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陽台上的時候,忽然他從下麵經過,他穿黑色T恤,戴一頂鴨舌帽,帽子反著戴,把鴨舌頭遮著後腦勺。他手裏抱著一個球,像個小流氓似的悠閑地走向遠處的籃球場。我的藍裙子被風拂動,我的心惆悵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藍球場,遠遠地看著他與別人打球。他們都是男生,有幾個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轉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幾次回過身來,但是他沒有表情。
他們並沒有起哄,隻是認真地打球,我突然覺得自己又土有又傻,便走了。
我決定忘記他。但是轉眼機緣又來了,開運動會時,我又看見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勢,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訴好朋友哪個男生我喜歡。
她了看他,對我說:“看起來不象好人吧。”我說:“對。”我們尾隨他到了他們班的位置,我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係的,比我高一年級。
從此我對管理係的人印象特別好,看見他們便微笑,真是愛屋及烏,而且也時常修習自己的言行舉止,立誌做到不論何時遇見他,都要他看到一個完美的我。我還設想很多與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著書從教室裏出來,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條美麗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車撞倒,他正巧經過……
但是我設想的事情都沒有發生。真正的相遇很簡單。那天我在圖書館又看到他,我們倆,隻隔著一張木桌,我便寫了紙條,而且也沒有任何修辭,隻是寫上我的名字,說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頭低在書上。然後,當我抬起頭來,發現他已經走了,當時我真是好後悔,被拒絕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殺,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個人像被雨淋濕了,無比的頹喪,然而,當我走到大門口時,我看見他正坐在台階上,他轉過身,看到我,笑了,說:“笨蛋!”我驚喜的差點跳起來,然後他牽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門口,然後他向我要我的圖書證,把裏麵的一寸照片撕下來,放自己的口袋裏,就走了。
我們在約會,我特意穿上為了見他才買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覺到我這麼隆重的出場是為了什麼。他笑了笑。我沒走到很遠的地方,回來時他把我提到過的東西,比如偵探小說,他的照片,張楚的歌,全都拿給我。
緊接著我們係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東西都想買給他,覺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們。買了好吃的無花果,這種外表醜陋卻無比甜蜜的小果實,有許多細小的籽粒,我回來時,和他一起卻看電影,就吃無花果,吃得兩個人又快樂又難受,這便是初戀的滋味吧。回來的路上,走過一棵大槐樹下,我們互望對方,他的眼神看起來又不懷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來,想到兩個人滿嘴無花果籽粒,怎麼能夠接吻呢,我便轉過頭去。
我問他:“歐陽梓,你愛我嗎?”他說:不知道,不清楚。他隻是用眼睛看著我,笑了笑。後來有一天,他找到我對我說,他原來的女朋友回來了,他和她在一起。當時我站在他麵前,並沒有像電影裏的女孩子那樣優雅地給他一巴掌,我氣得抓起地上的石頭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沒說一句話,隻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傷。
我又恢複到散淡的讀書生涯裏去。他在沒有讓我見到他,是啊,還什麼見麵的必要呢,像他這樣的人,我應該有所預感的,他怎麼一生隻有一個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溫厚持久的愛情,與他能給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陽台上看書,忽然流下眼淚來,時間過的很快,他畢業了。
正是畢業生離校的日子,宿舍裏很亂,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東西,有些人去上自習,就在那個晚上,他忽然出現,那晚我們寢室隻剩下我一個人,他推門便進來了,一句話也沒說,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們走到電影院的那棵槐樹下,他一把將我推倒在樹幹上,然後說,秦榛,我想親你。我沒有掙紮,隻是輕輕閉上眼睛,問他一句:“歐陽梓,你愛我嗎?”那時我才發現,其實我一直很不爭氣地愛著他。他的呼吸噴在我臉上,進在咫尺,卻忽然遠去。他放開了我,沒有回答我的問題,隻是對我說了一句:“笨蛋。”這次之後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會聰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關係了——我隻不過是他寂寞時候的一個玩具,他對我隻不過是戲弄戲弄。這樣想著,我也到了畢業的時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長的兒子,因為他喜歡我,而他爸喜歡他,所以我們都留了校,並且很快將要結婚,住進那四室兩廳有花園的小樓裏。
我的生活安逸無聊,隻需要每個星期一去教室點學生的名字,把沒有來的學生名下畫個紅線,也不會像別的輔導員那樣想辦法整頓,我是個出了名的軟弱派,很受學生歡迎。
時間過的好快啊,轉眼,又一批新生來報到了,係裏開學生大會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裏,忽然看到歐陽權三個字,當我點到他,他站起來,我驚呆了。
當然不是歐陽梓的複製。小權是小權,是歐陽梓的一個遠方親戚,一個活潑的愛說話的孩子,他告訴我歐陽梓現在很辛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