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新國十條”下我國壽險產品結構的發展方向
理論研究
作者:曾昕
[摘要]:2014年8月3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這為我國保險業注入了一支強心針,也給壽險產品結構的調整和創新指明了新的方向。首先梳理了我國壽險產品的發展脈絡,然後從消費者的需求、保險公司的發展和市場環境三個方麵分析了影響壽險結構的因素,最後結合國家政策和市場環境分析後得到結論——發展傳統的保障型壽險產品是大勢所趨,也是保險公司應該調整的方向所在。
[關鍵詞]:國十條 壽險產品結構 新常態
一、研究背景
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保險業作為朝陽行業也得到了空前的快速發展,從1999年保險業總保費收入為1.39 千億元到2012年總保費收入為1.55萬億元,總保費收入增長了10倍之多,其中壽險業總保費收入也從768億元增加到8910億元。在這種背景下,一直以來,各保險公司的競爭都是“以保費論英雄”。各家保險公司為了搶占市場份額、拓展壽險業務,傳統的壽險產品已經無法滿足保險公司對公司擴張的追求,於是各公司紛紛開始了對新型壽險產品的追逐,使得原本穩定的壽險產品結構逐漸被打破,壽險產品的業務功能由保障型向儲蓄型、投資型方向轉化。
傳統壽險是指隻具有保障功能的純保障保險以及一些兼具保障功能和儲蓄功能的保障儲蓄型保險。這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保障儲蓄型保險具有保單現金價值。傳統壽險突出保障功能和儲蓄功能,通常保險公司承擔投資風險,消費者不承擔任何的投資風險,但保單所有人也無法享受未來由於銀行利率上調或股市繁榮帶來的好處。同時,傳統壽險產品的設計缺乏靈活性,保費和保額都很難改變。非傳統壽險也稱為創新型壽險,主要包括分紅壽險、萬能壽險和投資連結保險。這三種新型壽險都是保障與投資並重,但更加突出投資功能,特別是投資連結保險。購買投資非傳統壽險的消費者可以分享未來有利情形所帶來的收益,但是與此同時,他們也要承擔投資所帶來的風險。非傳統壽險產品的靈活性高,在保費和死亡給付方麵具有彈性,保單持有人可以結合自身情況調整最適合自己的給付方式。
1999年,平安推出的第一款投資連結型產品在國內熱銷,這開辟了中國新型壽險產品的新紀元。之後隨著分紅險、萬能險的紛紛上市,新型壽險產品保費迅猛增長,逐漸超越傳統壽險成為市場的主導。2007年新型壽險產品的保費占比更是飆升到69.9%,但是由於2008年以後國內資本市場低迷,出現了大量的投資連結保險的退保風潮,給保險公司帶來了不小的打擊。隨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以及2009年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促進壽險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的實施,壽險公司收縮了投連險和萬能險業務,取而代之的是分紅保險。“通知”要求壽險業主動調整業務結構、保險公司通過轉變經營方式,優化業務結構,充分發揮壽險風險保障和長期儲蓄功能,使壽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不斷增強,最終實現行業長期可持續發展。而2014年8月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以及我國正在經曆的新常態更是給保險業帶來了新的發展契機,也給壽險產品結構的調整和創新指明了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