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幸運的媽媽常常會聽到孩子的關心:“媽媽你怎麼了?怎麼不高興了?”這是孩子關心父母的一種表現,是我們應當積極鼓勵的一種傾向。但很多媽媽卻這樣回答:“沒有不高興”或“大人的事,你不懂”。
這些媽媽認為孩子年齡還小,不該關心家裏的其他事,他們隻要照顧好自己就可以了。久而久之,給孩子留下的印象就是:“家裏的事與我沒有什麼關係,我隻要不惹麻煩,好好學習就可以了。”可媽媽們不知道,對孩子的這種忽視隻能讓孩子失去本來可以培養起來的責任感。
有的媽媽會認為:“這怎麼會影響責任感呢?再說這本來就是屬於大人的事,該是屬於大人的責任才是。”其實不然,孩子的理解力是很強的,而且對外界的觀察很敏銳,他們渴望為他人分憂解愁,尤其是自己的親人,可惜他們的心理活動常常被成年人忽略。
有一次,一位16歲的少年找到卡爾·威特,向他傾訴了他內心的苦惱。他說他的父親酗酒,經常打他的母親和妹妹們。有一天,他實在無法忍受了,就去問父親為什麼這樣。可父親說:“你還有臉問我?你早該去掙錢養活自己和妹妹們了!”當時他很難過,因為他從來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小時候父母沒有教育他應該怎樣做。這位少年告訴卡爾·威特,在這之前,他隻知道和別的孩子到處去玩,隻是吃飯的時候才回家,也從沒有考慮過父母和妹妹們的事。那天,他父親對他說的話令他吃驚。他說,如果早有人教他應該怎麼做的話,他可能現在會把母親和妹妹照顧得非常好。少年告訴卡爾·威特,他現在覺得自己是個罪人。
聽了他的話,卡爾·威特感到很難過,多麼好的孩子啊!他的天性是多麼的純良,隻不過是因為沒有得到很好的早期教育,而白白地浪費了大好時光。後來,這個少年經常去找卡爾·威特先生,訴說他的內心世界,而卡爾·威特也盡力幫助他學習知識,教他做人的道理。後來,這個少年成了一個很棒的小夥子——他娶了妻子,用自己的勤奮勞動拯救了一個快要破敗的家庭。他的努力促使父親改掉了酗酒的習慣,讓他的母親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並把兩個妹妹送進了學校。
孩子也屬於家庭的一分子,和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當家裏遇到事情尤其是和孩子密切相關的事情時,父母應不忘征求孩子的意見,並盡量尊重孩子的意願。不要認為孩子太小,根本沒有思考問題的能力。其實孩子的觀察很細致,而且也有獨到的思考。
父母應該尊重孩子的意願,不僅是因為孩子有作為一名家庭成員的知情權,更是因為這種尊重同時也是對孩子的分析和判斷能力的肯定與賞識,是父母對孩子的一種信任,相信孩子有能力分析和決定家庭中的事務。
當遇到諸如選擇特長班、升學等與孩子密切相關的事情時,應該主動征求孩子的意見。父母可以對孩子說:“孩子,有件事和你密切相關,我們想聽聽你自己的看法和意見。”
當遇到關係到整個家庭的大事時,比如搬家、買房子等,應該讓孩子知道,並鼓勵孩子發表自己的意見。家長可以告訴孩子:“這件事非常重要,你有什麼想法嗎?”
尊重孩子的意願,允許孩子實施自己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這樣才能讓孩子感覺到他在家庭中的重要性,從而建立起對家庭的責任感,培養他的主人翁意識和大局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