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A股市場引入做空交易機製與風險監管研究(2 / 2)

第二階段:引入做空機製前的製度建設和市場準備。2006年2 月中國證監會提出將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作為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的配套措施,並逐漸頒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和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製指引》,相關部門也開始出台實施細則和自律規範。對融資融券試點證券公司的資格條件、業務合同、信用證券賬戶、擔保比例、逐日盯市等事項作了具體規定。

第三階段:融資融券業務和股指期貨業務正式開展。2010年,中國證監會對外正式宣布:國務院已原則同意開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2010年2月20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正式批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業務規則,至此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製度已全部發布。融資融券業務和股指期貨業務的開展,標誌著我國資本市場單邊做多的交易製度缺陷的消除。

四、做空交易風險及監管措施

(一) 做空交易中的風險

1、投資者麵臨的逼空風險。以賣空交易為例,投資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從市場中買入股票歸還給為其融券的券商,甚至在到期日之前,如果券商要求提出股票,投資者也不得不從市場中買回他已賣出的股票,如果該股票流動性強,且市場中價格適中,投資者還能避免損失,但若該股票流動性差,或者市場中的多頭集中力量試圖擠出賣空者,使股價處於高位,這時投資者就不得不付出高昂的代價買入股票,導致巨大的損失。尤其在我國莊家炒作嚴重的股市中,該風險更容易發生。

2、證券公司麵臨的市場風險。保證金製度的杠杆效應使得投資者獲利增加的同時也增大了風險,也符合高收益高風險的一般投資規律。投資者在合約到期時,以賣空為例,如果不能買到目標股票就會使證券公司麵臨風險,或者由於投資者判斷失誤,預期價格下跌的股票結果價格大幅上漲時,投資者無法追加保證金,也會使證券公司麵臨風險。

3、證券公司麵臨的 “裸賣空”風險。由於賣空交易為證券公司帶來了新的利潤來源,開拓了證券公司的業務渠道,為了獲取為投資者融資融券的收益,證券公司可能私自將客戶的證券借給投資者,在將來投資者違約或損失巨大時風險轉為由證券公司的客戶承擔,使得該客戶受到無辜的損失。

(二) 管理當局對做空機製的風險監管措施

首先要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明確規定證券金融機構進行賣空交易中介的資格條件,防止證券金融機構 “裸賣空” 侵占客戶的利益。其次是根據市場行情嚴格調整初始保證金率和維持保證金率。最後是堅持可供融資融券的抵押證券的優質性,尤其是在我國市場化水平還較低的實情下,更應嚴格規定可供抵押的證券。股市的穩定發展離不開做多機製和做空機製的協調,在股市引入做空機製初期,投資者一方麵要學會利用融資融券股指期貨等工具規避風險獲取利潤,另一方麵也要認識到做空機製本身的風險,理智的進行投資。管理當局要堅持對做空交易風險的監管,保證股市的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陳晗,王霖牧.全球股票市場賣空交易機製的演進與發展分析[J].證券市場導報,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