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Nimeguen或nijmegem,尼梅根,荷蘭鄰近德國的城市,1678-79年,在此簽訂尼梅根條約,結束荷蘭戰爭(1672-78),法王路易十四取得西班牙王位繼承權。——譯注
[192]Ryswick或Rijswijk,雷斯維克,荷蘭省份,1697年簽訂和約於此,結束“大聯盟之戰”,法國為一方;英國、西班牙與荷蘭為另一方。路易十四遭到挫折,失去1679年擴張的領土,保存了斯特拉斯堡。——譯注
[193]Philip V腓力五世(1683-1746),1700年成為西班牙國王,是西班牙波旁王朝的創始人。即位前遭奧、英、荷、葡等國反對,引起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在位末期,朝政主要由王後伊莎貝拉所操縱。——譯注
[194]Peace of Utrecht烏得勒支和約係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結束後簽訂的一係列條約。這一條約結束了法國的擴張,標誌著大英帝國的興起。路易十四承認英國的漢諾威王朝,確認路易的孫子、西班牙國王腓力五世繼承法國王位。紐芬蘭(加拿大東部)讓給英國。英法通商互惠。法荷通商互惠。法國與葡萄牙簽約,與普魯士簽約,確認普魯士國王的地位。英國與西班牙簽約,西班牙割讓直布羅陀給英國,等等。諸項條約內容廣泛,對後世影響極深。——譯注
[195]Hanseatic League漢薩同盟。中世紀北歐城市結成的商業同盟,以德意誌諸城市為主。——譯注
[196]此處指Ferdinand VI斐迪南六世(1712-1759),西班牙國王(1746-1759),腓力五世之子。1756年發生“七年戰爭”之前,英、法兩國爭奪西班牙的支持。——譯注
[197]Peace of Westphalia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訂於1648年,結束“三十年戰爭”。這是一場歐洲大戰,以德國為主戰場,起因有宗教、王朝、領土諸糾紛。一方是德國信奉新教的諸王國與法國、瑞典、丹麥、英國、聯合行省(荷蘭);另一方是,由哈布斯堡王室為代表的羅馬帝國以及信奉天主教的諸國。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訂,標誌著羅馬帝國名存實亡,以及現代歐洲國家的建立。
[198]Jupiter朱庇特,羅馬神話中的統治諸神、主宰一切的主神,相當於希臘神話中的Zeus宙斯。——譯注
[199]Demosthenes狄摩西尼(公元前384-322),古代雅典雄辯家、民主派政治家。——譯注
[200]Cicero西塞羅(公元前106-43),古代羅馬政治家、演說家。——譯注
[201]Drachm德拉克馬,古希臘銀幣。——譯注
[202]Sesterce塞斯特斯,古羅馬貨幣,初為銀鑄,後為銅鑄。——譯注
[203]Queen Anne安妮女王(1665-1714),英國斯圖亞特王朝最後一位君主,多病且才智有限,靠大臣治理國家。——譯注
[204]馬爾伯樂公爵係封號,本姓丘吉爾。二戰時,英國著名丘吉爾首相即其後裔。——譯注
[205]Confessor,告解神父,即天主教聽教徒懺悔的神父。——譯注
[206]Proteus普羅透斯,希臘神話中的海神,善預言,能隨心所欲地改變自己的麵貌。——譯注
[207]原文是:One should always put the best foot foremost.——譯注
[208]Quaker貴格會教徒(基督教),亦稱公誼會。——譯注
[209]Titus提圖斯(39-81),古羅馬皇帝(79-81),曾任執政官,與其父共執朝政,鎮壓猶太人起義,夷平耶路撒冷(70),即位後所建凱旋門至今猶存。——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