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孩子說話要用簡單的短句子。
對3歲以下的小孩子說話,句子一定要短。孩子對語言隻能瞬間反應,而無法像成年人那樣,把對方說的話先存儲在大腦中,再去回味理解。如果對孩子說話使用長句子,就會讓孩子“消化不良”。
此外,對孩子說話還可以多用以“我”字為主語的句子。比如,想讓孩子收拾玩具,用“我想有個乖孩子幫我收拾一下房間”比用“你看,你又不收拾玩具”更合適。常用“我”字教育孩子可以讓孩子感受到別人對他行為的反應,了解到自己的行為會對別人產生影響,從而學會改變自己,適應他人的要求。
4.對孩子說話要用生動吸引人的語氣。
孩子年紀小,好奇心強,喜歡新鮮活潑的語言。如果你總是使用呆板的語言對孩子說話,就會使他感到乏味,失去傾聽的興趣。所以,對孩子說話時一定要采用多種多樣的語言形式。比如叫孩子吃飯,如果你老是說:“吃飯了,快坐好!”時間長了,孩子就會覺得吃飯不過是一個程序,沒意思;如果你今天說:“媽媽要吃飯啦,孩子是不是也一樣呢?”明天說:“是不是好孩子?乖乖吃飯,就是好孩子。”在你生動語言的“感召”下,孩子自然會乖乖聽話的。
5.對孩子說話的時間控製在8分鍾以內。
心理學研究表明:孩子注意力的持久性和穩定性都比較差,兩三歲孩子的注意力通常可以持續3~8分鍾。所以,跟孩子說話一定不能噦噦嗦嗦、拖泥帶水。即使你要告訴孩子的事情很複雜,也請盡量將時間縮短,否則他不但不能很好地領會你的意思,還會把已經理解的東西弄模糊。聽懂孩子的“潛台詞”
10歲的月月問她的媽媽:“媽媽,我們國家一共有多少父母離婚了?”月月的媽媽很奇怪,不理解女兒為什麼會對這樣複雜的社會問題感興趣。但是她還是耐心地就這個問題發表了一通長長的演說,然後又去查了數據。但是月月還是不滿意,繼續問同樣的問題:“在全世界有多少父母離婚了?在我們這個城市呢?他們的孩子都被拋棄了是嗎?”
此時,媽媽終於明白了,原來月月並不是關心“離婚”這個社會問題,她隻是想知道父母離婚後,孩子是不是都被拋棄了,或者說她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不是有可能離婚,自己是不是有可能被拋棄。
媽媽很認真地回答她說:“月月,你的父母感情很好,正常來說,我和你爸爸是不會離婚的。即便有一天,爸爸媽媽真的離婚了,我們也仍然是你的父母。我們都非常愛你,永遠不會拋棄你。下麵,告訴媽媽,你為什麼會想到這個問題呢?”
原來,月月的班級裏有個女同學的父母剛剛離婚了,同學說爸爸媽媽總是吵架,都不要她了。月月突然想起幾天前,爸爸和媽媽也爭吵過一次,因此才有了這樣的擔心。
媽媽知道後,馬上告訴了月月爸媽吵架的前因後果,並解釋說她和爸爸的爭吵是因為某些事情上的分歧,而非出於感情問題,爸爸媽媽的感情很好。月月這才放下心來。
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曆過各種各樣的成長的煩惱,如今的孩子,心理需求更是豐富,隨之而來的煩惱也相應增多。他們迫切需要理解,需要和媽媽溝通。
但有時,出於各種原因,孩子不會直截了當地告訴媽媽他們的想法或疑問,而是拐彎抹角地表達,或是蜻蜓點水似的試探。這時,媽媽就不能隻是簡單地回答表麵問題,而要深入分析孩子提出這種問題的動機和目的,主動幫孩子解決他們不好意思提出或表達不明確的問題。尤其在解決青少年性教育方麵的問題時,這種情況可能會相當多。媽媽需要耐心、認真,並且有技巧地幫助孩子弄明白,以避免孩子的尷尬和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