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補貼的國企傾向
據騰訊網2011年一篇題為“國企八年獲補貼逾6億元,淨資產收益率為負數”的報道稱:“如果把過去8年名義利潤總額中除各種補貼等收入,2001年至2008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平均的真實淨資產收益率為-6.2%,整體上國有企業是處於虧損的狀態。”。該報道進一步指出:“從1994-2006年,國家財政用於國企虧損的補貼總共達到3000多億元。2007年由於加入WTO協議約束,表麵上虧損補貼已經取消,但是仍有隱性補貼方法,比如2007-2009年,在整體巨額利潤情況下,中石油和中石化依然獲得700多億政府財政補貼。2008-2009年,兩家航空企業、五家電力集團和兩家電網公司獲得國資委的注資約160億元左右。”從這一報道可以看出,行政補貼在實際運用中有明顯的扶持國企傾向,然而國企的經濟效益並沒有因為有行政補貼的支持而得到提高。當然,我國實行的是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這意味著作為國民經濟主體的國有企業必須在質與量的兩個方麵占有主導的優勢。問題在於,當國企的實際運營已經形成了對行政補貼的依賴,有些甚至是以國庫彌補賬麵上的虧損,便不能不讓人質疑國企作為市場主體,究竟能不能獨立生存。
從提供公共產品的角度來說,國有企業確實比民營企業承擔得更多,而政府提供給國有企業的行政補貼明顯多於民營企業可能是基於國有企業承擔了主要的公共產品供應的政府職能。從這一層意義上說,政府給予國有企業的行政補貼是為自己履行職責的成本買單。但是問題的關鍵是要做出明確的區分,真正的標準是提供公共產品與否和多少,而非企業的性質是國有還是民營。事實上,由市場提供公共產品效率低下的假設並非完全正確,有條件的允許市場主體提供公共產品,引入市場競爭機製也有許多成功的例子,如國外公共交通、通訊領域就有許多市場化的成功經驗,而目前,我國一些地方政府如廣東也在積極探索政府向市場購買公共服務的製度構建。
從保障就業的角度出發,一般認為國有企業承擔著比民營經濟更重的責任,為了保障和促進就業,用補貼重點支持國有企業獲得了一個正當的理由。但是,如果將經濟學上的“機會成本”考慮進來,這一理由也未必能站穩腳跟,以企業的國有與否而非以企業的就業潛力大小為信號,就有可能把行政補貼這一有限的公共資源投入到一些無效的國有企業中去,而這些行政補貼如果發放給一些發展前景和就業潛力較大的民營企業將實現更高的就業率。如據《楚天都市報》2012年1月的一篇報道,民營企業貢獻逾六成就業崗位。足見民營企業在容納就業上的巨大潛力。
總體來說,國有企業確實主要承擔了提供公共產品和保障就業方麵的社會責任,在政策性虧損的情況下,確須政府補貼予以支持。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是怎樣的企業,必須擁有自力更生的能力。如果企業隻能依靠政府的補貼援助才能生存,那這恰恰說明這樣的企業需要淘汰出局,讓企業逃避競爭,是逃避企業的宿命,讓財政低效負重,絕非是明智之舉。
三、行政補貼的上市公司傾向
上市公司在提升地區知名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減輕政府就業壓力等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而證券發行的相關立法規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股份,最近三年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不低於6%,為了符合這種製度上的剛性要求,上市公司必須在盈餘管理上竭力創造賬麵利潤,而地方政府也出於地區經濟發展的需要盡力扶持。雖然08年證監會提出了“非經常性損益項目”(與公司正常的經營業務無直接關係,以及雖與正常的經營業務相關的,但由於其性質特殊和偶發性,影響報表使用人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斷的各項交易和事項產生的損益,由此將政府的補貼從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中扣除),但是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和政治績效的強大動機刺激下仍然會通過一些如行政采購的隱性補貼政策進行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甚至可能與上市公司一起製作虛假的財務信息。
四、行政補貼對民營企業的“政治聯係”傾向
武漢大學的會計學教授餘明桂曾指出:“盡管有政治聯係的民營企業比無政治聯係的民營企業獲得更多地方政府行政補貼,但這些額外的補貼收入不僅沒有創造更多的企業績效和社會績效,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損於企業績效和社會績效;另一方麵,盡管無政治聯係的民營企業獲得的行政補貼相對較少,但這些行政補貼卻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業績效和社會績效。”餘教授的觀點反映了政治聯係的行政補貼產生了逆向選擇的結果。從世界範圍內觀察,在製度環境越差的地區,政治聯係的這種行政補貼獲得效應就越強。正因為行政補貼的製度性約束弱,便產生了補貼授益的任意性,民營企業也就更可能通過與政府建立政治聯係來俘獲掌握行政補貼分配權的官員。製度環境越差,表示通過正常的市場機製融資和獲取各種生產要素越困難,在這樣的前提下,與地方政府建立政治聯係成為了民營企業對製度失靈的的一種非正式替代策略。然而,也還不能武斷地得出結論:基於政治聯係的行政補貼必定產生消極效應,比如有一種觀點認為,企業與政府部門建立政治聯係可以有利於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為政府在考慮是否給予行政補貼時通常要了解企業在生產技術、產品市場、發展潛力、盈利能力、就業機會創造和潛在的納稅能力等方麵的信息。這種觀點的問題在於,政治聯係未必是地方政府了解企業情況的有效途徑,尤其未必是一種優勢的策略。企業本身具有披露義務,政府也可以進行行政補貼的事先調查,這些完全可以成為正式渠道。在製度環境弱的條件下,政治聯係則更傾向於發展為權錢交易的尋租行動。一旦尋租成為比科學管理、誠實經營和技術創新更為便捷的獲利渠道,則市場主體趨向於將更多的精力和資本傾注在並不具有生產性的行動中去,而這會嚴重影響經濟的發展和社會整體福利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