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馬遷的說法,每當在朝廷討論問題時,公孫弘總是從不同角度陳述問題並列舉對策,讓武帝自己抉擇;公孫弘提出建議,遇到劉徹不同意時,公孫弘不會在朝廷之上與劉徹當麵爭辯,常與汲黯請求單獨召見,先由汲黯發表意見,然後由公孫弘進一步補充,武帝經常聽得很高興,對公孫弘所提的建議通常加以采納,因此,公孫弘越來越得到劉徹的親近和重用。公孫弘曾經和公卿商定某一問題的處置意見,到了劉徹麵前,他卻完全背棄了原來的約定,而迎合劉徹的心意。汲黯當廷向劉徹揭露公孫弘說:“齊人真是詭計多端冷酷無情;他起初和我們一道商定此條建議,現在卻全都背棄了,這是不忠!”劉徹責問公孫弘,公孫弘謝罪說:“了解我的人,認為我忠;不了解我的人,認為我不忠。”劉徹認為公孫弘說得有道理,因為臣子首先要忠於君主和忠於真理,而不能為私情私利忠於小團體。劉徹因此看出公孫弘為人謹慎厚道、能言善辯,加上熟悉文書法令和行政事務,又會用儒家理論加以文飾,所以對他非常欣賞,四年之間就將他提升為左內史。劉徹身邊的親信經常詆毀公孫弘,劉徹卻對他卻更加優待。
汲黯後來又當廷向劉徹揭露公孫弘說:“公孫弘處於三公的地位,俸祿優厚,但卻蓋布被,這是欺世盜名。”劉徹追問公孫弘,公孫弘謝罪說:“確實有這樣的事。九卿中沒有誰比汲黯與我交情更好的了,但他今天在朝廷上不留情麵地批評我,確實指出了我的毛病。我享有三公的待遇卻蓋布被,確實有巧行欺詐以沽名釣譽的嫌疑。但我聽說先賢有不同的處世態度~~管仲擔任齊國的丞相時,擁有三處豪宅,其奢侈的程度可與上麵的君主攀比,管仲被稱讚幫助桓公稱霸,但也被批評對國君有越禮行為,而管仲的本意是為齊桓公的奢侈分謗。晏嬰擔任齊景公的丞相時,吃飯時不吃兩樣以上的肉菜,他的小妾不穿絲織衣服,齊國也治理得很好,這是晏嬰向下麵的百姓看齊。如今我當了禦史大夫,卻蓋布被,本意是向晏嬰學習,不過這樣做的確可能產生像汲黯所說的那種負麵後果:可能使九卿以下直到小官吏沒有了貴賤的差別。況且沒有汲黯的忠誠,陛下怎能聽到這些坦誠的話呢!”劉徹當然喜歡臣子向百姓看齊而不是向君主看齊,他認為公孫弘對汲黯的一再當眾指責能夠包容忍讓,具有丞相肚裏能撐船的度量,因此越發欣賞公孫弘,最終讓公孫弘當了丞相,並封為平津侯~~元朔五年(前124年),公孫弘取代薛澤成為丞相。原先漢王朝一般以列侯為丞相,隻有公孫弘沒有爵位,劉徹於是下詔說:“我欽慕先聖治國之道,廣開門路,宣招四方的賢士。古代按其賢能安排職位高低,衡量其才幹授予不同的官職,功勞大的人俸祿豐厚,德行高的人爵位尊顯,所以立下武功的得到升遷,擁有文德的得到褒獎。茲令將高成縣平津鄉的六百五十戶封給丞相公孫弘,封其為平津侯。”其後便以此為製度。官至丞相而封侯,是從公孫弘開始的。
司馬遷無視公孫弘對汲黯等人的寬宏大量,汙蔑公孫弘“為人多疑忌刻,外表寬宏大量,內心卻城府很深。凡是曾經同公孫弘有新仇舊怨的人,公孫弘雖然表麵與他們友好相處,但是暗中卻乘機報複。處死主父偃,把董仲舒改派到膠西國當國相,都是公孫弘極力促使的。”
司馬遷無中生有地毀謗主父偃舉報董仲舒寫《災異之記》譏刺時政,以及公孫弘出於報複心理把董仲舒改派到膠西國當國相這兩件事,我在《破除董仲舒神話》那一章已經詳細分析過,在這裏就不再重複了。
而公孫弘與殺死主父偃這件事的關係,我嚐試在這裏還原真相。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公孫弘與主父偃之間有什麼私怨,兩人之間唯一有據可查的所謂衝突,僅僅是對設置朔方郡的政見不同。但是,主父偃向劉徹提出設置朔方郡的建議,劉徹將設置朔方郡的建議交付公卿討論時,公孫弘與主父偃兩人之間並沒有發生直接的交鋒,如果說因此產生私怨,也隻能是主父偃怨恨公孫弘否定自己的意見。
事實上,在主父偃死後,奉旨就設置朔方郡的好處去當麵詰難駁斥公孫弘,使公孫弘當眾服輸的是朱買臣等人——公孫弘剛任顧問時,巴、蜀等四郡正開鑿山險修築連接西南夷的通道,千餘裏外轉運糧餉。過了幾年,道路也沒有修通,修路的士兵疲憊饑餓、遭受炎熱潮濕折磨而死的人很多,西南夷又多次反叛,劉徹調集軍隊去鎮壓,軍費開支數以億計,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劉徹很擔憂,下詔派公孫弘前去該地視察情況。公孫弘返京奏報時,極力批評開通西南夷的害處,劉徹沒有聽從他的意見。元朔三年(前126),張歐被免官,劉徹提拔公孫弘當禦史大夫。當時,劉徹鋪的攤子很大,在西邊開通西南夷,東邊設置滄海郡,北邊修建朔方郡城,公孫弘因此屢次勸諫劉徹,認為這些做法是耗盡國力去經營無用的地方,希望停止這些好大喜功而得不償失的項目。於是,武帝就讓朱買臣等人以設置朔方郡的好處來詰難公孫弘。朱買臣等人提出十個問題,公孫弘一個也答不上來;公孫弘便道歉說:“我是山東的鄙陋之人,不知道築朔方郡有這麼多好處,希望停止通西南夷和設滄海郡的項目,集中力量經營朔方郡城。”劉徹同意了公孫弘的折衝意見。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公孫弘後來報複了讓自己當眾出洋相的朱買臣等人。
而且,主父偃獲罪下獄時,公孫弘剛剛從左內史升為禦史大夫,對劉徹還未具有一句話就足以影響其重大決定的地步~~事實上,公孫弘自始至終都達不到主父偃那種可以令劉徹言聽計從的影響力。作為因齊地人一再推薦而飛黃騰達的人,公孫弘無疑與齊地的權貴精英有著千絲萬縷的利害關係,也難免會受他們的影響而對主父偃產生負麵看法,再加上不認同主父偃的政見,自然會覺得主父偃死不足惜甚至死了對國家更有利。因此,當劉徹就主父偃的問題征求公孫弘的意見時,公孫弘這樣說是合乎他的立場與觀念的:如果不殺主父偃,你沒有辦法向天下人交待。公孫弘這樣說並非是岀於報複,劉徹最終決定不赦免主父偃也不是僅僅因為公孫弘這句話,主要還是因為:不殺主父偃,劉徹沒有辦法讓那些反對主父偃的勢力心悅誠服,沒有辦法維持聖主的形象~~“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偏無私,遵王之義。”
另外一個事例也可以證明:公孫弘根本沒有司馬遷汙蔑的那種強烈的報複心理。
劉徹重新征召吾丘壽王入京任光祿大夫侍中不久,丞相公孫弘上奏說:“民眾不能挾帶弓箭。十個賊人放箭。一百個官兵都不敢上前,導致盜賊不能及時伏法,逃脫的很多,對盜賊來說,弓箭弊少而利多,這就是盜賊之所以猖獗的原因啊。禁止民眾挾帶弓箭,那麼盜賊就隻能拿短兵器;短兵相接,人多勢眾一方就必然獲勝。用眾多官兵捕捉少數盜賊,勢在必獲。這樣一來,盜賊有害無利,就不會再犯法,這是使刑罰置而不用的辦法啊。臣愚昧地認為禁止民眾挾帶弓箭是比較有利的。”劉徹把公孫弘這個奏章下發給公卿大臣們討論。
吾丘壽王上書提出反對意見:“我聽說祖先製作各種兵器,不是用來互相侵害,而是用來禁止暴虐討伐奸邪的。安居樂業時,就用兵器製服猛獸以及防備突然發生的變故;社會動亂時,就用它們設防守衛,施用於行伍戰陣之中。到了周朝王室衰微的時候,上麵沒有聖明的君王,諸侯使用武力相互征戰,強大的侵略弱小的,人多的欺淩人少的,海內耗損,人民凋敝,奸巧狡詐同時產生。因此,聰明的人陷害愚笨的人,勇敢的人威脅怯懦的人,以獲得勝利為唯一目標而苟且行事,完全不顧道義和天理。所以,機巧靈變的兵械增加,用來互相殘殺的武器多得數不勝數。於是秦朝兼並天下,廢除聖王的道義,倡立私人的謀議,焚滅《詩》、《書》而推崇法令,拋棄仁慈恩德而使用刑罰殺戮,毀壞名城,誅殺豪傑,銷毀甲兵,挫折鋒刃。在那以後,百姓拿起耰、鋤、棰、梃互相攻擊,犯法的人越來越多,盜賊越禁凶,以至於身穿紅色囚服的罪犯塞滿道路,群聚為盜的歹徒漫山遍野,秦朝終於因此大亂而亡國。所以聖明的君主致力於推行教化而減少禁止和防範,知道不能依賴禁止防範來維持社會安定。
“現在陛下顯揚聖明德行,建立太平盛世,舉薦賢才,設立學官,三公等大臣有的出身於窮街陋巷,有的興起於茅屋寒舍,劃地封為王侯,宇內人民日漸教化,境外之人聞風向往中原,但是為什麼還有盜賊呢?這是因為郡守、國相失職,而不是百姓挾帶弓箭的過錯啊。《禮經》上說,古時男子出生,以桑木作弓,蓬草為矢,射天地四方,以此表明男子長大後有抵禦四方的責任。孔子說:‘我拿什麼?拿弓箭嗎?’為祭祀而舉行的射禮,從天子降及庶民,這是夏、商、周三代都遵循的法則。《詩經》說:‘大靶已經淩空,準備搭箭張弓。射手已經集中,呈獻射箭神功。’這是說尊崇射箭中靶的技藝啊。愚昧的我隻聽說聖明的君王聚集眾人射箭以顯明教化,沒聽說挾帶弓箭受到禁止。況且之所以建議禁止挾帶弓箭,是因為盜賊用弓箭去攻殺掠奪。攻殺掠奪的罪是死刑,可是死刑都不能禁止攻殺掠奪,輕刑還能禁止挾帶弓箭嗎?要知道亡命之徒本來不要命的啊。我擔心到頭來事與願違~~奸邪之徒挾帶弓箭,而官吏無法禁止;安分守己的百姓用弓箭來自衛,卻會觸犯法律禁令,這是助長盜賊的威風而奪取百姓自救的武器啊。我私下認為不準百姓帶弓箭無益於禁止邪惡,卻廢除了先代聖王的常法,使學者不能學習實踐射禮,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