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孩子在作決定時,不要給他很大的壓力。如果孩子的決定不合理,大人可給些提醒。如果孩子作決定後遇到挫折,產生了失敗感,父母也要給予幫助。但這種機會不要給得太多,以免給他造成太大的壓力。父母可以根據情況,運用自己的經驗和知識,幫助孩子作一些決定。不過,這種決定最好是有大人和小孩共同作出,這也是幫助孩子作決定的好方式。“如果我們不去看奶奶而去看電影,奶奶會傷心的”——這是大人進入孩子的選擇中去。在判斷正確與錯誤的選擇時可以說:“我們已答應某某去展覽館,不遵守諾言是錯誤的。”這可以讓孩子知道作決定其實就是要對自己負責任。
每一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都有自己喜歡和不喜歡的東西。身為父母,要尊重孩子的選擇,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不要把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孩子。多給孩子一些選擇權,以增強其自我意識。
贏得孩子的合作
有一天晚上,林林放學回家後,剛好是吃飯的時間。吃飯的時候,他說手特別疼。
林林的媽媽就問:“林林,手怎麼了?”
“被老師打的!”林林委屈地說。
“什麼,老師打的?怎麼可能?老師為什麼打你啊?”媽媽有些生氣地說。
“在上課的時候,隻因為我自己的本子用完了,想向同學借一個。可是正在講課的老師把我叫了起來,站了一節課,而且下課時還讓我去辦公室,然後就把我的手打成這樣了。”林林哭了。
“我說呢,老師怎麼會無緣無故地打人。這都怪你,上課你借什麼本子,不會等著下課借啊,活該!”
媽媽一番劈裏啪啦的數落,讓林林受傷的心又疼了幾分。
馬丁太太的女兒名叫林達。有一次放學回到家裏,林達向媽媽抱怨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麵批評她。
聽著女兒的抱怨,馬丁太太沒有去評價誰對誰錯。她用一種極其友好的語調對女兒說:“我想你當時肯定感到自己很尷尬,是不是?因為老師在全班同學麵前斥責你。”
聽了媽媽的話,林達抬頭看了媽媽一眼。媽媽又接著說道:“記得我上四年級時,同樣的事發生也在我身上。其實我隻是在數學考試時站起來借了一支鉛筆,老師就當麵批評我,令我感到十分尷尬,也很氣憤。”
這時,林達開始表現出有點輕鬆的樣子,對媽媽的話很感興趣。“真的?我也隻是在上課時要借一支鉛筆而已。因為我沒有鉛筆了。我真的覺得為這麼一點簡單的事,老師就教訓我,太不公平了。”
馬丁太太回答道:“是這樣。但你能不能想出辦法,今後避免這種尷尬的局麵呢?”
林達說:“我可以多準備一支鉛筆,那就不用去打斷老師講課而向別人去借了。”
在上麵的例子中,馬丁太太用講述自己經曆的方法,達到了她與林達情感方麵上的溝通,並且很快贏得了林達的合作,願意討論問題,找出將來能對她有利的解決方法。這裏麵最關鍵的就在於媽媽能夠站在林達的位置去看問題,這樣林達就不需要把自己放在自衛的狀態。
相反,林林的媽媽不僅沒有與孩子溝通,反而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了林林身上,讓孩子感受到了來自兩方麵的責備。
作為父母,一旦孩子認為你明白他的想法時,要想贏得他的合作就會變得非常容易。當孩子感到被理解時,會很高興,於是就會願意聽取意見,共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式。
以下就介紹贏得孩子合作的三個方法。
1.告訴孩子,你懂得他此刻的感受。要確保自己的理解是符合孩子心意的。
2.與孩子分享自己的成長故事,告訴他們你也曾有過的類似感覺。
3.在成功地完成上麵兩個步驟後,孩子就有可能願意傾聽你的意見了。此時家長可以問他是不是願意共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問他是否有不同想法,以及將來如何避免發生同樣的問題。這時要注意用商量的口吻。一般情況下,孩子都會很好地給予合作的。
在孩子犯了錯誤,認為自己有責任的時候,作為父母,首先要做的是與孩子進行充分的溝通。站在孩子的立場上去考慮問題,以獲取孩子的合作態度,一起尋找問題的解決之道。
讓孩子懂得什麼是愛
在某一個城市的街頭,一個十多歲的男孩子和父母外出遊玩時等公共汽車。車進站以後,這個男孩子一個箭步竄上車,神情坦然地找了個位子坐下,上來晚的父母隻能站在兒子的座位旁。然而,這個小孩子對站著的父母卻是一臉漠然,仿佛他們是兩個與自己毫不相幹的陌生人。車上的一位乘客看不過去,就說:“孩子,應該讓你的父母坐。”還沒等男孩子作出反應,他的父母急忙說:“讓他坐,我們不累。”
在一個美國家庭,父母為了讓4歲的孩子懂得尊重別人、不小氣、不自私,從他2歲起就有意訓練和培養。這個孩子特別喜歡吃蘋果,於是,父母要求孩子每次想吃的時候,都要同時拿3個,最大的給爸爸,第二大的給媽媽,小的留給自己吃。當一箱蘋果隻剩下最後3個時,孩子舍不得再分了。父母卻告訴他:越是東西少的時候越是考驗人,這個時候還能想到別人的,才是真正的好孩子。最後,孩子一邊哭著一邊分蘋果。發完後,還眼淚汪汪地望著父母,希望父母不要把蘋果吃下去。可是,他的爸爸媽媽卻不理會,把蘋果皮削好,在孩子的注視下,一口一口地把蘋果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