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等
加篇
作者:劉超
今後,國務院每年將專門組織工作組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的質量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對當地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問責的重要依據。這是5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質量工作考核辦法》透露的信息。《辦法》共10條,分別明確了考核原則、對象、方式、步驟和結果運用、責任追究等具體要求,並從質量目標、質量措施兩個維度提出了產品質量量化指標、工程質量量化指標、質量宏觀管理、質量安全監管、質量基礎建設5個方麵的考核指標。《辦法》規定,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國家質檢總局牽頭,會同全國質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領域專家組成考核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一考核年度的考核工作。考核按照目標備案、自我評價、實地核查、綜合考核、報批與通報5個步驟進行。考核結果根據評分分數高低,分為A、B、C、D 4個等級,發生區域性、係統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考核結果一律為D級。考核結果經國務院審定後,由質檢總局通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並向社會公告。考核結果同時交由幹部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對省(區、市)人民政府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及實行問責的重要依據。
兩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公開發布
經中央批準,《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製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近日公開發布。這兩部黨內法規的製定和發布,對於推進黨的建設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製定條例》共分7章、36條,對黨內法規的製定權限、製定原則、規劃與計劃、起草、審批與發布、適用與解釋、備案、清理與評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備案規定》共18條,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的原則、範圍、期限、審查、通報等提出了具體要求。中央強調,黨內法規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開展工作、從事活動的基本遵循。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黨內法規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這項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國務院決定成立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領導小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的通知》近日發布。《通知》對領導小組的組成人員、工作機構及其職責等內容作了說明。根據《通知》要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測繪地信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地區的溝通協調,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檢查,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發布
國務院日前批轉了國家發改委《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意見》指出,2013年深化經濟體製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處理好加強頂層設計與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的關係,處理好增量改革與存量優化的關係,處理好改革創新與依法行政的關係,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確保改革順利有效地推進。在行政體製改革方麵,《意見》要求深化政府機構改革;簡政放權,下決心減少審批事項;創新政府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等。在財稅體製改革方麵,《意見》提出推動建立公開、透明、規範、完整的預算體製;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範圍,建立健全覆蓋全部國有企業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製度等。在金融體製改革方麵,《意見》要求穩步推進利率彙率市場化改革,逐步擴大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進製定存款保險製度實施方案等。《意見》提出研究製定城鎮化發展規劃;分類推進戶籍製度改革,統籌推進相關公共服務、社會保障製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土地管理製度、投融資體製等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改革;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製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
我國將於6月至9月底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決定於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國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根據《通知》,此次檢查的範圍包括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檢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民航、建築施工、水利、電力、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業領域。突出近期事故多發的重點地區,突出消防、煤礦、化工等重點行業,突出學校、醫院、商業和文化娛樂場所、機場、港口、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突出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突出反複發生、長期未得到根治的重點問題開展檢查。根據《通知》,檢查內容包括各地開展“打非治違”,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事故查處情況;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情況等。《通知》還提出,敢於動真碰硬,務必求取得實效。要創新檢查方式,在全麵督查檢查的基礎上,采取明察暗訪、突擊夜查、回頭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對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一盯到底。
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發布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簽署第636號國務院令,公布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條例》規定,設立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公司和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公司,其設立形式、外資比例由中國保監會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條例》明確要求,合資保險公司、獨資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條例》規定,申請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經營保險業務30年以上、在中國境內已經設立代表機構2年以上、提出設立申請前1年年末總資產不少於50億美元、符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償付能力標準等條件。《條例》要求,同一外資保險公司不得同時兼營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條例》規定,外資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中國保監會批準後解散。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並外,不得解散。外資保險公司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的,未清償債務前,不得將其財產移至中國境外。
《“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的通知》發布
《規劃》主要包括創新基礎設施、創新主體、創新人才隊伍和製度文化環境等方麵的內容。《規劃》分為10部分,分別為:建設基礎與麵臨形勢,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和總體部署,加強科技創新基礎條件建設,增強重點產業持續創新能力,提高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強化區域創新發展能力,推進創新主體能力建設,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創新能力建設環境,規劃實施。《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中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總體部署是:加強政府統籌規劃指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引導社會創新主體積極參與,重點推進科學研究實驗設施和各類創新基地建設,加強科技資源整合共享和高效利用,健全國家標準、計量、檢測和認證技術體係,支撐科技跨越發展;加快推進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工程化能力建設,提升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構建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區域創新體係,支撐經濟社會創新發展;加強創新主體能力、人才隊伍和製度等創新環境建設,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提高創新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