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矛盾根源(1 / 1)

“案例”

柳女士的女兒在上幼兒園的時候,柳女士和丈夫對女兒的教育沒有什麼爭議。可隨著女兒的慢慢長大,夫妻之間逐漸產生了分歧,並且越來越大。

女兒上小學。一天,她回到家裏突然說:“媽媽,老師說我們以後要經常考試。我要是考得好了,媽媽是不是要給我獎勵呢?”柳女士說:“你考得好是應該的啊,為什麼還要獎勵呢?”女兒說:“我做得好就應該表揚嘛!”劉女士覺得女兒要的獎勵無非是些喜歡的書和小貼紙一類的東西,買給她也很正常,於是就答應了。

可丈夫得知後,很不高興。他說:“讀書用功是應該的,你這樣隻會把女兒慣壞了。”

過了幾天,女兒又提出以後最好能用現金獎勵她。柳女士知道女兒拿了錢也不會亂花,而且就算是要錢,十塊二十塊也就行了,況且女兒養成攢錢的習慣未必不是好事,也就答應下來。可這和丈夫的觀點又恰恰相反。“這麼小的孩子,考得好就用現金獎勵?我看你這樣溺愛孩子肯定會適得其反的。”丈夫說。

平時丈夫對小孩子非常嚴格,遇到女兒做得不對,就會嚴厲地批評她,再告訴她如何改正。而柳女士卻恰恰相反,她知道丈夫嚴格也是為了孩子好,但她覺得孩子畢竟是孩子,對女兒要溫柔一點,講究一點方法。

“我們都是為了女兒好,怎麼會出現這麼大的分歧呢?到底又該聽誰的?”劉女士有點想不通。

案例中麵對孩子提出的要求,夫妻兩個沒有及時溝通,統一思想,以致出現兩種教育方式,影響了父女之間的關係,這是非常有害的。

現代家庭生活中,夫妻教子毫無意見分歧的幾乎沒有。夫妻教子不時發生爭執與分歧也是正常現象。隻是有分歧就要商量解決。有的夫妻能夠互相商量,逐步消除分歧,最終達成共識,家庭幸福如初;有的不能商量,固執己見,分歧無法消除,最終帶來家庭不和;還有的夫妻雖然表麵也能統一意見,但是由於性格上的原因,一方學會了屈從,實際上屈從的一方往往是對的,但這對孩子的教育依然是不利的。

教子過程中,夫妻雙方存在的差異有多方麵原因。

一、夫妻之間性別和心理的差異

通常情況下,做父親的,在教育孩子時容易急躁,簡單,屬於粗線條的。父親要求孩子往往更多嚴厲,對軟弱和拖拉的孩子正好有補救作用,但惹惱時,常常忍不住體罰孩子,給孩子帶來心理陰影;母親由於具有先天的母性與寬容,對孩子常常溫和有餘而強硬不足,孩子的一些小毛病也能聽之任之,做母親的,更多的是細心。當然,問題不在於誰粗誰細,關鍵是這一粗一細,如何配合好。

二、夫妻教子認識上的差異

夫妻二人的個性、素養、閱曆和文化程度等的差異會影響其對教子方法的認識。即使具有同等文化程度的夫妻,因為閱曆的不同,認識上也存在差異。有的做父親的曆經苦難,對孩子進行吃苦教育會更有經驗,但做母親的,如果沒有這樣的經曆,往往不一定完全認同。“孩子有好條件,何必給苦頭吃!我從小到大沒吃啥苦,不也上了大學嗎?”要達到認同,關鍵是兩個人多溝通,多理解。

三、夫妻間眼光長短、目標大小的差異

夫妻雙方有的一方顧及孩子眼前的很多,至於“將來孩子能吃苦嗎?”“將來孩子能經得起風吹雨打嗎?”“將來孩子能夠獨立生活,適應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嗎?”則兼顧不周。如果不統一好,有可能造成教育的不統一。

夫妻教子,各行其“道”不好,如果夫妻雙方能懂得“陰陽相生”之道利於共教孩子的道理,懂得夫妻各具自身優勢,並能各自克服自身不足的話,那麼孩子成長成才之日,也是夫妻教子成功之時。

四、絕大多數年輕父母都未接受過親子教育培訓

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真正的家長學校,專門針對年輕夫婦教子做培訓的。雖然家長培訓機構在大城市存在,但是並未鋪開,加上商業色彩濃厚,很多低收入家長難以獲得這種教育資源。

據專家研究表明,夫妻不一致,是造成孩子問題行為的最大因素之一。夫妻不一致,會造成嚴重後果:第一,會導致對孩子正確的管教失去效力,夫妻教育本應該是 1 1=2(或>;2),不一致的家教方式結果會是 0,甚至是負數;第二,孩子分不清是非曲直,無所適從。夫妻二人一人一個主意,孩子不知道真正的行為標準是什麼,不知道聽誰的教導,在沒有標準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會模糊是非的準則,他們的行為會是雙重的;第三,長此以往,會養成孩子兩麵派的行為,孩子容易學會鑽空子,從而敗壞行為。