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院,是我國古代特有的一種教育形式,對我國文化教育的發展曾產生過重大影響。它既是教育中心,又是學術文化中心,蘊藏著豐富的文化遺產和良好的學術傳統。
書院學士皆為有誌於學的成年士子。書院主持人稱山長或堂長,由書院辦院人聘請或自任,此人須是名重一時的學者。書院采取問難論辯式,師生各抒己見,注意啟發學生的思維,培養自學能力。學術研究和教育相結合,是書院教學的一個最突出的特點。
書院之名始於唐代。唐玄宗開元十一年,詔置立正書院,聚文學之士修書院侍講,這便是我國曆史上的第一個書院。唐代書院分為官辦與私人辦的兩種,官辦的書院以收藏、編纂、校勘經籍為主;私人設置的書院以個人讀書治學為主。到宋代書院逐步形成一種製度。北宋初年出現了白鹿洞、嶽麓、應天府、石鼓、嵩山、茅山六大著名書院。它們在我國教育史和學術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在元代,由於政府的獎勵和支持,不僅文人薈萃的江南普遍複興和興建了書院,北方各地也相繼設立了書院。到明代,書院已發展到1200多所。其中無錫的東林書院最為著名。
高攀龍、顧憲成曾主持該書院。東林書院的特點是重視氣節,培養學子不畏權奸、剛直不阿的精神。1962年董必武同誌視察東林書院舊址時,曾題詩雲:“東林講學繼龜山,高顧聲明舊史傳,景仰昔賢風節著,瞻楹履國學彌堅。”
清代書院曾達2000餘所。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采納了張之洞、劉坤一的建議,下詔將書院改名為學堂,我國書院製度到此而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