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預習成年人生活開支的機會。孩子們雖然接觸了錢,但他們很少接觸到真正的成年人生活。所以,當他們長大以後,需要自己支付水電費、房租、物業費的時候,他們常常會覺得束手無策。因此,父母最好從現在開始,就給孩子一些機會,讓他們去買菜、交電話費等,使孩子知道家裏的錢是怎麼花出去的,父母每個月都需要支付哪些開支。這樣,孩子有了了解家中“財政”的機會,當他們長大成人以後,也會綜合考慮家庭開支,不至於顧此失彼。
●有付出才有收獲。當孩子到了三四年級時,進一步地告訴他,惟有辛勤地工作才能獲得好報酬。若是妄想不勞而獲,或是羨慕別人有錢,想用不正當的方式得到財富,不但會遭到懲戒,也會受到同伴的恥笑。告訴孩子,收入是為了支付全家人開銷。任何一個家人如果濫用金錢,將會影響到全家人的生活。為了讓家人有安定的日子,誰都沒有權利隨意花費或浪費金錢。身為家庭的一分子,就應該為全家人設想。借此培養孩子的責任感,一個有責任感的人,不但會為自己負責,也會替他的家庭負責。
●用自己的錢買自己的東西。為了進一步落實“付出才有收獲”的觀念,爸媽不妨給孩子一些工作。例如:鋪餐桌、鋪床、擦桌椅、倒垃圾、掃地等等。做這些家事不但可以鍛煉孩子的勞動能力,也能讓他們體會“付出才有收獲”的觀念。而且,用自己的勞力、智力換取來的報酬,更值得珍惜。今天,很多孩子可以無條件地得到高額的零用錢,難怪他們會有“不勞而獲”才是聰明人做法的錯誤觀念。
三、“積少成多,集沙成裘”——讓孩子學會儲蓄
“自古英才多磨難,從來紈絝少偉男”。縱觀古今中外,許多能成大器的人物在年輕時都家境貧寒,一些世界著名的億萬富翁在青少年時代都經曆過坎坷與艱辛。金錢買不來成績,換不來成功,養不成孝子。因此,引導孩子學會儲蓄,不亂花錢,十分重要。
美國有一本暢銷書叫做《錢不是長在樹上的》,這本書的作者戈弗雷在談到儲蓄原則時指出:孩子們可以把自己的零花錢放在三個罐子裏。第一個罐子裏的錢用於日常開銷,購買在超級市場和商店裏看到的“必需品”;第二個罐子裏的錢用於短期儲蓄,為購買“芭比娃娃”等較貴重物品積攢資金;第三個罐子裏的錢則長期存在銀行裏。為了鼓勵孩子存錢,可以陪孩子一起去銀行存錢,並以孩子的名義開一個戶頭。當孩子在鉛印的存單或存折上見到自己的名字時,會使他們感到自己長大了,變得重要了。銀行的另一個好處是:它能使孩子們充分理解錢並不是隨便地就可以從銀行裏領出來,而是必須先掙來,把它存到銀行裏去。以後才能再取出來,而且還會得到多出原來存入的錢的利息。
華爾街股票大王的幼年經曆,會給今天的父母有所啟迪。
被稱為股票神童的司徒炎恩14歲便揚名華爾街。9歲時在媽媽的生日,司徒炎恩送了一個生日卡送給她,卡內寫道;“我沒有錢買禮物,但我可教你如何投資。”另外寫了一封信,說如果有幾十元錢可以買股票,有4000多元錢便應該買房子出租。他十二三歲就想自己買股票,結果,股票行不讓兒童買股票,到14歲那年,司徒炎恩用儲蓄下來的100美元買了一家電腦軟件公司的股票,股票價格大漲,三個月之後,他把股票賣掉,淨賺800美元。1993年在父母的同意下,他向家人、親戚及要好的朋友借錢,共集資2萬美元,成立了自己的基金公司,15歲的司徒炎恩成為該基金公司的經理。
三年之中,他的基金每年均有三成多增長,1996年達到四成增長。後來,他父親把自己10多萬美元的退休金交他管理,這位年輕的基金經理正管理著20萬美元,他打算積極吸納投資者,五年賺到2000萬美元。
從股票神童司徒炎恩給媽媽的生日禮物,可以看出西方有些孩子有較強的金錢觀,甚至高過上輩人。司徒炎恩生在著名國際大都市的香港,長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美國,金融中心的香港和擁有占全國人口40%的股民的美國對司徒炎恩有巨大的影響和熏陶,紐約金融中心——曼哈頓,以及全球最大的證券公司——美林公司是他成長的土壤。司徒炎恩經常出入曼哈頓,在美林證券公司打工,為他成長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孩子到了六七歲,父母就應教他懂得為一個短期目標而存錢的做法。比如孩子要買一件喜歡的玩具,花錢並不很多,父母出錢給他買也未嚐不可,但完全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教給孩子自己存錢。這樣,孩子有目的地把父母給的零花錢積攢起來,用“自己攢的錢”得到這個玩具,會比輕而易舉地由父母給買更加珍惜,還可以懂得積少成多的道理。當然有研究表明,對這種年齡段的孩子來說,這樣存錢他們至多隻能等三個星期,不會更長。時間太長會使孩子感到灰心,失去存錢的興趣。大約到了九歲,孩子才能懂得一個為遠一些的目標而存錢的意義。在孩子小的時候,讓孩子養成存錢的習慣比存多少錢更重要。
讓孩子學會存錢,我們給父母的建議
●一起決定應該存多少錢。雖然孩子要從禮物、工資或零用錢中拿出多少比例的錢來存,所存的錢會隨著工作和年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重要的是要讓他們在拿到錢之前,就先建立儲蓄的習慣。
●儲蓄優先。孩子和大人一樣,都會把儲蓄這件事延後再做,結果到最後才發現自己沒錢可存了。所以幫助孩子在做其他事之前先把錢存起來。孩子長到三歲,父母便可以用家裏的錢和他玩儲蓄遊戲。鼓勵孩子將自己的積蓄存到家中的“銀行”時,用孩子的名義開一個“賬戶”,讓他有自己的“存折”,並妥善保管。到六歲時,應該讓孩子理解,把錢存到銀行裏,不是銀行把錢“拿走”了,而是把錢安全地存放起來,並使之有所增加。這樣做有助於孩子養成儲蓄的習慣。
●為特定的目標設定期限。如果孩子要存錢買一組電視遊戲機配件,建議他找張那組配件的照片,然後在上麵寫上希望購買的日期。用磁鐵把照片釘在冰箱門上或釘在他臥室的門上,讓他能時時看到自己的目標。
●和孩子分享“騙自己存錢”的技巧。每周存下部分的零用錢(你的話則是薪水);將所有在節慶時收到的禮金都存起來;少花點錢在自己身上多做些額外的家事;在有時間把錢花掉之前先存起來;看電影時和朋友共吃一盒爆米花,而不要自己吃一整盒;盡量少放錢在口袋裏。
●讓孩子收藏有價值的物品。這實際上一種變相儲蓄,且具有升值潛力,屬於投資行為。可收藏的物品有郵票、火花、印花、煙花、電話磁卡、參觀券、信封、紀念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