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1 / 2)

淺議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

財經觀察

作者:張笑

摘要:行政單位會計是預算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的履行政府職能和服務群眾,行政單位會計製度的完善越來越引起大家的關注。然而近年來隨著預算外資金的快速增長,預算外資金管理體製中存在的問題也日益突出。由此可見,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預算外資金管理體製顯得尤為重要。本文通過從預算外資金的現狀出發,分析預算外資金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與不足,據此提出對策。

關鍵詞:預算外資金行政單位管理

1.預算外資金的現狀

財政部於1996年頒布的《預算外資金管理實施辦法》中明確指出,預算外資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20世紀80年代的分權化改革以前,預算外收入在我國財政收入中隻占一個很小比例。財政管理體製改革和調整措施的實施,使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外資金迅速增加,規模也迅速擴大。雖然目前,國家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有明確規定,但是部分單位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在預算外資金的管理上有明顯的違規違紀行為。因此,我們應該對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引起足夠的重視。

2.存在的問題

2.1不實行專戶存儲

對於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收入必須存入當地的預算處管理部門,納入政府的統一管理,但在實際操作中,有不少的單位將政府賦予他們的收費職能,看成是自己的特權,將這些收費當成自己的收入,設法保留一部分帳外資金,形成“小金庫”。這主要是不一些單位觀念上仍把預算外資金當作自有資金看待,一方麵預算外資金的性質要求會計反映預算外資金上繳財政專戶的情況,另一方麵單位將預算外資金視作單位資金而要求會計反映財政專戶各項預算外資金的結餘情況。

2.2預算外資金收入的征管缺乏有效措施

預算外資金收入來源主要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集資、以政府名義獲得的各種捐贈收入等。然而,部分行政單位濫用國家賦予的權利,把這些收入看作自己的既得利益,進而想法設法弄虛作假,瞞報、少報預算外收入。這是因為預算外收入由單位收取,然後上繳財政專戶,上繳多少隻能靠單位的自覺性,財政缺乏有效的收入監管辦法。

2.3預算外資金使用缺乏監管

由於對預算外資金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引導,形成預算外資金掌管的分散性和自收自支的特點,在這樣的條件下,預算外資金的亂收必然形成預算外資金的濫支。預算外資金的亂收濫支是財政資金的漏出,擾亂了社會資金的正常流向,造成“正常的生產建設常常資金不到位,不正常的投資、消費卻財力充足”的現象。預算外資金的泛濫一方麵影響了社會資金,特別是財政資金的整體效益,另一方麵其自身的使用效益也極低。

2.4會計人員素質較低

一是單位領導不重視會計工作,不重視會計人員素質。想用則用,想換則換,更換頻繁,會計人員隊伍不夠穩定。二是會計監督軟弱無力,一切都是領導說了算,會計人員幾乎成了記帳和現金保管的代名詞。三是會計人員不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會計技術職稱較低,有的甚至沒有職稱,知識結構比較老化,對新的會計製度又不注重及時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