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三農”問題的研究(1 / 2)

對“三農”問題的研究

經濟研究

作者:黃曉霞

[摘要]:從“三農”問題的提出與定義、“三農”問題層層遞進的核心問題、“三農”問題的症結以及“三農”問題的幾種解決方案並指出最合理的方法是將“三農”問題放入市場化、城鎮化、民主化進程中解決。

[關鍵詞]:“三農”問題 定義 核心症結 解決方法

一、“三農”問題的提出與定義

“三農”問題作為一個概念在中國被提出來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時候,但是實際上“三農”問題自見過以來就一直存在著,隻是剛建國表現得並不十分明顯,到20世紀90年代才特別凸顯出來。它是指農村、農業、農民這三大問題,也就是指在廣大鄉村區域,以種(養)殖業為主,身份為農民的生存狀態的改善、產業發展以及社會進步問題。更加係統得來說就是21世紀的中國,在曆史形成的二元社會中,城市不斷現代化,二、三產業不斷發展,城市居民不斷殷實,而農村的進步、農業的發展、農民的小康相對滯後的問題。

二、“三農”問題的核心

1、“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

事實上這是中國的一種獨特現象。因為其他國家在現代化的過程中,也會遇到“三農”問題,隻是與中國相比,其他國家“三農”問題的核心為農業問題,正是由於現代化過程中農業的凋敝才引起農村的衰弱、農民的貧困。而在中國,由於城市化進程的緩慢以及工業化的先天不足,導致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滯留在農村,人地矛盾相較於曆史上的其他時候更加突出。1982年,全國總人口為101654萬人,其中農村人口80174萬人,城鎮人口21480萬人。而到了1999年,雖然城鎮人口增加到38892萬人,但農村人口更是增加到87017萬人。伴隨農村人口的增長而來的就是人均耕地麵積的減少,“人口過剩”現象的出現,使得人地關係日益緊張。

2、農民問題的核心是農民的權益問題

正如中國人民大學可持續發展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溫鐵軍2013年10月22日在“大國大時代———中國經濟十月談”說的,三農問題的核心應該是農民的權益問題,廣義上來說,農民權益不僅包括生存的權利,還包括比較的權利和參與的權利。它是指農村居民作為社會成員、國家公民享有的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衛生及社會保障等各種權利和應得的利益。目前,隨著我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用地明顯緊張,大量農地被國家征用來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成為必然,這就使得失地農民的權益尤其得到關注。失地農民有效的製度安排,社會保障出現較為嚴重的危機。(2)農民被征用土地獲得的補償標準低、範圍窄,從土地增值中獲得的收益分配不合理,土地補償收益較低。(3)由於權利缺乏有理的監管製度,中國普遍出現征地範圍過寬,濫用土地征用權的現象。當然,農民的權益不僅包括地權,也包括在經濟社會各方麵的民權。建國之初,為了工業化的積累,我國形成了導致城鄉隔離的戶籍製度,由此認為得將人們劃分為兩個部分並享受不同的待遇。這就是所謂的城鄉二元結構。也正是由於這種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才會出現農民工無法享受與城市人一樣的待遇,即使他們都從事著同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