榊原洋一教授還指出,“現在正在開展以調整孩子睡眠節奏為目標的‘早睡早起吃早飯’運動。其背景是因為有深夜營業的便利店、深夜電視節目等滿足大人生活需求的社會環境。將孩子們卷入這樣的大人生活不是一件好事。但是,仔細想來,必須早睡是因為‘早晨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比如7點)起床,在上班前將孩子送到托兒所或幼兒園去’,‘必須充分確保孩子的睡眠時間’這兩個理由”。榊原洋一教授提出質疑,為什麼要讓孩子服從家長的時間?他提議,“有關睡眠節奏的問題,是人體睡眠機製和人類人工形成的社會生活節奏之間的夾縫中產生的問題。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對睡眠以及對孩子的生活時間這兩方麵進行社會科學研究”。
嬰兒需要什麼樣的睡眠?需要多長時間的睡眠?對這些問題的解答有待於今後的科學研究,至少人們認為是必要的。人們認識到,在必要的睡眠時間上因人而異。包括年長兒童在內,在嬰幼兒保育設施中,午睡都是需要的。對於是否要所有的孩子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起午睡我持懷疑態度。午睡的必要性和必要的午睡時間因人而異,同時,還會因每天的活動內容而異。
在我們保育園裏,2歲孩子需要同一時間午睡,而在起床的時間上保障了個人差別。不必強製孩子睡到規定的時間。嬰兒自己的身體會知道自己所需要的睡眠量。為了不影響睡覺孩子的睡眠,需要為早醒的孩子準備好活動的空間。
玩
玩的意義
大人發揮自己作用的行為是“工作”,而孩子則是通過“玩”發揮自己的作用。對於孩子來說,“玩”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即使他們並沒有想學什麼或者想如何發育,而興趣本身會與學習聯係在一起。據說,每一次聽、嗅、嚐、聞、觸等運用五感的動作,都會把增加腦和神經細胞連接部位的信號發送給大腦25次。如果玩得高興,對大腦發育有好的影響。同時,這種玩的重複,會進一步強化腦和神經細胞連接部位。每當孩子們發現新事物,對其感興趣,都會反複刺激神經。研究表明,不能全身心投入玩中的孩子的腦比一般孩子小20%~30%,容易出現孤獨、膽小、軟弱等症狀,有缺乏社會性、缺乏技術能力、缺乏自信、性格內向的傾向。
大人認為玩是非常單純的活動,然而對於孩子來說玩卻是非常重要的活動。在玩中,孩子之間的接觸會刺激大腦。孩子們組成集體,在一起玩得盡興,對孩子的發育是必不可缺的。兒童權利條約第31條中規定了“休息、玩的權利。”“簽約國承認兒童的休息及業餘活動的權利,以及自由參加符合兒童年齡的玩及業餘活動、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在保育設施中,需要給孩子們準備符合他們年齡的遊戲。不是按照便於管理、沒有危險、清潔等大人的意願來決定,而是要考慮如何做對孩子有益。
不要考慮孩子的喜好,而要考慮玩對孩子成長的重要性。
孩子的“學習”是在玩的過程中實現的。從玩中學習則始於對其他孩子動作的模仿。“學習”這個詞,是由“模仿”→“模仿學習”→“學習”演變而來的。保育員應根據對每個孩子的了解,營造能夠實現希望孩子經曆的內容這一目的的環境,讓每個孩子在這個環境中完成符合自己發育的生活。如果孩子有需求,能夠對應孩子的需求,表明自己永遠站在孩子立場上守護孩子,這一點非常重要。
對於孩子來說,“符合他們的生活”指的是保育園中的哪些生活呢?倉橋惣三認為,其基礎就是“玩”,玩在“主體性活動”之中。
“玩”對於孩子來說,是“生存”,是“成長”,是“生存”“生活”的“活動”。現在,在嬰幼兒保育的教科書中,都將“玩”定位為“嬰兒生活的全部”。“玩”集中了許多嬰兒以及所有孩子的“生存”要素。
孩子的“生活”和“玩”是不可分割的。
玩具
對於孩子來說,最好的玩具就是大自然中的火、水、木、土。
本來應該將這些東西放在公園裏,讓孩子們自由地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