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一個再婚家庭裏,有個少年名叫阿爾伯特,他是個非常不聽話的孩子,與繼父子關係很緊張。平時他對繼父總是繃著臉,心裏懷著很強烈的對立情緒。有一次,阿爾伯特為了一點小事就用菜刀威脅繼父,嚇得繼父隻好找來警察。
後來,繼父找來了心理學家。經過分析研究,發現阿爾伯特有一個愛好,就是特別喜歡開汽車,並且很希望自己擁有一部汽車。心理學家與阿爾伯特的繼父商量,讓阿爾伯特的繼父借給阿爾伯特400美元買了一部舊汽車。繼父與阿爾伯特訂立了這樣的一份契約,大概內容如下:
繼父借給阿爾伯特400美元買一部二手汽車,阿爾伯特以每周還5美元的方式歸還。阿爾伯特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掙錢:
1.阿爾伯特星期日到星期四晚上留在家裏,或者在每天晚上9∶30之前把汽車鑰匙交給繼父,每晚4角;
2.阿爾伯特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留在家裏,或在半夜12∶00前把汽車鑰匙交給繼父,每晚6角;
3.每星期一次,在白天(具體時間由阿爾伯特自己決定)把門前屋後的草坪修整好,每周6角;
4.阿爾伯特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晚飯前把家裏的狗喂好,每次1角;
5.阿爾伯特每天6∶30前回家吃晚飯,或者按早上母親說的時間按時回家吃飯,每次5分;
6.阿爾伯特早晨離家前,最遲不能超過中午,收拾好自己的房間,每天5分。如果全部做到,這些錢正好是5美元。阿爾伯特要是做不到,就按以下條款給予處罰:
(1)按照不能做到的條款的價值,阿爾伯特在將被下一個星期限製使用汽車,每缺5分錢就限製使用15分鍾;
(2)阿爾伯特如果什麼都辦不到,就在下一個星期完全剝奪汽車使用的權利。
(3)上述條款由繼父負責執行。
條款還規定,阿爾伯特做了其他好事,可以向繼父和母親提出來,並且商量好這些好事的價值。
契約還規定,雙方隻要提出要求,均可以修改甚至重新訂立契約。
這份契約還真管用。從此以後,阿爾伯特很快地改變了他不聽話的行為。為了盡快地得到這部汽車,他還表現出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好行為,他與繼父之間的關係也變好了。等到這部汽車屬於阿爾伯特自己所有之後,他與繼父之間已經建立起親密的情感關係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大人要遵守社會公德、法律、規矩,孩子也必須遵守這些。要讓孩子守規矩,從小就應該懂得遵守規矩的必要性。
現在的父母,特別是麵對初中生的時候,這種父母子女對立的情況是經常發生的。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不妨也采用這種方法試試。這種方法一方麵是很簡明,便於把握;另一方麵是從小就培養孩子按照規則辦事。
教孩子不斷挑戰自我
競爭力是每個人進步的動力。沒有競爭力,孩子就無法找到前進的動力。當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全球經濟一體化加速,社會變革速度隨之加劇,綜合國力的較量愈來愈明顯地表現為人的素質的較量。在科技日益發達的今天,競爭越來越激烈,每個孩子都必須從小學會怎樣去麵對競爭,才能夠更好地把握以後的成功。
孩子從小就有一種與別人競爭的天性。根據科學家的研究表明:3~3.5歲的時候,孩子的競爭意識就日益顯現出來了,他們會不斷地和他人進行比較,不斷地用比較來評價自己和別人。比如,誰跑得更快?誰吃飯吃得最快?誰最會舉手提問等。這些比賽雖然在成人眼裏看起來並沒有什麼意義,但是,這正是孩子競爭意識的表現,孩子在和他人的比較中強化了自我意識,培養起了競爭力。因此,父母千萬不要禁止孩子與他人競爭,因為缺乏競爭力的孩子容易學會拒絕和逃避生活中的挑戰與責任。
孩子競爭意識的培養必須通過正麵教育來實現,在日常的生活、學習中逐步養成良好的習慣,形成較強的競爭能力。因此,培養孩子的競爭意識和競爭能力成為當前家庭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要讓孩子學會競爭。
培養孩子的競爭力要鼓勵孩子努力去爭取,發揮孩子的主動性,讓孩子充分發揮自身的潛能去獲得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家長在培養孩子的競爭力時,一定要杜絕不良的心態。比如一位家長給孩子買了一本很好的參考資料,兒子高興地想帶到學校去。媽媽卻嗬斥道:“你怎麼這麼傻呀,媽媽好不容易托人帶來的,你帶到班上去,同學們不是都能看到了,你還怎麼考好成績呀?”媽媽的這種心態對孩子的影響是非常不好的。孩子會因此而變得世俗,這不利於孩子成長中人際關係的建立。
當然,培養孩子的競爭力並不是一味地鼓勵孩子去競爭。競爭雖然是孩子成長和進步的一種表現,但是,如果事事競爭、時時競爭,就會過猶不及。競爭是一把“雙刃劍”,一味地競爭,容易讓孩子形成“好鬥”的性格,從而使孩子失去他人的幫助。
父母也應讓孩子明白,競爭不是狹隘的、自私的,而是應具有廣闊的胸懷;競爭也不是陰險和狡詐,暗中算計人,而應是齊頭並進,以實力超越他人;父母尤其要向孩子強調要注重合作精神,因為競爭不排除協作,沒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集體觀念,一個人的“強”不是真正的“強”,而且也很難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