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生優先:服務型政府的價值追求(2 / 2)

2.健全新型基層社會管理體係

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層社會管理體係,加快推動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由傳統的條塊分割的“單位體製”向屬地化、社會化的現代社區體製轉變,充分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2003年以來,全市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3675起,調解成功率達96%。

3.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係

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製,依法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自2003年全市開展“平安泰州”活動3年來,泰州市公眾安全感逐年上升,分別為94.9%、95.6%和96.1%,在全省處於領先水平。全市目前已有5個市(區)建成“江蘇省社會治安安全市(區)”,85%的鄉鎮(街道)達到平安創建標準,完成各項創建目標。2007年上半年,全市刑事案件發案率同比下降1.6%,社會公眾安全感達97.2%。

(三)創新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方式,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1.進一步完善決策機製,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泰州市著力推行領導幹部下訪工作機製和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製,努力形成大信訪工作格局,著力提高信訪辦理效率和質量。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問題,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糾正醫藥購銷不正之風專項整治活動,立案查處33人,1100多人主動自查自糾,全市藥價明顯下降。

2.推行政務公開,不斷提高政府效能

泰州市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一項基本製度,在全市各地各部門全麵推行了政務公開,學校、醫院及供水、供電、供氣、公交等公用事業單位全麵實行了辦事公開,重大決策形成之前,通過專家谘詢、社會公示、聽證等途徑,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麵的意見。首開全國環保信訪聽證“先河”,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建立健全了首問負責製、服務承諾製、限時辦結製和“一站式”服務等舉措。

3、推進並聯審批,提高行政效率

2000年,泰州市政府從轉變政府職能入手,在全省率先改革政府行政審批製度,依法清理審批項目。目前,泰州以實施並聯審批工作機製為主的第五輪行政審批改革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之中。為了從根本上解決政府職能“越位”、“錯位”、“缺位”等問題,促使政府由重管製向重服務進行轉變,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從串聯向並聯轉變,從2011年9月起,市政府先後下發了《泰州市行政並聯審批暫行辦法》等專項文件,選擇涉及職能部門多、行政審批相關項目多、產生矛盾多的建築工程類和餐飲服務類,進行試點先行,優化審批流程的努力取得明顯效果。

三、強化落實:繼續推進“民生優先”的三點思考

1、統籌協調,破解民生難題。真正落實“民生優先”,就要著力提高政府統籌協調的能力,切實保障民生需求,協調好各類群體、各個層次的民生需求。二是把握重點,集中力量,依據實際財力和各類群體生活困難程度的不同,在實際工作中優先解決好有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三是從解決民生問題的全局出發,加大對農村困難群體民生問題的關注和投入,切實解決好廣大農村群體的全麵小康和共同富裕。

2、創新製度,保障民生需要。一是要深化分配製度改革,加強收入分配調節與控製,在效率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公平,著力提高低收入者生活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收入分化。二是要探索建立與我國國情相適合的社會保障製度,關注經濟不發達地區農民、城市低收入者以及進城務工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創新解決異地社保問題。三是加快實施戶籍就業製度改革,逐步取消農業戶籍與非農業戶籍在就業方麵的規定,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戶籍製度,鼓勵城鄉居民自由擇業。

3、共建共享,完善民生發展。有效解決民生問題的共建共享是衡量服務型政府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首先應通過政策指導、輿論倡導、典型引導等策略,不斷激發各類群體參與民生建設的活力與幹勁,鼓勵和支持民眾創造民生幸福生活;其次是要積極引導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和企業的作用,鼓勵他們積極參與公共服務,加大扶持力度,更好地協助政府承擔起改善民生、發展民生的重任;再次是著力建立科學合理的民生發展共享機製,人人參與公共服務,合理分配社會公共資源,讓民生發展的陽光普照大地;最後是暢通民生需求反映渠道,完善群眾民生訴求表達機製,保障群眾的合理民生需求,使更多老百姓能夠共享發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