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很有耐心地說了第二次:“天天,積木掉了。”
天天還是沒有答應,媽媽說了第三次:“天天,積木掉了。”
看天天仍然沒有反應,媽媽提醒說:“天天,積木可能讓會人摔倒。”
這時天天抬起頭,他看了看地上的積木,又看了看媽媽,慢慢爬起來,把掉在遊戲區域以外的積木拾起來,放在區域以內的地麵上。
案例分析:
這種辦法適用於比較小的孩子,因為年幼,他們不可能非常迅速地領會父母話語中的含義。假如這是麵對一個年齡較大的孩子,那麼他們做出的不理睬的反應就不值得原諒了,因為那是與懵懂無知有區別的,是一種挑釁。但是對於過小的孩子,父母不必這麼認真,沒必要為了孩子沒有立即對自己的指示做出回應而感到惱怒。這時可以耐心點重複自己的話,如果孩子仍然沒有做出相應的舉動,不妨給一點小小的提示,點明自己的意圖,有很多孩子往往需要父母重複多次才會聽。
6.大孩子隻需要最溫和、最迅捷的提示
西西在家裏做手工,她在拚一個很美麗的房子模型。模型每個部分的處理工作都是需要花一些功夫的,有的部分甚至要花很長時間。在完工後,西西沒有把裁紙刀合上,刀刃很鋒利,很容易傷到人。
爸爸看到了,對西西說:“西西,你應該把刀刃合上,不然你一不小心就會弄傷自己的。”
西西看了爸爸一眼說:“別逗了,怎麼可能。”
爸爸走開了,但是對女兒表現出的這種舉動感到不理解,不明白女兒為什麼連這樣一件小事也不合作。這時媽媽在廚房聽到了父女倆的對話,從廚房走出來對爸爸笑了笑,然後對西西說:“西西,裁紙刀。”
西西沒有答話,但是卻立刻做出了反應——她拿起裁紙刀,把刀刃合上了。
爸爸這下更加驚異了,但是過了一會兒,他露出了若有所思的微笑。
案例分析:
對於比較大的孩子來說,這種方法比較有效。給出的提示需要與年齡相符,就像對比較大的孩子來說,裁紙刀會傷人是個常識。他們所以沒有及時合上刀刃並不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這個常識,而是因為他覺得手頭上的事情更重要,或者是想小小地偷一下懶。如果父母因為需要他改變一下自己的行為而將這個常識再次告訴他的時候,他會覺得他的智力受到了挑戰,往往就會表現出不配合的態度。因此,這種時候隻要給他們最溫和、最迅捷的提示就夠了,直接點明需要他們要做的事,他們就會立刻去做。
7.名詞和動詞的區別
安安的媽媽和皚皚的媽媽是老同學,碰巧兩家又是鄰居。當兩個媽媽要去參加一些聚會的時候通常都會帶著孩子一起去。這天兩個媽媽又相約帶孩子一起去參加同學聚會。
聚會中來了很多人,這時小孩子在過道上跑來跑去就顯得非常麻煩了。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乖乖待在自己的座位上,但是似乎孩子們並不願意聽父母的話。這時整個大廳裏響起了一片聲音,大家都對自己的孩子說:“坐下。”
但是孩子們跑得更歡了,顯然他們並不喜歡父母在這樣的場合對自己發出命令。皚皚的媽媽也同樣對皚皚說:“坐下。”
但皚皚並不情願,他嘟噥著說:“不嘛,我不想坐嘛。”
不過安安的媽媽就沒有這樣,她對安安和藹地說:“安安,你的座位。”
安安看了看自己的座位,想了想,走回了自己的位置坐好了。
案例分析:
很奇怪嗎?雖然發出的是同樣的指令,但是為什麼其中一種比較容易被孩子接受?這就是名詞和動詞的區別。當簡單用一個動詞來要求孩子的時候,這個動詞往往代表的是一種命令,動詞本身就給人帶來不愉快的感覺。而名詞呢?代表一種提示。提示通常都比命令更容易奏效。就像皚皚的媽媽說:“坐下。”這個動詞帶著不容調和的命令性質,孩子很反感。而安安的媽媽說:“你的座位。”因為這個指示不是特別的明確,安安需要有個思索的時間,當她把注意力轉移到自己的座位上來的時候,她的熱情相對會從“在過道裏亂跑”這件事情上抽離,她會想“座位怎麼了?”再聯係到周圍的環境,她就會明白媽媽是要求她坐到座位上,這時她就會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