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互聯網金融(1 / 2)

互聯網金融

經濟研究

作者:劉浩

[摘要]:互聯網金融,首先是金融的互聯網化,是數字化進程的新階段,這是一場老戲,依然離不開資本、信息、信用和風險;但是,這也是一場新唱法,也可能意味著世代的更迭。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風險監管 金融創新

一、引言

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對於互聯網金融的定義,監管職責分工以及關鍵的資金存管等問題都作出了相關規定。意見指出,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進行監管,同時確立了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製度。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並製定相關監管細則。從此,互聯網金融告別長期以來“無監管、無門檻、無規則”的三無狀態。

二、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的簡單加總,也不是傳統金融業務的簡單上網,而是強調依托網絡、移動通訊、雲計算等新技術和移動支付、社交網絡、多對多交易等新模式,突破傳統金融概念和貨幣創造模式,提供低成本支付、結算、投資、融資等金融服務,為實體經濟商業模式的創新提供支撐,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對全球金融模式產生了根本影響。

《指導意見》首次對“互聯網金融”給出了明確的定義: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其主要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

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國際模式

1996年是國際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元年,美國嘉信理財集團開始提供網上股票交易等業務以及Scottrade.com的上線都標示著互聯網金融時代的開啟。至今,互聯網金融經過十多年的迅猛發展,業務觸角已深入支付、融資和理財等方方麵麵,湧現出了一大批優秀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根據業務形式和服務對象的不同來劃分,歐美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模式大致可分為七種:(1)第三方支付,傑出代表是美國的Paypal,主要是為網上供貨商和拍賣網站提供代收服務,是目前全球使用最為廣泛的網上交易工具;(2)網絡理財,其中又可以分為個人理財(比如Funds direct,是英國首家互聯網基金超市)和社區理財(比如Learn Vest,是針對特定的客戶群體(女性)設立的基於個人理財谘詢、服務、交流的金融社區平台);(3)網絡融資,主要包括眾籌、小額借貸和P2P三種模式(Bachmannetal,2011);(4)服務平台,比如搜索和比較消費金融產品的Lending tree、提供地產和按揭市場信息的Zillow等;(5)信用卡服務;(6)互聯網券商,比如Charles Schwab是美國最大的在線證券交易商,為客戶提供低價的在線經紀業務;(7)互聯網交易所,比如Second Market為客戶提供一個可以交易限售股權、破產債權、有限合夥權益、結構性產品(MBS、CDO、ABS)和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