到俞伯牙就逝世了。在他去世之前,他仍然囑咐自己的父母將自己埋葬在離家二十多裏的漢江江口,在他們最初相遇的地方迎接他的知音。他死了也要守約的故事讓百姓流傳千年。值得一提的是,俞伯牙為了去踐約,付出了不做官的代價。在他們眼裏,承諾重於一切,人如若不守信用,失去的才是最多的。
然而,在現實生活當中,值得我們反思的是,許多家長並沒有信守“承諾”的習慣。他們往往向孩子許下這樣那樣的承諾,但一轉身就讓其隨風而逝,很少有兌現的時候,久而久之孩子對父母的做法已習以為常,也就不會去遵守自己許下的承諾。要知道,承諾是必須兌現的誓言,是不容隨便變更的。在哄騙中長大的孩子,已不會對自己的承諾負責,也就常常做出違反誠信原則的事情。一位叫北野的作家對中外家庭教育比一後提出這樣的論點:民族的一量實際是父母的一量。圍繞誠信教育。北野曾論述這樣一段經曆:
北野有一次到一個英國朋友家去玩,這位英國朋友有個3歲的孩子,非要跟北野一塊洗澡,北野就敷衍他,你先洗我一會兒就去。等這孩子洗完澡後,北野仍沒有去,孩子哭了,說北野騙他。孩子的媽媽也跟北野急了:你怎麼能騙孩子呢?你既然答應和孩子一塊洗澡就要跟他洗……
相比之下,中國很多年輕的母親都會對孩子說:“乖乖別哭,螞媽給你買糖吃,聽媽媽的話;乖乖去上幼兒園,媽媽替你買小汽車;乖乖聽話,媽媽為你……”至於自己對孩子的承諾是否能實現,那是另外一回事,管不了那麼多。在這樣的教育方式下,他將來很可能會形成這樣一種品格——對別人充滿戒備,騙別人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