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2 / 2)

3.加強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管理的對策

3.1加強收費的立項監督,規範收費票據管理

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經過國務院或省級以上政府及財政、計劃(物價)部門批準。未經批準,行政事業單位一律不準憑借自身擁有的行政管理職能自行收費。根據國家賦予的職能,財政部門有權會同物價等部門對各項收費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國家應加強票據的源頭控製,各項收費都必須使用財政部門製發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否則,繳費單位有權拒絕繳納。

3.2真正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製度

首先,要對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進行徹底清查,並從製度上堵住預算單位新開規定外戶頭的可能性,這樣才能避免預算單位轉移、隱匿資金,逃避監督。其次,堅持“收繳分離”和“收支脫鉤”兩個核心。從收的角度講,主要是收繳分離,規範預算外收入收繳,對那些合法的收費收入,不再由單位自收自繳,實行收繳分離;從支的角度講,隻要是收支脫鉤。

3.3強化財政專戶管理

財政專戶分為中央財政專戶和地方財政專戶,分別辦理中央和地方預算外資金的收繳與撥付,財政部門要在銀行開設統一的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用於管理和核算本級預算外資金收入和支出,取消行政事業單位自行開設和管理的各類預算外資金過渡賬戶,將一些明顯帶有強製性壟斷性和體現政府行為的收入全麵納入財政監管,合理引導預算外資金流向,從源頭上防止各種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預算單位的資金全部集中在國庫,減少了大量的庫外資金的無效、低效運作,使政府在調控宏觀經濟方麵更加得心應手、遊刃有餘。

4.5加強行政單位會計的培訓工作,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加強對行政單位會計的會計人員培訓工作,使他們加強業務學習,提高他們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各級行政單位,特別是黨政機關,必須加強對有關政策法規的學習;特別是《會計法》以及新頒布的國務院關於《財政違法行為處分處罰條例》和一些規範行政單位財務行為的規定.

4.結論

由以上可以看出,行政單位在預算外資金的管理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就目前我國國情來看,要將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內管理,還需要很長時間。因此,希望通過努力,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能夠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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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笑,女,天津人,天津冶金職業技術學院助教,研究方向:會計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