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史
1.年齡
年齡過小或過大都有危險。
2.職業
接觸有毒物質的孕婦,應檢測血常規及肝功能。
3.推算預產期
按末次月經第一日算起,月份減3或加9,日數加7.也可根據早孕反應開始時間、胎動開始時間、宮底高度推算。
4.月經史及孕產史
月經周期延長者的預產期需相應推遲;有孕產史的孕婦應了解有無不良孕產史、有無產後出血史,了解新生兒出生時的情況。
5.既往病史及手術史
有無高血壓、心髒病、糖尿病、結核病、血液病、肝腎疾病、骨軟化症及做過何種手術等。
6.本次妊娠過程
早期有無病毒感染及用藥史,有無陰道流血、頭痛、眼花、心悸、氣短、下肢浮腫等症狀。
7.家族史
家族有無高血壓、雙胎妊娠及其他遺傳性疾病。
8.丈夫健康狀況
著重詢問有無遺傳性疾病等。
(二)全身檢查
1.觀察
孕婦的發育、營養、精神狀態、步態及身高。
2.測量血壓
孕婦的血壓不應超過140/90mmHg,超過者屬病理狀態。
3.測量體重
妊娠晚期體重每周增加不應超過500克,超過者多有水腫或隱性水腫。
4.聽診
注意心髒有無病變。
5.檢查乳房
檢查乳房的發育狀況、乳頭大小及有無乳頭凹陷。
(三)產科檢查
1.腹部檢查
孕婦排尿後仰臥在檢查床上,頭部稍墊高,露出腹部,雙腿略屈曲稍分開,腹肌放鬆。檢查者站在孕婦右側進行檢查。
(1)視診:注意腹形及大小。腹部過大、宮底過高,應想到雙胎妊娠、巨大胎兒、羊水過多的可能;腹部過小、宮底過低,應想到胎兒生長受限(FGR)、孕周推算錯誤等;腹部兩側向外膨出、宮底位置較低,應想到橫位等胎位不正;尖腹或懸垂腹,應想到存在頭盆不稱的可能。
(2)觸診:采用四步觸診法,檢查子宮大小、胎產式、胎先露、胎方位以及胎先露部是否銜接。
第一步手法:檢查者兩手置於宮底部,測量宮底高度,估計胎兒大小與妊娠周數是否相符。然後以兩手指腹相對交替輕推,判斷宮底部的胎兒部分。
若為胎頭,則硬而圓且有浮球感;若為胎臀,則軟而寬且形狀略不規則。
第二步手法:檢查者兩手分別置於腹部左右側,一隻手固定,另一隻手輕輕深按檢查,兩手交替,觸到平坦飽滿部分為胎背,並確定胎背向前、向側或向後。觸到可變形的高低不平部分為胎兒肢體,有時感到胎兒肢體在活動。
第三步手法:檢查者右手拇指與其餘四指分開,置於恥骨聯合上方握住胎先露部,進一步查清是胎頭或胎臀,左右推動以確定是否銜接。
第四步手法:檢查者左右手分別置於胎先露部的兩側,沿骨盆入口向下深按,進一步核對胎先露部的診斷是否正確,並確定胎先露部入盆的程度。
(3)測量宮底高度及腹圍值:懷孕12周前,宮底在腹部不能觸及,12周後可觸及。測量宮底是恥骨聯合上緣中點至宮底長度,腹圍在任何孕周是經肚臍繞腰圍一圈。
(4)聽診:胎心在靠近胎背上方的孕婦腹壁上聽得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