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信托監管“大變臉”(2 / 2)

2014年末,信托行業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為13.98萬億元,較2013年末同比增長28.14%;實現利潤總額642.30億元,相比2013年末同比增長12.96%。不過,創新高的背後卻難掩增長乏力的尷尬。2014年信托業資產規模、經營業績的增幅較2013年分別回落15%、17%;而2014年人均利潤首次出現了負增長。

顯然,弱經濟周期和強市場競爭對傳統信托業務造成衝擊,外部環境萎靡隻是部分原因,核心在於信托公司2014年經曆了太多變故,這其中雖然有業務轉型升級尚未實現規模化導致量價齊降、高層動蕩等。截至2014年末,有369筆項目存在風險隱患,涉及資金781億元,占比0.56%,低於銀行業不良水平,相比2014年二季度末風險項目金額917億元、占比0.73%,餘額和比例均有所下降,但監管政策趨嚴更是不爭的事實。

對於信托業而言,行業經曆了5次治理整頓,直至2007年銀監會開始分類監管、換發金融牌照,其後才走上了蓬勃發展的道路。

這次監管框架改革,銀監會把對信托的監管職能從非銀部中抽離,設立信托監管部。設立信托監管部而非信托投資公司監管部,隱含的意思是對信托業務進行監管。

由於曆史原因,信托公司作為機構的行業準入、處置等監管職責落在了銀監會,但信托業務的本質是資管業務,不是銀行業務。從資管角度看,信托公司從事的業務,多在證監部門監管範疇。因此,有市場人士就認為,銀監會通過專門部門對信托業加強監管,但這需要與證監會有更大強度和更高水平的協調。這是一個繞不開的問題。

這一新設部門將從原來繁瑣的產品審批中抽身,精力將更多地放在如何規範信托業的穩定可持續發展。以一種更加超脫的方式履行監管職責,無疑也更有利於信托行業的發展創新。

再比如此番改革中專設普惠金融部,牽頭推進銀行業普惠金融工作,包括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服務和小貸、網貸、融擔等非持牌機構監管協調方麵的抓總職責。很顯然,在過去一年裏,以互聯網金融為依托的P2P借貸活動發展得十分迅猛,風險投資、大小銀行、投資家們也紛紛入股P2P平台。但由於缺乏足夠的監管和明晰的政策指導,“跑路”現象時有發生,借款人紛紛出現貸款違約,而且愈演愈烈。

目前小貸協會劃歸銀監會,而央行又負責牽頭製定相關法規,審批權仍在地方金融辦,因此,對小貸公司的係統性監管還需加強部門之間、中央部委與地方金融辦的協調。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小貸公司的貸款總餘額是9420億元,全國小貸公司數量8791家,從業人員11萬,行業利潤430億元。值得注意的是,在風險頻發的經濟下行期,近10%的小貸公司虧損。

監管搖身一變,業內風浪驟起,大家彼此似乎都要適應一段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