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技術支持係統,建立一支高效、廉潔的管理隊伍是完成任務的需要,各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管理人員要積極參加業務培訓,正確理解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熟悉環保法律法規等。
2)企業應自覺遵守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程序
環評法規定,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並負責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指出: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登記表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a)國家在建設項目廠址選擇中規定:在國務院、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等區域內,不能設立汙染環境的工業生產設施,通過確定合理的廠址,避免對環境造成汙染。
b)改善投資結構,促進產業的技術進步,使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有利於節約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國家在一定時期製定相應的產業政策,並製定相應的市場準入規定,而且不斷變化。
c)由於環評批複過程較長,企業在項目前期盡早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可以保證環評有足夠時間,實現建設項目合法建設;同時,由於國家環評審批任務繁重,而全國尚未建立統一的環評質量標準考核體係,能通過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配套的環境保護措施不一定適合企業,因此,企業和環評單位通過充分的論證,將確保環保投資效益。
3)加大宣傳力度
a)環境保護是一項全民共同參與的偉大事業,公眾的關心和參與是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根本動力和保證。向社會公開工作程序、辦事製度,使各級領導、企業掌握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要求,增強主要領導對做好環境保護預防為主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增強企業、建設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b)推行項目審批承諾製,確保“三同時”落到實處基層麵對的大部分是中小型建設項目,即要求建設單位向環保部門作出建設汙染防治設施,並確保其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汙染防治工作,防止對環境造成汙染和影響等內容的書麵承諾,若做不到,將依法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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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李微(1982-),女,漢,遼寧身錦州市人,教師,博士,現供職於沈陽建築大學,研究方向:工程項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