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子也是一樣道理,要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就要舍得把孩子放於“險地”,讓他們有危機感,然後便可以摸索出一條生機,走出一條屬於他自己的成功之道。
但是,為父母者往往對子女缺乏信心,常常以保護者的麵目出現,使孩子喪失獨立的機會。這是一個很常見的例子:“媽媽,我們想去商店買汽水,行嗎?我們想做售貨員和買汽水的遊戲。“不行,吉米,我不能讓你們單獨去商店。”“媽媽,商店離家那麼近……求求您啦!”7歲的兒子央求道。“就讓我們去吧,媽媽,今天這麼熱,我們能‘賣出’許多汽水。”5歲的弟弟梅特補充道。“我不能馬上同你們去,可放你們單獨去,你們又大小。另外,你們還得買這麼多東西:許多小紙杯,許多瓶汽水……”母親終於打消了兩個兒子的念頭。
從家裏出來時吉米說:“媽媽簡直是被嚇壞了。”梅特表示讚同。
母親是“嚇壞了”,她害怕失掉兩個兒子,因為她覺得他們肯定會發生什麼事,總想保護他們免遭危險。母親的這種願望是自然而正常的,但她卻做得太過分了,她覺得她兒子時時處在危險之中。
父母不可能也不應該把自己的孩子置於真空之中,使他們同生活隔絕開來,他們的責任是把孩子培養成勇敢和強有力的人,使他們能勇敢地直麵人生。母親把孩子藏起來使他們免遭各種可能發生的危險,隻能使他們喪失將來麵對困難的勇氣和能力,使他們成為一個軟弱無能、束手無策的人。在母親的錯誤行為中往往潛藏著對孩子個性形成的極其嚴重的危險。
因此,為父母者應該有“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的勇氣,讓孩子麵對困境獨立去解決,開創出一個新的局麵。某些:父母把孩子培養成軟弱無能、依附於人的人卻振振有辭,美其名為“關心孩子的幸福”,然而在孩子和自己的心目中他們儼然是個強有力的保護者。這種過分看管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對自己解決個人問題的能力缺乏信心或信心不足,因此就更加不相信小孩子能自己照顧自己了。
雖然吉米和梅特暫時服從了母親的決定,但對該決定並不心服和尊重,他們不理解母親的膽怯和過分謹慎。被父母過分照顧的孩子的行為往往受其動機的支配。這種照顧的最壞結果是造成孩子的軟弱無能。一個喪失自信心的孩子會放棄所有獨立活動的嚐試,並確信父母會永遠保護他們免受各種生活的艱難,對孩子而言,這將是一個很悲哀、很困難的將來。
科米戴安·戴維·布倫納出自一個清貧然而卻嚴謹的家庭,在中學畢業的時候,他接收了一個終身難忘的禮物。“我的一些朋友得到了簇新的衣服,一些家庭富裕的孩子甚至得到了嶄新的汽車。”他回憶道,“我父親把手伸進褲子口袋拿出個什麼在手裏,我伸過手去,攤開手掌,父親給我的禮物便掉在手心上——一個五分的鎳幣!
爸爸對我說:‘拿去買張報紙,閱讀報上的每一個字,然後去著手分析文章,自己去找工作,走向生活,這是你現在所擁有的一切。’
“我一直認為那是父親跟我開的一個大大的玩笑。直到幾年以後,我參了軍,匍匐在戰壕裏時,我才認識到我的家庭和我的生活,認識到我的朋友得到的僅僅是新的汽車和衣服,而我父親贈予我的是整個世界。
多麼好的禮物啊!”
因此,我們奉勸為父母者,為了孩子將來有個健康而美滿的人生,為了將來孩子能勇敢地麵對種種困難挫折,從現在起,就培養你孩子的獨立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