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TPP協定”埋下國企百年核彈(2 / 3)

從根源來看,摘要的內容會比此前想象的要稍寬鬆,這可能因為美國為了擴大TPP範圍而把新加坡、越南等“小兄弟”也帶到了談判中。眾所周知,新加坡的淡馬錫公司經營新加坡開發銀行等36家國聯企業的股權、占新加坡GDP約8%左右,還通過各種金融投資廣泛參與到歐美的跨國企業中。如果對國企在TPP國家的貿易投資做差別性對待,新加坡肯定“不高興”。

越南的國企數量雖然已經從90年代的1.2萬家降至目前的約5600家、國有企業對GDP的貢獻率從1996年的40%降至2012年的32%,但國企在越南仍具備“頂梁柱”的作用,約占其全國電力和油氣產量的85%、電信服務的90%、金融信貸服務的56%。如果TPP限製了國企,也就限製了越南的後發優勢,越南也肯定“不答應”。

隱藏的魔鬼

然而,對於上述摘要的內容仍不能過於樂觀,因為魔鬼往往隱藏在細節中。

摘要文本說,“在本章附件中還有一些規定義務之外的情況,比如國家性或全球性危機,以及一國特殊情況等都將載列於附件。”但現在協議原文和附件外界都看不到,所以TPP的具體操作中對TPP域外國有企業有何陷阱還需更多資料仔細甄別。需要注意的是,適用於TPP國家的規則也不一定會同等對待非TPP國家的國企,所以主動權仍掌握在別人手中。

比如,對國企的認定,如果對非TPP國家采取不同的認定標準,或者采取不同的分類監管標準將非TPP國家的國企全部重點監管,這對於非TPP國家的企業仍是非常不利的。對於涉及國企的法律訴訟,何時、何地、由誰、按何種規則審判仲裁都可能產生很多差異性安排。可以預見,中國國企在TPP國家的訴訟風險和非平等對待的風險可能會大幅增加。

對於所謂國企名單和國家授權要在TPP協議之中被認可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彈性空間,要避免TPP國家利用這一認可的談判討價還價。另外,進入TPP市場可能要對等開放國內政府采購市場,但這也可能因為不符合中國國情,削弱中國企業應有的市場份額。

拋開一般的國企屬性,此次TPP在原產地認定、服務貿易和勞工標準上都設定了很高的限製條件,這會妨礙中國的企業發揮現有的成本優勢,直接影響中國企業的競爭力,所以包括國企在內的所有中國企業都應該高度重視TPP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有觀點認為:一直不主張發達國家區別對待國有企業,這否定了國有企業作為企業的基本經濟屬性和應得的市場性地位。從最近十幾年中國企業海外拓展的經曆來看,遵紀守法已經是中國企業在發達國家經營的基本行為準則。中國企業在海外不怕競爭,但也不希望看到被打著公平貿易旗號的一些政策不平等對待。

國企要主動活學活用新規則

對於國有企業來說,TPP的“狼”已經來了,要重視重視再重視,重要的話說三遍並不為過。

同時,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和世界頭號製造大國,中國絲毫不懼TPP所帶來的挑戰,因為所有的貿易規則都繞不開全球對於中國產品的強勁需求和中國在全球貿易價值鏈中的核心地位。既來之則安之,麵對新挑戰,隻有活學活用對方的規則,才能長久占據優勢高地。全球總體來看,有四點建議可供參考。

第一,要旗幟鮮明在海內外形成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出台的非常及時,裏麵強調了中國的國有企業“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也已經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邁進。這在國內雖已經形成了共識,也需要在海外談判中旗幟鮮明地用事實表明中國的國企是遵紀守法的獨立市場主體,因此在未來不應被有區別性的對待。中國在國內發展經濟時也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原則,海外投資者對於中國保護國外企業平等競爭的政策也應充滿信心。但中國一些收到TPP質疑的法律規則也需要調整。

第二,要在全球“貿易投資協定”談判中改變國企市場不公問題。

美國有“TPP協定”,中國也有RCEP。由東盟十國發起,邀請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印度共同參加(“10+6”),通過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建立16國統一市場的自由貿易協定(RCEP)正在積極商討中。同時,中國也在同美國加快中美投資協定(BIT)的談判。在這一係列的談判中,很多談判對手國既是TPP成員國,也是RECP談判國,應該盡早在RCEP和BIT中明確對國企的非差異性對待,以便在TPP中固化RCEP和BIT的成果,這有利於在更大範圍內推動中國企業“走出去”。RCEP經濟體,麵臨空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