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現代管理學之父”的美國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說:“必須分清輕重緩急。最糟糕的是什麼事都做,但都隻做一點,這必將一事無成。”很多孩子的表現,就很好地“印證”了彼得這句話的後半句。他們無法確定事情的輕重緩急,什麼事都想做一點,什麼也都隻做一點,結果到最後什麼事都完不成,即使是他拿手的事情,也一樣都做不好。還有的孩子壓根兒就不知道什麼事是重要的、著急的,因此,在事件的安排上出了問題,最終導致事情的失敗。
一位媽媽對此深有體會:
我女兒是班裏的班幹部,她文筆不錯,有一次周末,班主任老師讓她寫一篇“紅旗下的演講”的演講詞,準備讓她在星期一升旗時去演講。女兒回家時興高采烈地跟我說著她接到的這個任務,我也為她有這樣一個在全校同學麵前演講的機會感到高興。
於是,在接下來的兩天裏,我都看見女兒在認真地寫演講詞,認真地練習朗誦。雖然我很讚同她認真的精神,但總覺得有哪裏不對勁。後來我才發現,原來女兒將她所有的時間都用在寫演講詞、練習演講上麵了,好像一直都沒聽她提起過作業的事情。
直到星期天晚上都快睡覺了,女兒才忽然想起來老師留的作業她還沒做,語文、數學、英語,好多作業擺在她麵前,急得她都快哭了,不得不熬夜才寫完了所有作業。
雖然女兒第二天早上的演講還算順利,可她這次的作業卻糟糕透頂,還因此受到了老師的批評。通過這件事,我覺得我需要好好教女兒分清事情的輕重緩急了,演講固然重要,但作業、學習也一樣不能丟。
事例中的這個孩子,隻看到了眼前這一件事,卻忽略了其他事,由於她沒有合理安排好輕重緩急的問題,這才導致她最終手忙腳亂。
還有很多孩子也有類似的情況,認不清什麼事情是重要的,不知道什麼事情應該先做,等事到臨頭時才一陣手忙腳亂,粗心大意的毛病便也隨之而來。
鑒於此,我們應該教孩子學會給事情定性並做好分類,讓他合理安排做事的順序,從而將所有該做的事情都做到位,並順利做好。
向孩子說明事情都能分成哪幾類
在很多孩子看來,事情可能隻有兩類,一類是有趣的,一類是沒意思的。有趣的事情孩子就願意做,沒意思的事情他可能連動手都懶得動。但顯然,隻憑興趣來決定是不是要做一件事是不夠的,畢竟,未來他可能會遇到各種事,有些事雖然他沒興趣但卻很重要、很著急,有些雖然有興趣,可也一樣需要他趕緊做完不能拖延。
所以,我們就要提前告訴孩子,事情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重要且緊迫的事情,比如第二天就要進行的考試,孩子就需要在頭一天晚上做好充分的準備。
第二類是重要但不緊迫的事情,比如提高生活能力,孩子必須要進行生活能力方麵的學習,但這種學習並不需要一朝一夕就完成,所以,他可以有相當長的時間來進行這方麵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