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當你與孩子說話時應該精神飽滿,充滿活力。不要在孩子麵前老說一些無精打采的話,否則,不僅會影響孩子說話的情調,而且還會使孩子產生“說話原來就是這樣有氣無力,生活原來就是這樣精神不振”的感覺。
(7)不要因為覺得兒語有趣而模仿孩子說兒語。否則會使孩子把不規範的言語表達方式延續更長的時間。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要不斷地糾正孩子的語言。不斷糾正孩子的語言所造成的不良後果是嚴重的,這樣做會比你根本不關心孩子的語言更糟糕,因為這樣做會使孩子喪失說話的信心。
(8)盡可能為孩子創造與其他小朋友在一起玩和說話的機會。真正的語言能力是在不斷地交流使用中發展的。
(9)一旦孩子可以認字和閱讀書籍了,就要盡可能為孩子提供必要的讀物。而且,最好讓孩子多講述自己看到、聽到的事情或自己的想法。
會說話的孩子討人喜歡。
卡爾?威特曾講過這樣一件事。
一天,他與大卡爾的母親安多納德太太偶遇,便上前和他們寒暄,並特意摸了摸大卡爾的頭以示友好。
“威特牧師,我覺得你就像一具屍體,你看你的臉多蒼白啊!”大卡爾這個小機靈毫不客氣地批評起他來。
其實孩子說的是真話,至少某一方麵是這樣。他的臉的確蒼白,他當然不會為一個小孩生氣,但當時卻已經讓他不知怎麼說話了。
安多納德太太氣極了,“太不像話了,你怎麼這樣對威特先生說話。”她狠狠地給了她兒子一記耳光。
他連忙上前勸阻。可是大卡爾並沒有因此而閉上他的嘴巴:“我說的是實話,你看看他的臉……我沒有瞎說……”
“你幹嗎打我?你幹嗎打我……”大卡爾衝著母親喊叫起來。
安多納德太太害怕極了,她隻能一邊拖著自己的兒子,一邊逃跑似的離開。
大卡爾回去肯定又會挨頓毒打了。
孩子隻是找不到一種合適的方式表達他的看法。如果他說:“威特先生,您的臉色怎麼不像往常那樣紅潤而有些蒼白呢?您生病了嗎?”
這樣,他表達了同樣的意思,卻傳達了不同的意義。前者是惡毒的諷刺,而後者卻是一種對別人的關心了。
至於安多納德太太,她的做法更加不正確。她應該用一種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矛盾,而不僅僅是懲罰孩子。從這一點來看,她平時對孩子的教育是多麼的不夠,方法是多麼的不妥。
由此可見,讓孩子具備豐富的語言知識,讓他們更加明辨事理是多麼的重要。
培養孩子學說話,是一項非常艱巨而細致的工作,做得好,孩子成龍;做不好,孩子成蟲。教孩子練說話能力的方法有很多,下麵略舉幾種:
(1)要有意識地給以趣味性的訓練。
父母在幫助孩子做事時,要同時用語言解釋自己的行動,使動作、詞語和形象結合起來。
例如,你幫孩子沙沙穿鞋,你說:“沙沙,把你的左腳伸出來。”他可能會伸出他的右腳。你就自己做示範,他通過模仿會伸出左腳。沙沙指著食櫃,你知道他要喝牛奶,你就把奶粉袋拿下來說:“沙沙要喝牛奶,是嗎?”孩子點頭,說明他聽得懂。隻要不是羅嗦、嘮叨,父母可以在小孩麵前盡量多說話。
(2)結合看圖片或實物,讓孩子認識各種物體。
父母先用手指著圖片或實物,問孩子:“這是什麼?”然後講出答案,要孩子模仿發音。以後多次重複,強化鞏固,並逐步擴展內容。例如,“貓-黑貓-這是黑貓。”還應把詞、形象、動作結合起來,教孩子說話。例如,爸爸要騎車上班了,就問孩子:“爸爸呢?”小孩會指著爸爸,接著教他講:“上班-爸爸上班-爸爸上班去了,再見。”聽到爸爸的車鈴聲,可以問:“什麼聲音?誰來了?是爸爸-爸爸下班了。”
(3)教孩子學兒歌。
父母反複念一首兒歌給孩子聽。兒歌具有簡單、有趣的性質,很符合兒童的口味,孩子會喜歡聽這樣的歌,多次強化,讓孩子逐漸理解兒歌的意思,學會重複其中的某些句子,再多次說給他聽,讓他模仿,這樣兩歲左右孩子就能說出簡單的兒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