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審美與倫理維度中的康德美學辯證觀(3 / 3)

康德的三大批判在思想方法上是統一的,純粹理性批判中的方法當然也可用於判斷力批判。而綜合的方法在某種意義上也成了建構三大批判理論體係的黏合劑,從宏觀上看,唯理論和經驗論是矛盾對立的,康德通過審美鑒賞力實現了二者的綜合。在微觀上,康德是通過“優美”與“崇高”來完成二者的溝通,令人難解的是,“優美”與“崇高”是一組矛盾的範疇,康德此時利用矛盾的範疇去溝通經驗論和唯理論兩種對立的認識論,這確實讓人費解,但這恰恰是康德思想中的多元特質,是矛盾的現實在哲學家睿智頭腦中的呈現。“優美”與“崇高”兩範疇是分別包含主體的外在直觀與內在精神兩個層麵,這兩個層麵又是美感(廣義的美感其中包括崇高感)產生的主客體原因。這就完成了唯理論與經驗論的溝通,二者的矛盾又深刻地反映了人們在進行審美時的理性中的二律背反,這也是一種辯證法,因此,二者既有相同之處,又互為矛盾。

(1)一致性:第一,從質上說,二者都是無利害感的;從量上說,二者都是普遍有效的;從關係上說,二者都是主觀的合目的性;就模態來說,都是必然的;第二,“二者都是自身令人愉快的”。盡管“崇高”在最初的時候令人壓抑、令人窒息,是不快的,但最後“同時引起一種愉快感”;第三,崇高和優美也是一種反思判斷力,“崇高”的判斷既非知性又無確定的概念,隻是主體的情感反映。通過人類的“共同感”,仍具有普遍性。

(2)異質性:優美與崇高的異質性正是康德對於人類理性的深層矛盾及其對外在事物與主體的精神關係的客觀反映,充分體現康德對於美感產生的多維理解,涉及外在的感覺層麵、內在的理性層麵和主客體二者交融的審美層麵,體現康德的思維中的辯證性:第一,崇高是無形式和無限的,相對於美的形式,這是一個必要的補充,人觀照外在事物時,通常會體現為大與小、高與低、長與短的現實,但那些小的常因為它的形態的可接受性,令人認為其是美的,但確實存在那種無限的大,令人壓抑,所生之情感,也非優美。康德雖然博學多識,但由於其所處時代,他的很多思想仍是很感性的,甚至簡單的、表麵的。正由於最簡單的往往是最深刻的,康德往往能揭示複雜的真理。因此,康德在對於博克的理論總結、創新基礎之上,對於客體產生這樣的認識:“自然的美涉及對象的形式,這形式在於限製;反之,崇高也可以在一個無形式的對象上看到,隻要在這個對象身上,或通過這個對象的誘發而表現出無限製,同時又聯想到這個無限製的總體。”第二,崇高與理性有關,作為綜合作用,崇高的地位是極為關鍵的,康德正是通過崇高的範疇才完成了道德觀念與感性經驗的溝通。因為崇高一方麵是和客體的形式直接相關,那種大到極致的無形式;另一方麵,與人的理性發生聯係,通過人的想象力的作用完成主客體的交流。在崇高感中,事物的外在形式已經不僅同知性有關,而且同人的理性建立了聯係。理性觀念作為康德心中的道德律令的源泉,是康德建構哲學體係的終極目的。崇高也是合目的性,但已不僅僅是知性的目的,而是更高的合目的性,不隻是在感性和知性的範圍內,崇高感的開始是不愉快的,但最終要走向愉快。這也充分揭示了人類的情感中的另一種美感,是我們的“心意情調”或“精神情調”,康德認為,這是人類“對自己使命的崇敬”。因此,他反複強調:“崇高不存在於自然的事物裏,而隻能在我們的觀念裏尋找”。“真正的崇高隻能在評判者心裏尋找,不是在自然對象裏。”事實上,外在事物無所謂優美與崇高,那都是自然的一種無意識的存在,隻是人的情感的外在對象化,這與費爾巴哈的理論異曲同工:“理想的對象,就是自己作為自己的對象的理性;感情的對象,就是自己作為自己的對象的感情。”

關於崇高,康德還劃分了數學的崇高與力學的崇高,特別在力學的崇高中,康德把自己的理性觀念作用做了進一步的發揮,從中證明了康德正是通過“優美”與“崇高”完成對於唯理論與經驗論的辯證綜合,而這一對處處顯示矛盾的範疇,也表明了康德對於美的多元、辯證特質的思考,從主觀與客觀等多維的視角揭示了其中的辯證性。而其最終目的是要完成審美與倫理二者的綜合。

在行文中為了結構與論證方法的需要,康德不得不使審美與倫理的關係疏遠,甚至矛盾,但其終極目的卻是通過審美張揚倫理,在判斷力批判中,這樣的矛盾還有很多,但隻要不斷章取義,而是把三大批判作為“一塊整鋼”,矛盾便迎刃而解,康德的辯證性也就能夠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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