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e”“thou”是古英語中的詞,隻有在英國北部的某些地區用著,除了在詩歌方麵,基本都看不到這類詞彙了。對於莫瑞爾而言,這是他生活的家鄉的地方方言,他自然地脫口而出了;而對於格特魯特小姐,“thee”“thou”在她能想到的不隻有簡陋的礦區生活,而是莎士比亞浪漫的十四行詩: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我把你比作夏天的六月。)
Thou are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而你比它更溫柔可人。)
莫瑞爾正是用這種狂歡化的語言引起的浪漫,使清高的格特魯特愛上了他,從而拉開了這一段不幸婚姻的序幕。
3.2 社會變體後的語言變體
瓦爾特·莫雷爾在某些情況下使用的語言變體也屬於社會的變體。社會變體的形成,是指由於性別、年齡、地位、職業、信仰、文化程度等社會因素的不同,人分屬於不同的社會群體,而每一群體都有一些區別於其他群體的語言特點,從而形成語言的各種社會變體,也叫做社會方言。那麼是不是該地區的人正在使用這種變異,或者說隻有那些礦工用他們的語言一展他們的社會身份和地位?很顯然,礦工們所使用的語言和該地區民眾廣泛使用的語言是不一樣的,因為他們的生活背景十分迥異,所以隻有在大致相同的教育、同樣的收入、同樣的環境和同樣的社會地位地位下才能形成礦工們專業術語和行幫隱語。其獨特的語言也是社會網絡和需求的一種表現。拉波夫在他的對哈菜區一個幫派的語言研究發現,在一個社交網絡中心的人群將以更多的特定網絡語言的使用來標誌著其身份,從而營造出一種“團結”氣氛的人群。
瓦爾特·莫瑞爾屬於礦區,喜歡和礦工們一起生活。在家裏,受到妻子、孩子們的厭惡甚至於排斥,他意識到在家中沒有位置,所以隻有在那擁擠的酒吧裏,和和他一樣黑黝黝的工友們在一起,他才是快樂的。他屬於礦井,在那裏,他和他的礦工們都說著同樣的話,這讓他感受不到孤獨,隻感到自己心有所屬。而在家裏,說話的時候他麵臨著一對多的局麵,但即便是這樣,他仍然不妥協,不願意改變他的口音和他的說話方式,不肯向妻子、家人做些努力。借助礦工們都使用的這種非標準英語,他加強了自己在礦工社會網絡中的地位。這說明人對於歸屬的本能的需求使得他在語言上無意識地選擇了這種不受尊重的、狂歡式的語言變體,並抓住不放。
莫瑞爾的家中,在他的妻子和孩子們之間的不同還體現在語言形式和社會網絡方麵。莫瑞爾太太帶領她的孩子總是拒絕礦工的語言,在家裏,他(她)說的是更標準的英語,從而在家庭裏形成了一個“小社會”。所以,在這個“小社會”裏,莫瑞爾的這種語言,對於媽媽和孩子們而言,甚至是一個障礙,父親說話方式的“差異化”,“看不見的手”外,把家庭和家庭以外的環境差異十分明顯地顯現了出來。
More I stepped off. He was slightly lame from an accident.
“Is it thee, Paul? Is’e worse?”
“You’ve got to go to London”.
……
“E’s naver gone, child?”
“Yes.”
“When won’t?”
“Last night. We had a telegram from my mother.”
聽著這迥然相異的對話,父子間的隔閡昭然若現。而莫瑞爾夫婦各自對自己語言的固執堅持也正在告訴讀者們,他們各自固執的性格使得他們彼此越走越遠。
3.3 詼諧的生活語言
妻子莫瑞爾夫人自始至終都是拒絕使用丈夫莫瑞爾的這種語言,她的這種“語言歧視”體現的是她對地位低下、肮髒的礦工的鄙視,也是對自己生活狀況的心理上的抗拒。
對於莫瑞爾夫人而言,她不僅自己不使用這種語言,還教導孩子們不要使用,並隨時糾正孩子們語言上的錯誤。在小說第三章中,兒子威廉在倫敦找到一份工作,收入很高,他這這個好消息告訴了媽媽,媽媽卻是既喜更悲,悲傷的是兒子要遠離他鄉了。在這般複雜的情緒中,她還是沒有忘記要糾正兒子錯誤的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